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注销后还可以重新登记船舶注销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限船舶所有权发生转移时; 三)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有关船舶灭失含船舶拆解、船舶沉没、船舶失踪的证明文件限船舶灭失、拆解、沉没、失踪且在3个月内; 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和经抵押权人签字的解除抵押合同的文件限船舶抵押合同解除; 五)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光船租赁合同限以光船条件出租境外的船舶; 六)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光船租赁合同或者中止光船租赁关系的证明文件限光船租赁合同期满或光船租赁关系终止,由出租人办理时; 七)光船租赁合同、终止光船租赁关系的证明文件,以光船条件从境外租进的船舶还应提供临时船舶国籍证书限光船租赁合同期满或光船租赁关系终止,由承租人办理时。 2. 船舶注销登记申请书船舶注销的办理是: 1、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和船舶IC卡(如有)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限船舶所有权发生转移时); (3)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有关船舶灭失含船舶拆解、船舶沉没、船舶失踪的证明文件(限船舶灭失、拆解、沉没、失踪且在3个月内); (4)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和经抵押权人签字的解除抵押合同的文件(限船舶抵押合同解除); (5)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光船租赁合同(限以光船条件出租境外的船舶); (6)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光船租赁合同或者中止光船租赁关系的证明文件(限光船租赁合同期满或光船租赁关系终止,由出租人办理时); (7)光船租赁合同、终止光船租赁关系的证明文件,以光船条件从境外租进的船舶还应提供临时船舶国籍证书限光船租赁合同期满或光船租赁关系终止,由承租人办理时; (8)登记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2、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3. 船舶注销登记什么意思没有用了 拟报废处置的渔船为非专业远洋渔船的,除按要求办理远洋渔船报废处置相关手续外,还需同时申请注销该船原有国内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包括所有权证书和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取消国内功率指标。 拟报废处置的远洋渔船已注销中国国籍的,应在境外报废处置。远洋渔业企业在申请办理更新建造渔船远洋渔业项目时,需提供远洋渔船境外报废处置承诺书。 4. 渔船手续到期会被注销吗办理所需的资料: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渔业船舶所有证和国籍(登记)证书注销证明;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注销证明;渔业捕捞许可证原件及 注销证明。同时,要提供县(区) 海洋与渔业局开具的《渔业船舶报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县(区) 海洋与渔业局开具的《渔业 船舶报 废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程序:向县(区) 海洋与渔业局提出报废申请,按县(区)海洋与渔业局安排的渔船拆解船厂进行拆解,并出具《渔业船舶报废证明》、《渔业船舶报废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凭上述的两张证明及渔业捕捞许可证、船检证书、船舶证书、产权证书、本人身份证到渔业(捕捞)股办理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到渔政大队办理船舶证书注销证明和产权证书注销证明;60匹马力以下的到县渔政大队,超过600匹马力的到市渔政支队船检科,办理船检证书注销证明。 申请人填写《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并附上述资料,向县(区)海洋与渔业局提出申请;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以上材料。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县(区)海洋与渔业局签字盖章后报市海洋与渔业局,也可由船主或委托代理人直接送到市海洋与渔业局。经市海洋与渔业局审核无误,签字盖章后转报省海洋与渔业局审批。 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海洋捕捞渔船,必须经具有审批权的主管机关批准,由省海洋与渔业局在国家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内核定船网工具指标。 5. 船舶灭失或失踪后几个月内应进行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一条 下列海事请求,可以申请扣押船舶: (一)船舶营运造成的财产灭失或者损坏; (二)与船舶营运直接有关的人身伤亡; (三)海难救助; (四)船舶对环境、海岸或者有关利益方造成的损害或者损害威胁;为预防、减少或者消除此种损害而采取的措施;为此种损害而支付的赔偿;为恢复环境而实际采取或者准备采取的合理措施的费用;第三方因此种损害而蒙受或者可能蒙受的损失;以及与本项所指的性质类似的损害、费用或者损失; (五)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沉船、残骸、搁浅船、被弃船或者使其无害有关的费用,包括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仍在或者曾在该船上的物件或者使其无害的费用,以及与维护放弃的船舶和维持其船员有关的费用; (六)船舶的使用或者租用的协议; (七)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的协议; (八)船载货物(包括行李)或者与其有关的灭失或者损坏; (九)共同海损; (十)拖航; (十一)引航; (十二)为船舶营运、管理、维护、维修提供物资或者服务; (十三)船舶的建造、改建、修理、改装或者装备; (十四)港口、运河、码头、港湾以及其他水道规费和费用; (十五)船员的工资和其他款项,包括应当为船员支付的遣返费和社会保险费; (十六)为船舶或者船舶所有人支付的费用; (十七)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承租人应当支付或者他人为其支付的船舶保险费(包括互保会费); (十八)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承租人应当支付的或者他人为其支付的与船舶有关的佣金、经纪费或者代理费; (十九)有关船舶所有权或者占有的纠纷; (二十)船舶共有人之间有关船舶的使用或者收益的纠纷; (二十一)船舶抵押权或者同样性质的权利; (二十二)因船舶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 我们可以了解到法院查封扣押船舶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在扣押船舶的时候需要经过相关的手续进行,扣押之后就不能使用了,这点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6. 船舶注销后还可以重新登记吗船舶注销登记所需提交资料 1、 注销登记的书面报告; 2、 办理注销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所有权、国籍注销登记申请书; 4、 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IC卡原件、 连续概要记录原件; 5、 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 6、 船舶买卖合同原件; 7、 船舶交接文件原件; 8、 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 1、运行安全管理体系和保安体系的船舶注销后应把DOC副本原件、DOC 年度签注、船舶安全管理证书、船舶保安证书交还发证机关,并向宁波海事局体系办提交船舶退出公司体系的报告。 2、安检簿、签证簿、垃圾记录簿、油类记录簿、垃圾管理计划、油污应急计划、保安计划的原件也应带回公司。 7. 船舶注销流程船舶过户一般在一周以内。如果只是船舶跨省登记,比如可以在湖南办理船舶注销,再到江西办理船舶登记。但由于附于船舶登记上的其它要求较多,涉及到营运、船舶检验等方面当地是否有具体规定要求,还需到先到当地船舶登记部门详细咨询。 8. 船舶注销后还可以重新登记嘛1. 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原捕捞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渔业船舶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 (二)渔业船舶注销登记所需材料 1. 渔业船舶注销登记申请表 2. 渔业船舶所有人的户口薄或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 3. 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明、国籍证书和航行签证薄 4. 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的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 5. 渔业船舶所有权转移的,提交渔业船舶买卖协议或所有权转移的其他法律文件 6. 渔业船舶已办理抵押权登记或租赁登记的,提交相应登记注销证明书 7. 渔业船舶拆解或销毁的,提交有关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渔业船舶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 |
上一篇:冰区船舶载荷(船舶冰区加强) | 下一篇:上海市船舶学会(中国船舶协会) |
上海港口有哪些? |
2024-03-16
|
查看详情 >> |
中国渔业捕捞船招聘(渔船招聘捕鱼工) |
2024-03-16
|
查看详情 >> |
海船证书需要多少钱(海船船员证书需要多少钱) |
2024-03-14
|
查看详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