1. 船舶垃圾费怎么收取船舶垃圾和船舶污染物不是一个概念。船舶垃圾,是指船舶在日常活动中产生的生活废弃物、垫舱和扫舱物料,以及船上其它固体废物等。包括《经一九七八年议定书修订的一九七三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73/78)附则V所定义的垃圾。船舶污染物,是指由船舶或者有关作业活动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物质,其中包括油类、油性混合物、液态化学品、货物残余物、包装形式的有害物质、压舱水、废气、噪声等。 2. 船舶垃圾回收收费公示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步伐,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价格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含建筑垃圾和渣土,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对城市生活垃圾实行无害化集中处理过程所需的费用,主要包括垃圾收集、运输和集中处理所需的费用(不包括清扫保洁费用)。 第四条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坚持“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在本省城市范围内(设市城市、县城,下同),全面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二章收费管理 第五条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政府定价,由城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省级价格、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按照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成本、还本付息、合理盈利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市民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制定。 制定、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要实行价格听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按国家规定纳入价格成本监审。 第七条 现阶段城市生活垃圾收费标准按保证垃圾处理场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达不到这一水平的,可以结合本地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的运行成本制定最低收费标准;最低收费标准高于当地居民经济承受能力,不能保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正常运行的,当地政府应给予补贴。 第三章征收方式 第八条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主体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现阶段由县级以上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组织代收并负责相关管理工作。 第九条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本着简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则,对不同的收费对象可采取不同的计费方法。对城市居民可以以户或居民人数为单位收取;对纳入城市暂住人口管理的居民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可以以人为单位收取;对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网点可以按营业面积收取;各类交通运输工具(含船舶、列车、飞机等)可以按核定的载重吨位或座位收取;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按吨收取,其它生产经营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原则上以人为单位计收。鼓励按照垃圾产生量计收垃圾处理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可按月或按季收取。 第十条 城市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在城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提高收缴率、降低收取成本以及方便缴费的原则设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可委托服务机构(供水、供电、燃气)在相应领域代扣代缴;可委托有关管理部门(财政、交通、工商、税务等)在相应领域代扣代缴;可组织人员直接征收。 鼓励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与其他公用事业价格合并收取,实行一卡多用,由银行代扣代缴。 代收单位可从收取的垃圾处理费中提取不超过5%的手续费,手续费具体标准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 城市规划区内各单位产生的垃圾,有收集和运输能力的,可按城市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自行运至垃圾处理场的,免收收集和运输环节的费用;无清运能力的单位,而委托环卫部门(企业)代为清运,应全额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征收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资金全额缴入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用于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对挤占、挪用垃圾处理费行为,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十三条 支付给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的垃圾处理费标准,由城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城市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核定。城市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以及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垃圾处理量,出具生活垃圾处理费拨付意见书,相关部门根据意见书向垃圾处理企业拨付费用。 第十四条 城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的行为,应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十五条 城市价格主管部门应会同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建立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定期统计和公告制度,及时将有关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告,提高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使用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 城市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关于城市低保对象等社会贫困人群垃圾处理收费减免政策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按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157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 各城市在推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同时,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拓宽投融资渠道,改善投资环境,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特许经营等方式。 第十九条 鼓励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各城市可结合实际制定相关鼓励政策。 第二十条 各风景名胜区、独立工矿区、城市化程度较高的乡镇经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物价局和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8年元月1 日起执行。 3. 船舶收垃圾费合法吗(一)船舶应当配备数量和容积满足垃圾分类收集和储存要求的收集装置; (二)垃圾收集装置应当便于收集点、集中储存点及接收设施之间的搬运、交付操作; (三)垃圾收集装置应当配备有盖,具有防渗漏、防倾倒和外溢功能,标识颜色醒目的分类图示; (四)船长12米及以上的船舶应当设置垃圾告示牌,其他船舶应当张贴内容等效的告示; (五)船舶可根据垃圾产生量和航程情况设置垃圾压制装置或者厨余垃圾微生物处理装置,减少送岸处置垃圾量。 4. 船舶垃圾处理方法虽说有规定不能直接排放,但现在绝大部分小船(比如小型渔船)都是直接往水里排的;中等大小的(比如观光船)部分也有很多是直排,因为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跟不上,收集了也没地方处理;大型船只(比如游轮)一般有自己的污水处理设施(SBR等占地面积小的),处理后的水用于冲洗等非人体直接接触的或者排放。 其实也只有大船有空间上污水处理设施,在岸边配套设施跟不上的情况下,中小型船只即便想收集废水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也是一厢情愿而已。 5. 船垃圾处理最新规则保洁船不能运输货物。保洁船只能作河道保洁使用。 水面治理也是以一个非常重要的工程,水面污染会影响水质,影响水里生物的生长环境,严重可能导致水中鱼虾等生物的大量死亡。河流水域的污染也是现在很重视的问题,保护水域环境的清洁也是很重要的。保洁船是一种清理水面垃圾非常高效的工作船,它代替人工操作,不仅节约了人力还节约了时间,而其热还避免了人工在水面清理时发生意外。 6. 船舶垃圾费怎么收取费用理论上城市每人每日排出的需要处理的生活污水量为150—400升也就是0.15T到0.4T左右。 生活污水系指含有粪、尿及船舶医务室排出的污水。内河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主要是引导船东在船舶上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避免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量通常指平均值,实际上排入管道的污水量并非均匀不变,如夏季多,冬季少白天多船舶生活污水,通过粪便柜排放,需机舱人员记录排放时间和船位,以及粪便柜的。 7. 船舶使用费(一)重置成本法估算。 1.重置全价的计算。造船成本可按原材料费用、配套设备费用、劳务费、管理费划分,不同类型的船舶各部分所占的比例不同。一般货船的原材料、配套设备、劳务三项成本费占总建造成本的90%左右。若以这三项主要组成部分为100%,则原材料费占26?33%,配套设备费45?52%,劳务费占24?26%。劳务费包含了生产工厂的直接工资、福利费、动力费、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及生产制造专用费,除生产制造专用费外,其余劳务费一般以全船建造工时和工时单价之积求得。结合资产评估的要求,工们对船舶重置全价计算项目为: (1)材料费:P材=ΣPn×Un×(1+r) 其中,Pn为各主要材料数量;Un为各主要材料单价;r为其他材料占主要材料的百分比。 主要材料可按以下三项计算: 钢材=船舶空载排水量(吨)×钢耗系数(0.87-0.95)×钢材单价(元/吨) 焊料=钢材消耗量(吨)×焊材消耗系数(0.017-0.028)×焊料单价(元/吨) 涂料=船长×(船宽+型深)×每平米油漆重量×油漆单价(元/吨) (2)设备费:舾装设备(锚系、系泊设备、舵系、起货系统、救生系统等设备);轮机设备(主机、发电机、空压机、锅炉、泵和风机、热交换器、机修设备等设备);电气设备(通讯设备、导舫设备、其他电气设备)。 各项设备费可按船舶给出的主要设备清单,向造船厂、船用设备生产厂家查询。由于设备的重量与船舶的主机功率和船舶的建造尺寸有一定关系,可以通过设备的重置和经验统计的单位重量数据的价值确定设备费: 舾装设备重量=舾装重量系数×(船舶总长×型宽) 机电设备重量=主机重+其他机电设备重量=建造系数×(Hp/n)0.84+0.68(Hp)0.7 其中,Hp为主机最大额定功率;n为主机最大额定转数。 (3)劳务费=建造总工时(小时)×工时单价(元/小时) 总工时=船舶满载排水量(D)×工时船型系数(K)×船厂生产效率系数(α) (4)管理及生产专用费:管理及生产专用费包括设计费、生产准备费、专用设施使用费、船舶备品属具费等,可按[(1)+(2)+(3)]的8~10%计取。 造船成本=(1)+(2)+(3)+(4) 利润=造船成本×6% 税金=(造船成本+利润)×5% 资金成本=(造船成本+利润+税金)×贷款年利率×船舶建造耗用时间×50% 重置完全价值=造船成本+利润+税金+资金成本 船舶重置成本法核算中有关参数可参照船舶工业总公司颁布的《船舶产品价格计算标准》,结合向造船厂调研的数据确定。 2.成新率的估算。现代运输船舶的设计使用寿命一般为22?25年,目前我国财务制度规定运输船舶的最长折旧年限为18年。交通部1993年颁布的《老旧船舶管理规定》明确指出15?20年的散货船、木材船、集装箱船、客货船为老龄船,20年以上的上述船舶为超龄船。据资料显示,世界各国(地区)注销的船舶平均船龄多在20?25年之间。由以上分析结合资产评估对资产使用寿命的定义,可以认为对于散货船其使用年限定为20?22年较适宜。由于船舶资产价值量较大,不可按照“基本能正常使用资产,其成新率不低于15%”的框框简单确定超龄船的成新率,对于超龄船可结合具体船况和船舶运营单位的船舶退役计划确定1?5年的尚可使用年限。综上所述,用年限法确定船舶成新率的公式为: 正常船(船龄<15年) 成新率=(20年-已使用年限)/20年 老船龄(15年<船龄<20年) 船况较好,成新率=(22年-已使用年限)/22年 船况一般,成新率=(20年-已使用年限)/20年 超龄船(船龄〉20年)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除用年限法计算成新率外,还可结合打分法确定成新率。方法是将船舶资产分成船体、轮机设备、甲板设备、电气设备、通导设备五个主要部分,根据各部分的建造费用占船舶建造成本的比重,确定一权重。散货船可按35%、35%、15%、10%、5%的比例权重。各部分的满分为100分,根据五个部分维护修理及改造情况、运行状态等给出分值,分别与权重相乘即为成新率。运用打分法时,要考虑船舶营运情况、修理情况、设备更新情况对成新率的影响。 (二)收益现值法估算。 用收益现值法估算船舶的现行市场价适用于航线固定、货源稳定的船舶,尤其是班轮。方法是预计船舶在尚可使用年限内每年的营业收入(包括预测货运量和运价)和营业支出(港口使费、燃油费、机油费、船员工资、修理费、管理费等),通过计算净现金流量并按适宜的折现率折现而得到的现值即可认为是船舶的现值。 (三)市场法估算。 目前国际船舶市场已具有相当的规模,船舶经纪公司较多。船舶估值是船舶经纪人的经常业务之一。新船价格一般由买主和船舶制造厂家直接谈判以合同成交价确定。在二手船的交易过程中,买主考虑的价格因素就是二手船的船龄、技术性能和状态是否能保障该二手船在其剩余使用寿命内取得利润。世界海运的运量和运力之间的平衡关系是影响国际船舶市场上船价高低的主要因素。运量和运力之间的平衡是通过海运费这个杠杆来调节的。当运量大于运力时,运费就上升,船价也随之上升;当运力大于运量时,运费就下降,船价也随之下降。用市场法估算船价,可依据已成交的和被估船舶船龄、船型、载重吨等相似船舶价格由专业船舶估价人员估算,也可向船舶经纪公司寻价。 8. 免费接收船舶生活污水和垃圾我的答案是:船上污水由河道管理所负责清理和回收处理! 船舶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标准、规范和交通运输部的规定向内河水域排放水污染物。不符合排放规定的船舶水污染物应当交由接收设施接收处理。 来自疫区船舶的垃圾、生活污水,应当经检疫部门检疫合格后,方可进行接收和处理。 |
中海集运自有船舶(中海集运) |
2023-03-20
|
查看详情 >> |
船舶DSC是什么意思(航海dsc全称) |
2023-03-17
|
查看详情 >> |
船舶求职网(船员求职船舶招聘网) |
2023-02-27
|
查看详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