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旗国和船东国01 船舶登记证书 CERTIFICATE OF REGISTRY 船舶登记证书,也称为船舶国籍证书该证书是由船旗国政府颁发。 该证书的有效期各船旗国规定不同,一般为五至十年。我国规定,该证书有效期为十年。有些国家和地区政府规定为五年,比如香港地区政府颁发的登记证书就为五年。 任何一艘船舶,建造之后,或者被购买之后,船舶所有人,即船东,必须向一个国家的政府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注册,取得登记国的国籍,悬挂登记国的国旗,并以登记国的某一个港口作为船籍港,由船舶登记国家主管机关颁发船舶登记证书。 02 船舶国际吨位证书 INTERNATIONAL TONNAGE CERTIFICATE 简称ITC证书,该证书也称69吨位证书,是由船旗国政府主管机关或由主管机关授权的船舶检验机构---船级社代表船旗国政府签发。 该证书中以船舶总吨作为衡量船舶规模的大小,以船舶净吨作为营运舱容,并作为上交税款和港口收费的计算基础。 该证书中的船舶吨位,是以船舶容积为单位进行衡量,因此,船舶吨位证书中的吨位称为容积吨。 03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MINIMUM SAFETY MANNING CERTIFICATE 该证书是由船旗国政府主管部门签发,在该证书内,规定了每一具体船舶,对于相关职务的人员所应配备的最低配员。如若船舶上每一相关职务的实际配员少于证书中规定的相关配员数,则船舶为不适航而不能开航。 该证书的有效期因各国政府规定不同而不同,有些国家规定为二年,而有些国家规定为五年。有效期间不需要年度检验。 04 船员住舱证书 CREW ACCOMMODATION CERTIFICATE 该证书是由船旗国政府或由船旗国政府授权的船舶检验机构---船级社检验并签发。 该证书证明了,某一具体船舶的船员住舱、生活条件、生活环境符合国际劳工组织的有关规定。 该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每年需由船舶检验机构进行年度检验并对证书进行年度签证,五年一次特别检验,换发新证书。 05 船舶电台执照 SHIP STATION LICENCE 船舶电台执照,由船旗国政府主管部门颁发。 证书上列明了船舶电台所配备的无线电通讯设备名称和数量,以及无线电通讯的交费账号。 本执照表示某一船舶配备所属的无线电通讯设备的合法性。 该执照有效期各国政府主管机关规定不一,基本上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种,短期为一年,长期为五年。 上述由船旗国政府主管机关颁发的证书称为政府法定法律证书。 06 船舶入级证书 CERTIFICATE OF CLASSIFICATION 船舶入级证书包括船体入级证书和轮机入级证书,是由船舶入级的检验机构---船级社签发,船级表明了船舶达到的一种技术状况指标。 船体入级证书主要是指船壳,使用的材料,载重线的勘划,达到什么样的强度,适合在什么样的航区航行,船舶在船舶检验机构的监督下建造完毕,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授予该检验机构一定的船级符号。 07 船舶国际载重线证书 INTERNATIONAL LOAD LINE CERTIFICATE 简称LL证书,船舶载重线证书由船舶入级的检验机构---船级社进行检验签发。 船舶载重线证书有效期五年,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验,并对证书进行年度签证,每五年进行一次特别检验,换发新证书,开始新的循环。 08 船舶安全构造证书 CARGO SHIP SAFETY CONSTRUCTION CERTIFICATE 简称SC证书,船舶安全构造证书由船舶入级的检验机构---船级社检验签发。 该证书载明了船舶安放龙骨的时间及建造年月,证书表明,船舶的结构和构造符合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各项相关要求,在结构和构造上达到了相关海上安全的技术要求标准。 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每年进行年度检验并对证书进行签证。 09 货船安全无线电证书 CARGO SHIP SAFETY RADIO CERTIFICATE 简称SR证书,船舶无线电证书由船舶入级的检验机构---船级社检验签发。 证书表明,船舶所配备的无线电设备符合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相关要求,包括全球海上遇险和搜救系统所要求的设备及技术功能达到了所要求的技术指标。 船舶安全无线电证书,有些船级社规定有效期为一年,每年进行检验,并换发新证书。 有些船级社实行五年协调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每年进行年度检验并对证书进行签证。每五年进行一次特别检验,换发新证书。 中国船级社实行的是五年协调证书,有效期为五年。 010 货船安全设备证书 CARGO SHIP SAFETY EQUIPMENT CERTIFICATE 简称SE证书,船舶安全设备证书,由船舶入级的检验机构---船级社检验签发。 证书表明,船舶所配备的安全设备符合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相关要求,安全设备主要包括安全消防、救生设备。 对货船来讲,船舶的实际船员数量不应超过该定员数量,对客船来说,船舶的船员和旅客总数,亦不能超过该载明的人员数量。 011 国际船舶防止油污证书INTERNATIONAL OIL POLLUTION PREVENTION CERTIFICATE 简称IOPP证书,国际船舶防止油污证书,由船舶入级的检验机构---船级社检验签发。 该证书表明,某一具体船舶已经按公约要求,配备并安装了符合公约要求的防止油污染的相关设备并达到了公约要求的技术指标。 作为该证书的支持文件是该证书的附件FORM-A。 在FORM-A中,列出了某一具体船舶配备的防止油污染的防污设备的名称、数量和技术性能,其中包括油水分离器、15PPM报警设备、焚烧炉、污油舱、污水舱等。 该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每年进行年度检验并对证书进行年度检验签证,每一年进行一次特别检验,换发新证书。 012 国际船舶防止空气污染证书INTERNATIONA AIR POLLUTIONS PREVENTION CERTIFICATE 简称IAPP证书,国际船舶防止空气污染证书由船舶入级的检验机构—船级社检验签发,这是于2005年5月19日生效的一种新的国际船舶证书。 该证书表明某一具体船舶已经按照〈规则〉的要求,对船舶产生对臭氧消耗的设备以及对燃料油中的含硫量已进行了有效的控制,符合规则要求的排放标准。 该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每年进行年度检验并对证书进入年度签证,每五年进行一次特别检验并换发新证书。 013 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 SEWAGE POLLUTION PREVENTION CERTIFICATE 该证书由船舶入级的检验机构---船级社签发。 证书内载明了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种类,包括粪便柜,污水处理装置等设备的性能,容积,各项技术指标等。 证书有效期为五年. 每年进行年度检验并对证书进行年度签证,五年进行一次特别检验换发新证书。 014 除鼠或免预除鼠证书 DERATTING OR DERATTING EXEMPTION CERTIFICATE 除鼠与免予除鼠证书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证书,其作用是一样的。 除鼠证书是说明该轮经过了除鼠工作,但不保证船上没有老鼠,因此除鼠工作需经常进行并有相关记录,特别是在换发新证书时,必须经过除鼠。 而免预除鼠证书是说明船上没有老鼠,不需要进行除鼠。 绝大部分船上使用的是免预除鼠证书。 该证书是根据国际卫生组织有关规定,由任何一个港口的港口卫生当局签发,有效期为6个月,不能展期。 现在,根据国际卫生组织的规定,原来的〈除鼠或免预除鼠证书〉改为〈卫生控制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在证书的功能方面除了原来的功能外,还增添了对流行性疾病等卫生问题的控制。 仍然由港口卫生检疫部门签发。 015 船公司安全管理符合证明(副本) DOCUMENT OF COMPLIANCE(COPY) 简称“DOC”证书,该证书先由发证机关对船公司进行审核,认证,认为该公司已经按《国际安全管理规则》进行了管理,并符合规则的要求,然后向船公司签发该证书。 该证书正本一份,由船公司主管部门保存,并负责进行每年的年度审核和签证,每条船上持有一份副本。 该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每年进行年度审核和签证,(由公司进行)年度签证可提前或推后三个月。 船舶必须持有最新的DOC副本,船舶只有在持有有效的DOC副本情况下,船舶的《安全管理证书》才有效。 016 船舶安全管理证书 SAFETY MANAGEMENT CERTIFICATE 简称SMC证书,该证书与公司的DOC 证书相辅相成,签发的依据完全相同。 该证书只有在船公司取DOC证书的情况下,经发证机关对船舶经过审核,认证,认为符合《国际安全管理规则》,向船舶签发. 是船舶按《国际全管理规则》要求,运行安全管理体系有效的证明文件。 该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在取得该证书后2—3年时间,由发证机关进行期间审核,称为“外审”,并对证书进行签证。 “外审”虽然不需每年进行,但是必须每年由公司进行内部审核,即“内审”该证书只有同时持有船公司“DOC“副本情况下才有效。 017 国际船舶保安证书 INTERNATIONAL SHIP SECURITY CERTIFICATE 简称ISSC证书,《国际船舶保安证书》与《船舶连续概要记录》一起,是于2004年7月1日生效的新证书。 该证书是由船旗国政府授权的审核认证机构代表船旗国政府进行认证、评估和签发。 该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在二年半至三年期间,由认证机构进行期间审核,并对证书进行审核签证,每五年进行一次换证审核,换发新证书。 同《船舶安全管理证书》一样,五年期间内,每年由船公司进行一次内部审核。 船舶连续概要记录,作为《船舶安全证书》的支持文件,与证书一起使用。 018 苏伊士运河吨位证书 SUEZ CANAL SPECIAL TONNAGE CERTIFICATE 该证书根据苏伊士运河船舶吨位丈量方式,由船舶入级的船舶检验机构---船级社代表苏伊士运河当局签发,上面载有按苏伊士运河吨位丈量方式得出的苏伊士运河总吨和苏伊士运河净吨等各项专用数椐,作为船舶通过苏伊士运河时的收费计算基础。 该证书一经签发,如船舶规范没有发生改变,则长期有效,期间无需检验和签证。 019 巴拿马运河吨位证书 PANAMA CANAL SPECIAL TONNAGE CERTIFICATE 该证书由巴拿马运河局直接签发或由船舶入级的船级社代表运河局签发,证书内载有按巴拿马运河局吨位丈量规范丈量出的巴拿马运河总吨和净吨,以及运河局授予的运河识别码,运河吨位,作为船舶通过巴拿马运河时的收费计算基础。 因为巴拿马运河船闸的宽度限制了通过巴拿马运河的船舶的规模,所以,如船舶规模不能通过巴拿马运河,则船舶不需要持有该证书。 如同苏伊士运河吨位证书一样,该证书一经签发,如船舶规范没有变化,则长期有效,期间不需检验和签证。内载有巴拿马运河专用总吨和净吨及运河识别码。 020 救生筏年度检验证书 SERVICING CERTIFICATE FOR INFLATABLE LIFERAFT 船舶上所配备的救生筏必须每年进行法定的年度检验,检验证书有效期为一年,不能延期。 检验部门为由船舶检验机构—船级社认可并授权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 年度检验证书并附带相应的检验报告作为支持文件。 021 磁罗经自差表 MAGNETIC COMPASS DEVIATION 磁罗经自差是由于船舶本身磁场对磁罗经的影响而使磁罗经产生的误差,是磁罗经航向与真航向之间的罗经差的一部分。 为了尽量减小磁罗经的误差,因此必须每年要对磁罗经进行校正,并对不可消除的罗经误差进行记录制表,置于驾驶室内,以便日常航行中参考和使用。 按要求,磁罗经自差表每年至少校正一次, 校正 人员为有资质的罗经校正师,或有资质的船长或大副。 022 装载固体散货符合证书 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FOR THE CARRIAGE OF SOLID CARGOES 该证书不是所有船舶的必备证书。 该证书由船舶入级的检验机构---船级社签发,证书表明,某一具体船舶经检验,符合《国际固体散货运输规则》的相关要求,可以装运固体散货。 该证书没有固定的有效时间规定.,只要船舶规范符合“BC CODE”要求,也可以作为临时证书办理。 023 装运危险品符合证书 DOCUMENT OF COMPLIANCE ---- SPECIAL REQUIREMENT FOR SHIP CARRYING DANGEROUS GOODS 该证书不是所有船舶必备证书。 该证书由船舶入级的检验机构---船级社签发,证明该船可以装运某些级别的危险品。 该证书没有固定的有效期限规定,也不需要年度检验和签证.,同时,也可以临时办理。 024 起货设备证书及签证薄 CARGO GEAR EQUIPMENT CERTIFICATE 货船起货设备是指安装于船舶上,用于船舶货物装卸的起重设备,包括吊杆,克令吊,平衡吊,重吊等。 该证书仅对装有起货设备的船舶适应,由船舶入级的检验机构---船级社签发,有效期为四年,每年进行年度检验,进行实际荷重试验,并在起货设备签证簿上进行检验项目签证,作为证书的支持文件。 每四年一次特别检验,换发新证书。 025 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其他财务保证书 简称CLC证书, 此证书针对不同船舶有两种,两种证书实质完全相同,都简称为CLC证书。 最初仅对油轮有要求,但近几年来,根据公约规则的不断修正,新的条款不断增加,因此,除了油轮以外,非油轮船舶也要求持有该证书。 该证书由船公司向本地政府海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政府海事主管部门签发。 该证书表明,某一具体船舶已由船公司进行了油污染的保险投保,或提供了其他的担保。 026 美国油污染财务责任证书 VESSEL CERTIFICATE OF FINANCIAL RESPONSIBILITY(WATER POLLUTION) 此证书是美国政府规定的油污染民事赔偿责任证书,赴美船舶必须办理,由船公司向美国政府办理,有效期为三年,不去美国的船舶不需办理。 该证书在加拿大和巴拿马同样有效。 027 船舶油污应急计划 SHIPBOARD OIL POLLUTION EMERGENCY PLAN,简称SOPEP 该计划是根椐〈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即MARPOL 73/78的要求所制定。 该计划必须由船舶检验机关检验盖章认可。 船长每到一个港口应如前面所述,在相应部分填写相关内容. 每月对有关器材进行检查,并填入相关栏内。 028 船舶垃圾处理计划 SHIP‘S GARBAGE MANAGEMENT PLAN 该计划是船公司根椐《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即MARPOL 73/78所制定,必须由船舶检验机关检验盖章认可。 副本由船长保存,正本由船舶大副保存并具体负责实施。 029 船舶油类记录簿 OIL RECORD BOOK 船舶油类记录簿是船舶执行MARPOL 73/78公约的法定记录文件,也是船舶执行防污染的证明文件。 由船舶轮机长负责记录和保管,记录的格式为MARPOL 73/78公约法定格式,记录内容包括按照MARPOL 73/78公约的要求,对船舶油类的一切操作过程和污油水的处理经过,包括数量,处理方式,处理时间、处理地点等。 记录人必须在每一次记录之后签字。同时,每一页记录完毕之后,由船长签字认可并负责。 030 船舶垃圾记录簿 GARBAGE RECORD BOOK 船舶垃圾记录簿作为船舶实施垃圾管理计划的实施记录,是船舶执行MARPOL 73/78公约的法定记录文件,也是船舶执行防污染的证明文件。 由船舶大副保管和记录,记录格式为法定格式,记录内容为按照MARPOL 73/78的要求,将船舶垃圾包括生活垃圾、普通垃圾、油类垃圾、塑料垃圾、货舱清扫后的残渣等按类处理方式、数量、时间、地点等,详细记录。 记录人必须在每一次记录之后签字,同时,每一页记录完毕之后,由船长签字认可并负责。 031 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 SHIP‘S 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PLAN 该计划是船公司根椐〈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 73/78相关修正案制定。 必须由船舶检验机关检验盖章认可。 该计划具体由大副保管并负责具体实施。 032 船舶保险单 (正本) HULL INSURANCE POLICY 一年一份,是船舶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凭证。正本由船舶保存,副本由船公司航运部门保存。 033 船东互保协会入会证明 P&I CERTIFICATE 是船舶加入船东互保协会的入会证明及保险条款,有效期为一年。 各种收费证明:如方便旗船的船旗国吨税收椐,所去各港口国的吨税收椐。 034 各港口国控制安全检查报告 PORT STATE CONTROL INSPECTION REPORT 简称PSC报告,该报告是各港口国控制对到港船舶的安全检查报告,实施检查的机构是港口国政府海事主管部门。 检查的依据和标准是相关的国际公约、法律、法规,对于存在缺陷的船舶,根据缺陷的轻重程度,共有30种处理方式,大体分为;限期整改、开航前整改、滞留船舶。 035 船旗国安全检查报告 FLAG STATE INSPECTION REPORT 这是由船旗国政府海事主管部门对船舶进行的安全检查。 2. 船旗国对船有哪些的权利公海上的管辖权 公海不属于任何国家的领土,国家不得对公海本身行使管辖权或在公海范围行使属地管辖。国家对公海上有关的船舶、人、物或事件进行管辖是基于国际法中其他管辖规则和相关连接点,其中最主要是船旗国管辖和普遍性管辖两种。同时,对某些违法行为,国家还承担了某种防止、惩罚及管辖合作的义务。 (1)船旗国管辖。船旗国管辖是指国家对于公海上悬挂其旗帜的船舶以及船舶上的人、物、事件的管辖。《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除国际条约或本公约明文规定的例外情况,在公海上的船舶受其船旗国的专属管辖。这表明船舶内部事务,一般地应遵行船旗国国内法。 对于可能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船舶的公海碰船或其他航行事故的刑事管辖,公约作出三项规定:第一,公海上碰船或其他事故涉及船长或船员的刑事或纪律责任时,对所涉人员的刑事诉讼或纪律程序,仅可以向船旗国或人员国籍国提出。第二,在纪律事项上,船长证书或驾驶执照只有其颁发国家才有权经过正当程序予以撤销,而不论证书持有人的国籍。第三,船旗国以外的任何当局,即使作为一种调查措施,也不得命令逮捕或扣押船舶。 (2)普遍管辖。公海上的普遍管辖权是指各国对发生在公海的,被国际法认为是普遍管辖权对象的特定国际罪行或违反国际法的行为,行使管辖权。这类罪行或不法行为包括: 第一,海盗行为。海盗行为是指私人船舶或飞机的船员或机组人员或乘客,为私人目的,在公海上或任何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地方,对另一船舶或飞机,或对另一船舶或飞机上的人或财物,从事任何非法暴力或扣留行为,或任何掠夺行为。如果居于主要控制地位的人员,意图利用船舶或飞机从事上述海盗行为,则该船舶或飞机视为海盗船或海盗飞机。军舰、政府船舶或政府飞机由于其上述人员发生叛变并控制船舶或飞机从事海盗行为的,视同私人船舶或飞机的行为。海盗是人类公敌,各国均有权将海盗拿捕,交付本国法院审判处理。对于海盗船舶或飞机及其上财产,可扣押并决定处理。 第二,非法广播。非法广播或未经许可的广播,是指船舶或设施违反无线电有关的国际章程,在公海上播送旨在使公众收听或收看的无线电信息。所有国家应进行合作,制止这种未经许可的广播。对于从事非法广播的任何人,船旗国或设施登记国或其所属国,或可以收到广播及其正常信号受到干扰的任何国家都拥有管辖权,可以对该行为人及船舶加以逮捕,并扣押广播器材。 第三,防止和禁止贩运奴隶和贩运毒品。各国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悬挂该国旗帜的船舶或飞机贩运奴隶,并对犯有此种行为的人或为此目的利用该国旗帜的人给予严厉惩罚。任何国家如有合理根据认为悬挂其旗帜的船舶从事非法贩运麻醉品或精神调理物质,可要求其他国家合作加以制止。所有国家都应在防止和制止上述非法贩运行为方面进行合作。 3. 什么叫船旗国没有私海有的只是国家领海具体的领海基线外200海里是公海。 领海基线:在各国海岸线的凸出点找一些点,用线段连接就是领海基线/还有一种基线的划分方法,就是海水的低潮线,一般适合海岸线平直、附近无岛屿的国家 基线以内陆地的部分是内海。 领海是基线向外平行延伸12海里。(这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洋公约的规定,我国是12海里,有的国家划得短一点,3海里,5海里的都有,反正不能超过12海里,各沿海国可在这个区域内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领海范围) 国际法上指不包括国家领海或内水的全部海域。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公海是不包括在国家的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以内的全部海域。公海供所有国家平等地共同使用。它不是任何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因而不处于任何国家的主权之下;任何国家不得将公海的任何部分据为己有,不得对公海本身行使管辖权。 公海自由公海自由是公海法律制度的基础。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公海自由包括:①航行自由。②飞越自由。③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自由,但受关于大陆架的规定的限制。④建造国际法所容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但受关于大陆架的规定的限制。⑤捕鱼自由,但受公海生物资源的养护和管理的规定的限制。⑥科学研究的自由,但须遵守公约中关于大陆架和海洋科学研究两部分的规定。 船舶的国籍每一国家,不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均有权在公海上行驶悬挂其国旗的船舶。船舶悬挂某一国家的国旗即具有该国国籍,这个国家即该船的船旗国。船舶在公海上只服从国际法和船旗国的法律。在公海上行驶的船舶,必须而且只许悬挂一个国家的国旗。船舶在一国登记、取得其国籍的条件,由该国的国内法规定。有些国家为了获取大量船舶登记费,对船舶的构造、装备、适航条件、船员的劳动条件和训练等方面要求很低,并把取得船舶国籍的条件放得很宽,借以吸引别国船舶登记。为了防止这种“方便船旗”的做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要求“国家和船舶之间必须有真正联系”。船旗国对在公海上有权悬挂其旗帜航行的船舶有专属管辖权。公海上的船舶受船旗国法律管辖并受其保护。军舰在公海上享有不受船旗国以外任何其他国家管辖的完全豁免权,专门用于政府非商业性用途的船舶亦同。 4. 船籍国和船旗国船旗指的是船舶悬挂的国旗,船籍指的是某只船的国籍,一般情况下船籍国就指的是船舶的登记国。 船舶悬挂哪个国家的国旗,说明该船舶的船旗国就是哪个国家。所以按实际情况,船舶的船旗国与登记国是没有区别的。 5. 船东国是什么意思方便旗,顾名思义,为了船东管理的方便而挂的旗,世界上90%的大油轮都是挂方便旗的,主要有利比里亚、巴拿马、塞浦路斯、新加坡、巴拿马及百慕大等国,国家只收取很低的注册费用,就可以授权船舶挂巴拿马旗.一方面船东可以节省注册和管理费,因为如果挂自己国家旗,在自己国家注册的可能费用很高,另一方面是为了发生事故后可以逃离处罚.比如大油轮发生漏油后,如果是挂中国旗,那么中国政府就要为漏油的后果负责,而挂方便旗就没关系了,因为根本找不到人。 各港口对方便旗一直是重点检查对象,因为这样的船管理一般比较松散,很可能对港口有不利的影响.如果再配上一个水平很低的船级社,那船就更容易出问题. 6. 船旗国有哪些公海在国际法上指各国内水、领海、群岛水域和专属经济区以外不受任何国家主权管辖和支配的海洋部分[1] 。依据1958年《公海公约》,公海是不包括国家领海或内水的全部海域。但随着海洋技术的进步和人类对海洋资源开发的进展,沿海国管辖权扩大,产生了专属经济区和群岛水域等新概念和制度,缩小了公海的面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公海是不包括在国家的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以内的全部海域。公海供所有国家平等地共同使用。它不是任何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因而不处于任何国家的主权之下;任何国家不得将公海的任何部分据为己有,不得对公海本身行使管辖权。 公海不属于任何国家的领土,国家不得对公海本身行使管辖权或在公海范围行使属地管辖。国家对公海上有关的船舶、人、物或事件进行管辖是基于国际法中其他管辖规则和相关连接点,其中最主要是船旗国管辖和普遍性管辖两种。同时,对某些违法行为,国家还承担了某种防止、惩罚及管辖合作的义务。 中国于1958年9月4日发表关于领海的声明,宣布中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1海里≈1.852千米),该规定适用于中国的一切领土,“包括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和同大陆及其沿海岛屿隔有公海的台湾及其周围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 7. 船旗国和船东国的区别可以,轮船在报废后,必须要到船级社和船旗国注销,然后在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选择对船东最有利的处理方式。 虽然已到使用年限,但是废旧轮船身上仍有不少宝贝,比如钢、铁、铝、塑料等材料,可加以回收利用。 或者将船舶拆解后的金属材料,融化锻造后制成钢材,可以用于新的轮船修建,这样能够使废旧轮船得到最大限度地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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