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港船舶船舶事故与妨碍航行安全的异常情况报告 船舶在本港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时,应当遵守本港水上安全航行规则。 2. 上海港船舶污染防治办法一、未配置相应的防污染设备和器材,或者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船舶未配置相应的防污染设备和器材,或者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船舶临时停航。 二、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的。 三、未按规定保存《油类记录簿》《货物记录簿》和《船舶垃圾记录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二)船舶未按规定保存《油类记录簿》《货物记录簿》和《船舶垃圾记录簿》的。 四、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残油、废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第(一)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水污染的,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船舶承担:(一)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或者排放船舶的残油、废油的。 五、超过标准向内河水域排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船舶超过标准向内河水域排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等。 六、未按规定向船方出具船舶污染物接收单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二)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未按规定向船方出具船舶污染物接收单证的。 七、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者要求的船舶用燃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者要求的船舶用燃油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八、船舶运输粉尘物资等货物,未采取封闭或者其他防护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运输及装卸粉尘物资等货物,船舶未未采取封闭或者其他防护措施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3. 上海港船舶定线制最新规定第五条 除本规则另有规定外,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航次船舶签证: (一)由港内驶出港外; (二)由港外驶入港内; (三)因作业需要在港内航行驶出港内泊位; (四)因作业需要在港内航行驶入港内泊位; (五)驶出船舶修造(厂)点、港外作业点、海上作业平台; (六)驶入船舶修造(厂)点、港外作业点、海上作业平台。 本条第一款第(一)、(三)、(五)项船舶签证统称出港签证,申请人应当在船舶开航前24小时内办理。本条第一款第(二)、(四)、(六)项船舶签证统称进港签证,申请人应当在船舶抵达后24小时内办理。船舶抵达前24小时内已经向拟抵达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情况的,进港签证可以与出港签证合并办理。 第六条 船舶签证应当由船舶或者其经营人申请办理。被拖船可由被拖船或者其经营人申请,也可由拖船或者其经营人代为申请。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船舶签证。 第七条 申请办理出港签证的船舶,应当处于适航或者适拖状态。 船舶或者其经营人申请办理航次船舶签证,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船舶签证簿; (二)船舶电子信息卡(适用的船舶); (三)船舶国籍证书; (四)船舶检验证书; (五)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六)船员适任证书; (七)防止油污证书(适用的船舶); (八)船舶安全管理证书和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符合证明副本(适用的船舶); (九)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 (十)船舶港务费缴纳或者免于缴纳证明; (十一)经批准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适用的船舶); (十二)船长开航前声明和车辆安全装载记录(适用的船舶); (十三)护航申请书(适用的船舶); (十四)船舶营运证。 第二款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证书信息已经由海事管理机构在船舶签证簿内记载或者存储在船舶电子信息卡的,可以免于提交。 第二款第(十四)项所指船舶营运证仅要求从事国内运输的老旧运输船舶在办理船舶签证时提供。船舶营运证的发证机关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供船舶营运证的相关信息。 第八条 船舶或者其经营人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船舶或者其经营人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EDI)等方式办理船舶签证,可以采用电报、电传、传真、手机信息、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EDI)等方式报告船舶进港情况,并在船舶航海(行)日志内作相应的记载。 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船舶名称、种类、尺度、总吨、吃水、客货载运情况、拟靠泊地点。 第九条 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审查船舶签证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申报要求,是否有明显涂改或者伪造现象、是否在有效期内等形式要件。 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签证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有怀疑或者接到相关举报的,应当派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条 海事管理机构收到船舶签证申请后,应当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海事管理机构对航次船舶签证应当当场办理。签证人员应当在船舶签证簿内签注是否准予签证的意见、海事行政执法证编号、日期并加盖船舶签证专用章。不予签证的,还应当在船舶签证簿内签注不予签证的理由。 第十一条 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出港签证: (一)船长或者履行相应职责的船员发生变动; (二)船舶结构、有关航行安全的重要设备发生重大变化; (三)改变船舶航行区域、航线; (四)出港签证办妥后48小时内未能出港。 第十二条 船舶由于抢险、救生等紧急事由,不能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船舶签证的,应当在开航前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在任务完成后24小时内补办船舶签证。 第十三条 船舶因避风、候潮、补给等原因临时进港或者航经港区水域的,免于办理船舶签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船长或者履行相应职责的船员发生变动; (二)上下旅客; (三)装卸货物。 第十四条 拖驳船队在中途要加解驳船时,加、解的船舶应当申请船舶签证,拖驳船队其他船舶不再办理船舶签证。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船舶可以申请短期定期船舶签证取代航次船舶签证: (一)在固定水域范围内航行的船舶; (二)定线航行的船舶。 在固定水域范围内航行的船舶,应当向对该固定水域有管辖权的任一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定线航行的船舶应当向航线始发港和终点港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分别提出申请。 第十六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船舶可以向船籍港所在地的交通部直属的海事管理机构或者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年度定期船舶签证取代航次船舶签证: (一)安全诚信船舶; (二)安装并按规定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 (三)在前1个年度签证期内按照规定递交进出港报告; (四)已经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船舶港务费交纳协议。 第十七条 办理定期船舶签证,除需要提交本规则第七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证明其符合第十五条或者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短期定期船舶签证,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年度定期船舶签证。准予定期船舶签证的,还应当在船舶签证簿内注明签证的有效期限、航行区域或者航线。 短期定期船舶签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年度定期船舶签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限为12个月。 客船、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只能办理有效期限不超过1个月的短期定期船舶签证。 第十九条 船舶超出定期船舶签证的有效期限、核定航区或者航线航行的,或者签证核定的其他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的规定申请航次船舶签证。 第二十条 获得定期船舶签证的船舶,在从事本规则第五条规定的活动时,应当按照本规则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方式和内容,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情况。 4. 上海港船舶拥堵据报道,近日召开的2018年上海交通工作会议上获悉,5号线南延伸、13号线二期、三期工程计划今年建成投运,轨交将新增运营里程41公里,13号线二期年内将建成。今年上海计划推进缓拥堵项目60项、公交专用道20公里和慢行交通改善18项;创建100个停车资源共享利用项目;继续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占比,新建公共充电桩4000个。 强化对扬尘码头和港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争取LNG集卡车辆总数达到2500辆,其中港内新增集卡使用LNG比例达到90%。2018年上海将重点推进与江苏浙江骨干路网及区域路网的对接,重点推进S7、G228、G320等公路建设,S26主线建成通车,积极推进叶新公路等省界断头路建设。 重点加强船舶排放控制区、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研究等领域合作。 5. 上海港船舶动态查询网站由于AIS本身通信性能具有局限性,它只能够接收距离集中在30-50海里的船舶信号。一旦船舶远离港口,通过AIS基站就很难获得船位信息。 补充: 1、"船讯网"是一个实时查询船舶动态的公众服务网站。能够为船东、货主、船舶代理、货运代理、船员及其家属,提供船舶实时动态,能给船舶安全航行管理、港口调度计划、物流、船代、货代带来极大的方便。 2、该网站是通过岸基AIS,卫星AIS,Inmarsat-C, inmarsat D+ 等各种方式获得的船舶动态位置,利用大众互联网的WebGis技术,直观、方便的将这些信息显示在电子海图上。 3、无论使用者身在何处,办公室、咖啡厅、机场,只要能通过电脑或者手机上网,就可方便、快捷的访问船讯网,查询到全球船舶的实时动态。 6. 上海港船舶计划查询一,不是一个单位。 1、上海海事局地址:四平路190号海事大厦;上海市地方海事局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3号(外滩海关大楼)二楼。 2、上海海事局是交通部直属正局级机构;上海市地方海事局(上海市航务管理处、上海市港航监督、上海市船舶检验处)是上海市港口管理局下属的。二,性质不同:上海市地方海事局隶属于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是上海地方航务专管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简称“上海海事局”)成立于1999年6月18日,为交通运输部直属正厅级行政机构,对所辖海区和港口水域的交通安全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负责辖区内水上安全、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港口航道测绘管理等工作。 三,职责不同:上海海事局贯彻和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 施检验、环境保护、海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有关多边和双边国际条约,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管理或负责规定区域内国际航行船舶和国内航行船舶的 船舶登记,以及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 负责辖区内外国籍船舶管理工作和审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 区船舶〕进入本辖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审批;负责口岸的海事管理工作。上海市地方海事局行使上海市地方海事和船舶检验的行政执法职能。 主要承担本市地方海事、水路运输、内河港口、内河航道、船员证件、船舶检验等行政执法和管理职能,依法维护内河水上交通安全和水运市场秩序。 7. 上海港船舶动态图船的速度是以节为单位,节”的代号是英文“Knot”,是指地球子午线上纬度1分的长度,由于地球略呈椭球体状,不同纬度处的1分弧度略有差异。在赤道上1海里约等于1843米;纬度45°处约等于1852.2 米,两极约等于1861.6 米。1929年国际水文地理学会议,通过用1分平均长度1852米作为1海里;1948年国际人命安全会议承认,1852米或6O76.115英尺为1海里,故国际上采用1852米为标准海里长度。中国承认这一标准,用代号“M”表示。 1节=1海里/小时=1.852公里/小时 集装箱船的航行速度一般在8-15节,较大的集装箱船6万吨以上的最高可达到16节,也相当于陆地上的30公里/小时。当然绝大多数船在10-11节速度,也就是陆地上20公里/小时。上海港到广州黄埔港大概在900海里,也就是说上海港到黄埔港的港到港的海运时间需要3.5天。知道各港口之间的距离,由此就可以相应的计算各港口之间的航行时间。 另外科普一下,海上大型船舶,航行速度最快的是航母,目前已知航空母舰的极限速度每小时40节约合74.08公里/小时。常规航母的速度普遍在25-30节。 8. 上海港船舶动态2020年上海港吞吐量逆势冲上4350万标准箱新高峰。 其中,国际中转完成超530万标准箱,同比增长超14%,水水中转比达到51.6%,同比增长约3%。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连续11年全球称冠,作为国际集装箱枢纽港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 全年箱量增长的背后,内贸箱成为了箱量增长的全新动力。宜东分公司作为上海港专业内贸码头,12月25日首次突破全年430万TEU(国际标准箱单位。通常用来表示船舶装载集装箱的能力)历史大关,创该码头开港以来历史新高。同时,上海港2020年内贸吞吐量总和突破600万TEU,同比增长约15%,也刷新了上海港内贸集装箱吞吐量历史纪录。 究其原因,一方面,上海港受益于国家“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另一方面,疫情初期外贸受阻,上港集团深挖内贸潜力,拓展内贸集装箱业务,使全年内贸箱量始终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无论以7月390.3万TEU、10月420万TEU两度刷新上海港月度集装箱吞吐量历史新高,还是全年4350万TEU攀上新峰,主要得益于,中国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中措施有力。 同时,中国作为世界工厂,从今年3-4月以后,海运贸易货物数量稳步增长,上海港上半年跌幅收窄。进入三季度以后,我国货物量涨幅不断加快,海内外市场货物需求量进一步增大,进出口箱量持续保持增长势头。从第三季度开始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止跌回稳,达到约2.4%的增幅。 此外,上港集团推出多项有效举措促进箱量增长,累加效应集聚放大。 在上海港洋山港区,这里是全球最繁忙的集装箱港区之一,15年来累计有1.97亿个集装箱在这里吞吐中转。 其中,洋山一二期码头集装箱吞吐量已突破一亿标准箱大关,2019年,1980.8万TEU在洋山港区完成装卸,首超外高桥港区。从开港之初323.6万标准箱,到2019年1980.8万TEU,吞吐量快速增长的背后,是被誉为浦东“四大速度”之一的“洋山新速度”。 即便是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当下,“洋山新速度”依旧强劲。 在2020年12月10日开港15周年之际,洋山港区集装箱吞吐量首次突破2000万TEU。作为港区最年轻的码头——洋山四期在今年也迎来了3周岁。 “洋山新速度”带来的创新和闯劲,更是在这个“神奇”码头得到了充分诠释:2020年洋山四期集装箱吞吐量首次突破400万TEU,已基本实现了该码头建设时的初期目标。 开港3年来,洋山四期码头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年吞吐箱能力由200万标准箱跃升至500万标准箱,生产箱区从24个扩容至54个,冷藏箱堆存能力由2808标准箱提升至4260标准箱。 9. 上海港船舶靠泊计划一、所有拟进入黄浦江的船舶应通过微信公众号“上海海事发布”或上海海事局官网提前至少4小时但不超过24小时填报船舶动态,并服从海事主管机关交通组织: (一)自长江段水域进入黄浦江的船舶填报预计通过101号灯浮的时间; (二)自黄浦江闵行发电厂上游水域下行的船舶填报预计通过闵行发电厂的时间; (三)黄浦江始发或自支流进入黄浦江干流的船舶填报开航时间或拟进入黄浦江干流的时间(在同一码头移泊的船舶除外); (四)黄浦江内港作船、游览船、游艇、客渡船等港内船舶实行每日一次填报(24小时内无动态计划则不需填报),如经101号灯浮下行或经闵行发电厂上行后超过4小时,重新进入黄浦江则需按要求填报; (五)黄浦江过境船舶、港内船舶自行填报;拟进黄浦江靠泊船舶由拟靠码头单位根据作业计划代为填报,但需经船方确认。 10. 上海港船舶进出港计划上海港是综合性港口(含商用)。 综合性港口系指装卸转运各种货物和从事客运服务的港口,如我国的上海港、大连港。 商港 供商船往来停靠,办理客、货运输业务的港口。一般具有停靠船舶、上下旅客、装卸货物、供应燃物料和修理船舶等所需要的各种设施和条件。按装卸货物的种类划分,有综合性港口和专业性港口两类。综合性港口系指装卸转运各种货物和从事客运服务的港口,如我国的上海港、大连港,世界大港鹿特丹、新加坡、纽约等均属此类。 工业港 为临近江、河、湖、海的大型工矿企业直接运输原材料、燃料和产成品而设置的港口。一般设在某个工业基地或加工业的中心,也可称为货主码头或业主码头。有的工业港只是在商港范围内划分一定的区域专门为某企业服务,港口业务由企业负责经营。如大连地区的甘井子大化码头、石油七厂码头;上海地区位于长江南岸的上海宝山钢铁总厂码头、位于杭州湾的上海金山石化总厂的陈山原油码头;日本的鹿岛、川崎、千叶等港口均属工业港。 11. 上海港船舶动态卫星图查询网站上海港 一、优越的地理位置 上海港位于长江三角洲前缘,居我国18000 公里大陆海岸线的中部、扼长江入海口,地处长江东西运输通道与海上南北运输通道的交汇点,是我国沿海的主要枢纽港,我国对外开放,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的重要口岸。上海市外贸物资中99%经由上海港进出,每年完成的外贸吞吐量占全国沿海主要港口的20%左右。上海港也是世界著名港口,2006年货物吞吐量位居世界第一,集装箱吞吐量世界第三。 上海港依江临海,以上海市为依托、长江流域为后盾,经济腹地广阔,全国31个省市(包括台湾省)都有货物经过上海港装卸或换装转口。上海港的主要经济腹地除了上海市以外,还包括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等省和重庆市。上海港的水陆交通便利,集疏运渠道畅通,通过高速公路和国道、铁路干线及沿海运输网可辐射到长江流域甚至全国,对外接近世界环球航线,处在世界海上航线边缘。另外,上海还有发达的航空运输。 二、悠久的港口历史 自古以来,上海就是我国对外交通和贸易往来的重要港口。早在公元746年的唐天宝年间,唐朝政府就在这控江襟海处设立镇治,即青龙镇(今青浦县东北,苏州河南岸),发展港口,供船舶往来停靠。进入宋代后,青龙镇有“江南第一贸易港”的称号。公元1111年,北宋政府在此设市舶提举司,征收关税,管理航运。此后,长江每年大量泥沙迳流而下,使长三角海岸线不断向东伸延,陆域不断增加,河道变迁,约1265年港口易址于上海镇。1404年开拓形成黄浦江后,上海港凭借黄浦江的优良航道而日益壮大。 1840 年鸦片战争后,英国迫使清政府签定《南京条约》,上海港于1843年11月17日被迫对外开放。之后,一批外国冒险家蜂拥而至,他们任命外籍港务长、划定 “洋船停迫界”、设立殖民武装力量、瓜分港口岸线、建筑码头仓库、走私鸦片、贩卖人口。1853年起,上海超过广州成为全国最大的外贸口岸。19世纪70 年代后,上海港成为全国的航运中心。黄浦江和苏州河两岸逐渐形成了近代工业聚集区。 20 世纪初,黄浦河道局对吴淞口和黄浦江的局部河段进行了整治和疏浚,万吨级船舶可以乘潮进入黄浦江,适应了当时船型发展和经济发展的要求。20世纪30年代,上海港已经成为远东航运中心,年货物吞吐量一度高达1400万吨;船舶进口吨位居世界第七位,上海成为世界上重要的港口城市。 1949 年5月上海解放,上海港的历史从此揭开了新的一页。经过解放初的三年恢复期,70年代大建港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建设,上海港有了很大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上海港在上海市政府和交通部支持下,在黄浦江内新建了张华浜、军工路、共青、朱家门、龙吴五个港区,在长江口南岸建了宝山、罗泾和外高桥港区。此外,宝钢集团、石洞口电厂、外高桥电厂等也各自建了专用码头,上海港吞吐能力不断扩大,对上海市的建设和长江流域以及全国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1995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战略决策。2005年12月10日,洋山深水港区一期工程建成投产,洋山保税港区同时启用,标志着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和发展,上海港已成为一个综合性、多功能、现代化的大型主枢纽港,并跻身于世界大港之列。 三、上海港现状 截止至2006 年底,上海港海港港区拥有各类码头泊位1140个,其中万吨级以上生产泊位171个,码头线总长为91.6公里。按照码头使用性质分类:公用码头泊位 175个,码头线长度为24.6公里,其中生产泊位121个,码头线长度为22.2公里,年货物吞吐能力17051万吨;货主专用码头泊位965个,码头线长度为67公里,其中生产泊位495个,码头线长度为38.2公里。 上海港内河港区有码头泊位818个,最大靠泊能力3000吨级。 2006 年上海港完成货物吞吐量5.37亿吨。其中,海港货物吞吐量4.7亿吨,继续保持世界第一大货运港地位;内河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0.67亿吨。完成外贸货物吞吐量2.13亿吨,其中,外贸出口1.03亿吨,外贸进口1.1亿吨。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171.9万标准箱,占全国规模以上港口集装箱量的24%,在世界集装箱港口中继续位居第三。集装箱吞吐量中,内支线集装箱量202.6万标准箱,国际中转箱78.5万标准箱,内贸集装箱吞吐量313.7万标准箱。截止2006年底,上海港集装箱班轮航班达到每月2106班,其中,远洋航线498班,近洋航线535班,内支线794班,内贸航线每月279班。 自然条件 崇明岛 气象(1)风况:历年最大风速为17.0米/秒。 (2)降水:多年平均降水量10000亳米。 (3)雾况:历年平均雾日为25.5天。 (4)气温:历年平均气温15.3摄氏度,极端最高气温37.3摄氏度,最低气温—10.3摄氏度。 水文:(1)历年最高潮位+5.89米,最低潮位—0.28米,平均高潮位+3.33米,平均低潮位0.94米。 (2)流速、流向:东风沙附近最大涨潮流速为2.87米/秒,最大落潮流速1.68米秒。 (3)含沙量:涨潮最大含沙量0.664公斤/立方米,落潮最大含沙量0.664公斤/立方米。 外高桥 气象:(1)风况:实测最大二分钟平均风速为25.0米/秒。 (2)降雨:历年平均日降雨量,中雨29.1天,大雨9.2天。 (3)雾况:历年平均为28天。 (4)气温:历年极端最高气温38.1摄氏度,最低气温—9.4摄氏度,平均气温15.7摄氏度。 水文:(1)(以吴淞基面为准,下同)平均高潮位+3.27米,平均低潮位+0.9米 (2)流速、流向:潮流属不规则半日浅海分潮流。水域内往复流极为典型,实测最大潮2.05米/秒,涨潮流速1.89米秒。 (3)含沙量:大汛涨潮最大含沙量1.426公斤/立方米,落潮最大含沙量1.053公斤/立方米。 (4)波况:实测最大波高3.20米,风向 。风速25米 系台风浪。 南汇咀:气象 (1):风况:其二十年一遇最大风速为24.1米/秒。 (2)降水:多年平均降水量1036.6毫米。 (3)雾况:历年平均为40.3天。 (4)气温:历年平均气温15.4摄氏度,极端最高气温37。8摄氏度,最低气温—15.4摄氏度。 水文:(1)历年最高高潮位+5.68米,最低低潮位—1.25米,平均高潮位+3.39米,平均低潮位0.29米。 (2)流速、流向:最大涨潮流速为2.26米/秒,最大落潮流速1.57米/秒。 (3)含沙量:涨潮最大含沙量1.84公斤/立方米,落潮最大含沙量1.17公斤/立方米。 波况:以风浪为主,实测最大波高为3.26米。 金山咀: 气象:(1)风况:其最大风速为24,0米/秒。 (2)降水:多年平均降水量1105.9毫米。 (3)雾况:历年平均气温15,5摄氏度,极端最高气温38.3摄氏度。最低气温—10摄氏度。 水文: (1) 历年最高潮位+5.93米,最低潮位—3.78米,平均高潮位+3.68米,平均低潮位—0.19米。 (2) 流速、流向:金山嘴断面最大涨潮流速为2.58米/秒,最大落潮流速1.86米/秒。 (3) 含沙量:涨潮最大含沙量1.59公斤/立方米,落潮最大含沙量1.71公斤/立方米。 波况:以风浪为主,实测最大波高为3.6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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