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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危险品油船使用期多少年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0-03 13:37 点击:351 编辑:admin

一、内河危险品油船使用期多少年

内河危险品油船使用期为31年。

液体货船类,包括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报废船龄为31年(含)以上。客船类,包括高速客船、客滚船、客货船、客渡船、客货渡船、旅游船、客船,报废船龄为30年(含)以上(其中高速客船为25年)。

船龄在16年以上的油船(包括沥青船)、散装化学品船、液化气船,为三类老旧河船。

二、油船的船体结构特点介绍

从目前航运市场的实际情况看,油类、集装箱及散装货物的运输无疑是海上货流的主体,也因此带动了主流船型的飞速发展。本节将就油船、集装箱船、散装货船及矿砂船这些专用船的船体结构特点结合规范规定作一简要介绍。

从油船( oil tanker)的船体结构角度分,可将油船分为双壳油船和单壳油船两种。这里仅介绍双壳油船( double skin oil tanker)。

双壳油船指具有双层底、双壳、机舱位于尾部,并从事原油或石油产品运输的专用船。其特殊结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货油舱(cargo oil tank)的布置

1)尾机型、双壳体、专业压载舱、中高甲板,甲板机械设备如绞缆机、锚机、起重机、引水梯、舷梯等多采用液压或气动操纵,自动化程度高。

2)采用当今先进的导航仪器和通信设备,如卫星定位仪、电子海图、避碰雷达、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卫星通信设备。

3)装备先进的救生、消防设备,如火警自动探测系统、大型泡沫灭火站、卫星示位标、全封闭救生艇、直升机专用体机坪等。

4)设Z原油洗舱系统(COW)、惰气系统(IGS)、排污监控系统、货油装卸集控室,实现装卸作业远程遥控。

5)货油舱区域的甲板、船底和内底均为纵骨架式,且当船长大于190m时,舷侧、内壳和纵舱壁一般也力纵骨架式结构。

6)为便于与机炉舱、干货舱及居住舱室等隔离,在货油舱区前后两端设有隔离空舱。隔离空舱可遮隔全部货油舱端部舱壁面积,且其舱壁间的距离不小于760mm。泵舱、压载舱、燃油舱可兼作隔离空舱。

7)与货油舱相邻的舱室,包括穿过或邻接货油舱的通道和管隧,其出人口均直通至露天甲板。

2.双层底( double bottom)

1)为保证双层底的完整性,货油舱的舱底(内底板)上无人孔(机舱内双层底相同),进入双层底的出入口直通至露天甲板。

2)箱形中桁材或管隧与机舱隔离,并具有在水平方向上相距最大距离的通向开敞甲板的至少两个出口。

3.舱壁( bulkhead)

1)舱壁的型式主要有:平面油密横舱壁与纵舱型、槽型油密横舱型与纵舱壁及非油密舱壁和制荡舱壁等。

2)槽形油密纵、横舱壁一般设右底凳( lower stool)和顶凳(top stool)。船长为190m及以上的油船一般不采用槽形纵舱壁。

3)横向非油密舱壁或制荡舱壁的开孔面积不小于舱壁总面积的10%,且设有不小于600mm×800mm的通道开口。

4.货油舱舱口

1)同一货油舱当由一个或几个制荡舱壁(或非油密舱壁)隔开时,至少设有两个相互远离的舱口,并不在同一肋距内。

2)舱口的形状为圆形或椭圆形,其中椭圆形舱口的长轴沿船长方向布置。

3)舱口的尺寸和位置是在考虑对油舱进行维护保养及考虑到穿载呼吸器具人员的出入和失去知觉的受伤人员(可能在担架上)从油舱撒出的基础上确定。基本原则是在满足合理的通道和通风要求的条件下保持最小尺寸。

4)舱口围板的高度不小于600mm,厚度不小于l0mm,盖板的厚度不小于12mm。

5)舱盖上具有直径不小于150mm且能保证油密的测量孔与观察孔。

6)舱口设有至舱底的钢质固定扶梯,扶梯的倾斜度不大于70。,且在实际长度大于9m时设有休息平台。

5.油船特点

1)油轮的设计和建造驱向于超大型化和特大型化,载重量从几万吨到现在的20-30万吨。运输速度不快,航速一般在15节(28千米/小时)左右,属于比较慢的船。

2)在外型上和布置上很容易与一般的干货船区别开来。油轮上层建筑和机舱设在艉部,上甲板纵中部位,布置纵通全船的输油管及步桥。石油分别装在各个密闭的油舱内,油轮在装卸货油时是用专门的油泵和油管进行装卸,能在几小时到一昼夜间把全部货油装卸完毕,因此甲板上不需要起货吊杆和起货机,也不需要大的货舱开口。

3)油轮作为液货船有其特殊性,由于所装载货物基本上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出于防火、防爆目的考虑很难对发现的结构性缺陷进行航修,必须进厂洗舱测爆后进行维修。相对普通船舶,油船要求高,管理严格,安全系数最高。

三、运载危险物品的船舶须经过什么审批

一、运载危险物品的船舶须经过什么审批

1、对于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要经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批准。该船舶需要经检验合格,并且需要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和文书,并保持良好状态,才能航行。

2、法律依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六条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和文书,并保持良好状态。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其船体、构造、设备、性能和布置等方面应当符合国家船舶检验的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载运危险货物的国际航行船舶还应当符合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具备相应的适航、适装条件。

二、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有哪些

1、企业因生产需要运输或装卸化学危险物品时,必须按照铁道部、交通部和民航总局关于铁路、公路、水路和空运化学危险物品的各项规定办理;

2、装运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通过市区和城镇时,事前要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准运证,申请行车路线和时间,运输途中不得随便停车;

3、企业、事业单位对试剂或科研用少量急需的化学危险物品,可按铁路和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运输;

4、企业、事业单位运输装卸化学危险物品时除执行铁路、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5、企业要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厂内运输加强安全管理和检查,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四、载运危险品货物的船舶应当经什么认可

法律分析: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和文书,并保持良好状态。危险品运输种类有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如盐酸、硫酸、硝酸、磷酸、氢氟酸、氨水、次氯酸钠溶液、甲醛溶液、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危害环境物质。

法律依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六条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和文书,并保持良好状态。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其船体、构造、设备、性能和布置等方面应当符合国家船舶检验的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载运危险货物的国际航行船舶还应当符合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具备相应的适航、适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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