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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国家和海洋国家(沿海国家和海洋国家的区别)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3-07-24 05:11   点击:86  编辑:jing 手机版

1. 沿海国家和海洋国家的区别

 

“近海航区”系指中国渤海、黄海及东海距岸不超过200海里的海域;台湾海峡;南海距岸不超过120海里(台湾岛东海岸、海南岛东海岸及南海岸距岸不超过50海里)的海域。

“沿海航区”系指台湾岛东海岸、台湾海峡的东海岸及西海岸、海南岛的东海岸及南海岸距岸不超过10海里的海域和除上述海域外距岸或庇护地不超过20海里的海域。

2. 沿海国的定义

领海,沿海国主权管辖下与其海岸或内水相邻的一定宽度的海域,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领海的上空、海床和底土,均属沿海国主权管辖。

1958年《领海及毗连区公约》规定:国家主权及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其海岸的海域,称为领海。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也采用类似的规定,但增加了在群岛国的情形,主权及于群岛水域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国家的主权也及于领海的上空及其海床和底土。

3. 沿海国家对海洋有哪三种不同的权益

回答如下:海洋发展的利与弊可以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利:

1. 资源丰富:海洋是地球上最大的自然资源库,具有丰富的矿产资源、能源资源和生物资源,可以满足人类对于矿物、石油、天然气、鱼类等的需求。

2. 经济贡献:海洋经济包括渔业、航运、旅游等多个领域,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

3. 科学研究:海洋是地球上最神秘的领域之一,对于气候变化、地质演化、生态系统等方面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推动科学技术的进步。

4. 交通运输:海洋是连接各大洲的重要通道,海洋交通运输能够实现大规模货物和人员的运输,提高了物资流通的效率。

弊:

1. 环境破坏:海洋开发活动可能会导致生态系统的破坏,如海洋污染、过度捕捞和破坏珊瑚礁等,对海洋生物和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2. 生物多样性丧失:过度捕捞和破坏海洋生态系统会导致许多物种濒临灭绝,影响海洋生物的多样性。

3. 气候变化:海洋发展活动也会对气候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海洋污染会导致温室气体排放增加,加剧全球气候变暖的问题。

4. 国际争端:海洋资源的分配和利用可能引发国际争端,如领土争端、渔业争端等,影响国际关系稳定。

综上所述,海洋发展既带来了利益,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弊端。为了最大程度地发挥海洋资源的作用,需要在保护环境、合理利用和国际合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和管理。

4. 沿海国家的海域包括

  根据《海洋法公约》,海域的划分以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为起点。基线是陆地和海洋的分界线。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水域,是沿海国内水一部分,基线向海一面包括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水域、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等八个海域。   内水  内水是领海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海域。其中包括沿海国沿岸的港口、海湾和海峡。这一海域是沿海国主权管辖部分,外国船舶和飞机非经许可不得进入。  内水的法律地位:  1.一切外国船舶非经沿海国许可不得在其内水航行  2.外国商船如获许进入一国内水,可遵照该国法律和规章驶入该国指定的港口,遇难的船舶可以进入,但必须遵守沿海国的规章制度。  3.外国军用船舶必须通过外交途径办理一定的手续,才得进入一国的内水。  4.沿海国对于进入其内水的外国船舶得行使属地管辖权,但通常仅在其利益受到损害时才强制执行其法律,对于纯属船舶内部的事务,一般由船旗国管辖。  领海  领海是沿海国领海基线向海一面一定宽度的海域,沿海国有权自行决定这一海域的宽度,有权决定采用直线基线还是正常基线。沿海国对领海享有主权,但应允许外国船舶无害通过。沿海国有权对无害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但不应妨碍外国船舶无害通过,并应将领海内对航行有危险的情况妥为公布。《海洋法公约》规定领海的宽度不应超过12海里。  毗连区  毗连区是沿海国在领海范围以外行使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等行政管辖权力的海域。《领海与毗连区公约》规定毗连区的范围不应超过从基线算起12海里。《海洋法公约》规定不超过24海里。  专属区  专属经济区是自成一类的海域,其范围不超过200海里。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有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和建造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及从事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的管辖权力。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有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它们在行使这些权利时,必须遵守沿海国有关的法律和规章。目前,已宣布建立200海里管辖区域的国家有77个,其中55个建立了专属经济区。  专属经济区:这个海域  是在领海之外而邻接于领海,其范围是不超过从领海基线量起200海里。  沿海国在其的权利义务:  1.、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的  中国与国际海洋法  自然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以及以对在区内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活动有主权权利。  2.沿海国对区内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促使有管辖权。  3.义务:防止、减少和控制在经济区内来自倾倒、船只或海底活动的污染,但其规章必须符合普遍接受的国际规章和标准。  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义务:  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  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200海里。  大陆架  大陆架是沿海国陆地领土从领海以外向海洋的全部自然延伸,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沿海国有在其大陆架上开发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这权利是专属性的,不以其有没有明文宣告为转移,任何国家未经沿海国同意不得在该沿海国的大陆架上从事开发资源的活动。大陆架的外部界限是从领海基线量起直到大陆边的外缘,若自然延伸不足200海里,可扩展到200海里;若超过200海里,则不应超过350海里,或不应超过2500公尺等深线以外100海里。相向或相邻国家之间的大陆架界限应由有关国家以协议划定,求得公平解决。  大陆架: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即从领海底土到陆地底土以外的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  大陆架的标准:一是如陆地领土向海底延伸部分不足200海里的,可扩展到200海里;二是如延伸部分超过200海里的,不应超过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350海里,或不超过连接2500公尺深度各点的2500公尺等深线100海里。  沿海国在大陆架的权利:  1.开发自然资源  2.授权和管理一切目的在大陆架进行钻探活动的专属权利。  3.有授权和管理建造、操作和使用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并对这些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有专属管辖权。  国际海峡  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在实践中是指连接两面公海或两面专属经济区而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海洋法公约》规定在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中,所有国家的船舶和飞机可以通过和飞越,沿岸国不应妨碍和不应予以停止,但可为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通过中的外国船舶和飞机必须加以遵守,这制度称为“过境通行制”。但如果这海峡有穿过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航道、连接领海与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由岛屿构成而在岛屿向海一面有在航行及水文特征同样方便的航道,则不适用过境通行制而运用无害通过制。  群岛水域  群岛水域是《海洋法公约》创设的新概念,是指群岛国以连接其最外缘岛屿的直线所包围的水域。群岛国的主权及于群岛水域的上空、海床和底土以及其中的资源。在整个群岛水域内,外国船舶有无害通过权。群岛国可在这水域内指定适当的海道和其上的空中航道给外国船舶和飞机通过,这称为“群岛海道通过权”。行使这种权力的外国船舶和飞机不得对群岛国使用武力威胁或武力,并应遵守有关的海上安全国际规章和航空规则。  公海  公海是海洋上除了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或群岛水域以外的全部海域。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任何国家得在公海上享有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建造人工岛屿和设施,捕鱼、科学研究等自由。在公海上的船舶仅受其船旗国管辖。各国在行使上述自由时不得侵犯或损害其他国家的同样权利,有义务维护海底电缆及管道、养护海洋生物资源和保护海洋环境。  公海:指不包括在一国领海或内水的全部海域  公海的法律制度:  1.公海自由  2.航行制度:  航行权:有权在公海上行驶悬挂其旗帜的船舶。  船舶的国籍:船旗国国籍  军舰在公海上的权力:登临权、紧追权、  3.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制度  海洋污染的六个来源:  1.陆地来源  2.来自国家管辖范围内的海底活动  3.来自区域的活动  4.来自倾倒  5.来自船舶  6.来自大气层  区域  国际海底区域,简称“区域”,  国际海洋法法庭研究  指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洋底及其底土。“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的共向继承财产,任何国家不得占为已有或主张权利。区域内的资源应由国际海底管理局进行管理。区域对所有国家开放。《海洋法公约》规定区域的开发采用“平行开发制”。凡具有公约缔约国国籍或为缔约国国民控制的自然人或法人,都可根据公约规定的条件向管理局提出申请进行开发。国际海底区域的管理和开发制度体现了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原则。  基线  领海基线 就是陆地和海洋的分界线,正常基线就是沿岸的低潮线,即海水退潮降到最低点的那条线。  直线基线:连接沿岸各个适当的点而形成的一条基线。  港口  沿岸具有天然条件和人工设备便于船舶停泊和装卸客货的港湾称为港口。  海湾  沿岸向陆地凹入的地方称为水曲。海湾是明显的水曲,但只有在该水曲面积等于或大于横越曲口所划的直线作为直径的半圆形面积时才能称为海湾  湾内水域的法律地位常取决于湾品的宽度,有三种情况  1.湾口的宽度不超过两岸领海宽度的总和。  2.湾口宽度超过24海里的直线基线应划在湾内,  3.湾口宽度超过两岸领海宽度的总和的“历史性海湾”。  历史性海湾:指海湾的沿岸属一个国家,湾口宽度超过两岸领海的总和,但沿岸国根据历史权利而获得承认为其内水的海湾。包含三个要素  1.主张此历史权利的国家对该水域行使权利。  2.该权利应连续地在一个时间内行使并已成为惯例;  3.该权利之行使为各国所确认。  领海  国家主权扩展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其海岸的一带海域,并规定:沿海国的主权扩展于伪劣以上的空间及其海床、和底土。  1.领海是陆地和内水以外的邻接其海岸的一带海域  2.沿海国的主权扩及于领海  3.领海的范围包括水域、海床和上空

5. 沿海国家和海洋国家的区别是什么

国家海洋局

近海海域:指近岸海域外部界限平行向外20海里的海域。

远海海域:指近海海域外部界限向外一侧的全部我国管辖海域。

中国海军

在最靠近陆地200海里以内的海域称为近海

距我海岸200-600海里的海域称为中海

距我海岸600海里以外的海域称为远海

6. 沿海国家和海洋国家的区别和联系

从国家来说,属于两个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海洋局隶属国务院,重点是海域的管理

行使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发布海洋灾害预警,涉海事件的处理以及开展海洋资源调查科研等。比如:北极科考。而渔业局是设在农业部的一个行政单位,主抓渔业生产和渔业方针政策的制定以及渔政管理。目前沿海各省把海洋和渔业合署为一个行政单位,主要是从机构改革入手,便于开展工作,其职能是和上述国家两个单位保持一致的。统一称xx省海洋与渔业厅(局)。

7. 沿海国海洋区域怎么划分

沿海地区 《中国海洋统计年鉴》给沿海地区下的定义是指有海岸线(大陆岸线和岛屿岸线)的地区,按行政区划分为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目前我国有8个沿海省、1个自治区、2个直辖市;53个沿海城市、242个沿海区县。

中国沿海包括的15个省级行政单位有:

1“祖国心脏”――北京市

2“华北门户”――天津市

3“燕赵沃野”――河北省

4“辽海重地”――辽宁省

5“齐鲁大地”――山东省

6“富饶水乡”――江苏省

7“东方明珠”――上海市

8“钱塘江畔”――浙江省

9“东南侨乡”――福建省 10“祖国宝岛”――台湾省

11“岭南热土”――广东省

12“繁华都会”――香港特别行政区

13“海上花园”――澳门特别行政区 

14“锦绣壮乡”――广西壮族自治区 

15“天涯海角”――海南省

8. 沿海国家和海洋国家的区别在哪

近海:指近岸海域外部界限平行向外20海里的海域。

远海:指近海海域外部界限向外一侧的全部我国管辖海域

————国家海洋局

9. 沿海国与沿岸国

内海和领海的区别:内海是指领海基线向内一侧的全部海水,包括:  (1)海湾、海峡、河口湾;  (2)领海基线与海岸之间的海域;    (3)被陆地所包围或通过狭窄水道连接海洋的海域。  我国的内海海域包括直线基线与海岸之间的海域、直线划入的领湾、领峡、港口、河口湾等,包括琼州海峡、渤海湾以及沿海分布的几百个商港、军港、渔港、工业港、专用港等港口在内的全部海域都是我国的内海。 领海是沿海国陆地及其内水以外邻接的一定宽度的海域,在群岛国的情况下则为群岛水域以外邻接的一定宽度的海域。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每一国家有权确定其领海的宽度,但最宽不得超过领海基线以外的十二海里。  领海基线包括正常基线和直线基线。正常基线是沿海国官方承认的大比例尺海图所标明的沿岸低潮线。直线基线是指将在大陆海岸向外突出处和沿海外缘岛屿上所选基点依次相连所形成的一条折线。  领海的外部界限是一条其每一点同基线最近点的距离等于领海宽度的线。 望采纳!

10. 沿海国家是什么意思

你看除了首都北京,一线城市有几个不靠近沿海的?

我国从总体上看,我国沿海港口城市的中心区或城市的行政中心大多设置在港口城区或海滨地带,只有天津、连云港、上海、宁波等少数几个港口城市例外,但是它们也有自身的原因。上海、天津、宁波、广州、连云港等都是在河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河港城市,走的港城一体化的道路。

但是随着船舶的大型化发展,这些城市都在大力建设海港,城市与海港就开始分离,上海、天津、宁波、广州等实力强大的城市,中心城区的辐射力可以到达海港城区,即使中心城区不迁移到海港城区也能支撑海港的发展,同时,这些实力强大的城市还集中力量建海港城区,上海在洋山港后方建设了海港新城;天津滨海新区建设起步早,实力强,现在又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宁波将高校和文化设施向东部转移,随着杭州湾大桥的建成通车,宁波的沿海城市带建设将进一步加快。

广州的南沙海港城市虽然起步晚,但是在广州超强的经济实力的打造下,必将崛起于珠江口;南通的洋口海港城市正在起步,江海联动,融入上海,是其特色和优势;湛江港城距离较近,中间是开发区,已经连为一体,湛江发展缓慢,与其海港城市特色不鲜明有着很大的关系。

在深圳发展的早期,罗湖、皇岗等三大陆上通道是联接内地与香港的桥梁,但是随着港澳珠大桥的建成,深圳人深感其优势将被珠海取代,于是大力建设海港,走“以港兴市”的道路,由于海港分布在两端,深圳市中心只有居中建设,但是为了支撑福田CBD,它两次迁移市政府。青岛将市政府向东部海湾迁移了10多公里,加快了东部海湾的开发。至于日照和台州等实力较弱的城市,干脆直接将市政府迁移到海边,发展迅猛是人所皆知的。

特大城市基本都在靠近沿海一带,也是发展比较迅速的!

11. 沿海国家和岛国的区别

在亚洲按所处方位分区中,习惯上把亚洲分为北亚、东亚、东南亚、南亚、西亚、中亚六大部分。北亚指俄罗斯的西伯利亚地区。东亚包括中国、蒙古、朝鲜、韩国、日本五个国家。东南亚包括中南半岛、马来群岛、菲律宾群岛上的十一个国家。南亚包括印度半岛及附近的印度洋中的岛国。西亚是阿拉伯半岛、伊朗高原、小亚细亚半岛一带。中亚是哈萨克斯坦等五国。而东北亚不属于亚洲的分区,是人们对中国东北三省、朝鲜、韩国、日本和俄罗斯远东地区的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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