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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海洋强国工作(如何做好海洋强国工作论文)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3-07-21 06:50   点击:245  编辑:jing 手机版

1. 如何做好海洋强国工作论文

第三十三章 积极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

坚持陆海统筹、人海和谐、合作共赢,协同推进海洋生态保护、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权益维护,加快建设海洋强国。

第一节 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围绕海洋工程、海洋资源、海洋环境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培育壮大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推进海水淡化和海洋能规模化利用,提高海洋文化旅游开发水平。优化近海绿色养殖布局,建设海洋牧场,发展可持续远洋渔业。建设一批高质量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特色化海洋产业集群,全面提高北部、东部、南部三大海洋经济圈发展水平。以沿海经济带为支撑,深化与周边国家涉海合作。

第二节 打造可持续海洋生态环境

探索建立沿海、流域、海域协同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严格围填海管控,加强海岸带综合管理与滨海湿地保护。拓展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范围,保障入海河流断面水质。加快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构建流域-河口-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动机制,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防范海上溢油、危险化学品泄露等重大环境风险,提升应对海洋自然灾害和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完善海岸线保护、海域和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制度,探索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和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

第三节 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

积极发展蓝色伙伴关系,深度参与国际海洋治理机制和相关规则制定与实施,推动建设公正合理的国际海洋秩序,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深化与沿海国家在海洋环境监测和保护、科学研究和海上搜救等领域务实合作,加强深海战略性资源和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价。参与北极务实合作,建设“冰上丝绸之路”。提高参与南极保护和利用能力。加强形势研判、风险防范和法理斗争,加强海事司法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有序推进海洋基本法立法。

2. 如何做好海洋强国工作论文范文

1、主题

  “热爱祖国、睦邻友好、科学航海”

  2、宣传口号

  庆祝2005年中国“航海日”,热爱祖国、睦邻友好、科学航海;

  庆祝2005年中国“航海日”,迎接“世界海事日”;

  庆祝2005年中国“航海日”,弘扬爱国主义传统、培育中华民族精神;庆祝2005年中国“航海日”,发展航海事业、构建和谐社会;

  庆祝2005年中国“航海日”,弘扬郑和精神、再创民族辉煌;

  庆祝2005年中国“航海日”,促进航海和海洋事业的发展;

  庆祝2005年中国“航海日”,开发海洋、保护海洋;

  庆祝2005年中国“航海日”,发展海洋科技、振兴海洋文化;

  庆祝2005年中国“航海日”,增强全民航海意识和蓝色国土意识;

  庆祝2005年中国“航海日”,建设航运强国、海洋强国和造船强国。

3. 如何做好海洋强国工作论文题目

我国还不是海洋强国。主要是受到美国的第一和第二岛链的封锁。如果要成为一个海洋强国,首先就是要从经济上超过美国,然后打造远洋舰队,最后突破第一第二岛链的封锁。

4. 建设海洋强国的论文

一、导言

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系统地回顾我国在海洋政策和法律制度上的理论和实践,对于我国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具有重大的意义。

新中国的海洋政策与法律制度的构筑和完善,不仅是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应履行的义务,也是将国际海洋规则融入国内法的必然要求,使国内法符合国际海洋法的原则和制度,更是国际社会针对国际法治的呼声和要求,以实现“依法治海”的目标,为建设海洋强国提供法制保障。

中国在将国际海洋规则融入国内法的进程中,采用了转换的方式,即通过将国际海洋法的原则和制度以立法的方式融入国内法,并成为国内法的组成部分,构成中国海洋法律体系。

同时,中国在将国际海洋规则融入国内法的过程中,应以国际海洋法的原则和制度为基础,尤其应符合代表现代海洋法体系的核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体系所规范的原则和制度。为此,下文首先在概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体系的发展历程、基本特征、重要原则等内容的基础上,阐述中国在海洋领域上的政策与制度;其次,指出在海洋具体实践尤其在立法中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再次,提出我国在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进程中面临的重大挑战;最后,分析我国进一步参与国际海洋规则制定的作用,以及完善中国海洋法律制度的若干对策建议。

二、内容

第一章国际海洋规则的成形与发展历程

第二章新中国在海洋政策与法制上的成就

第三章新中国在海洋事业上的举措与效果

第四章新中国在海洋法制上的问题与任务

第五章新中国在海洋战略性问题上的挑战

第六章 新时代中国海洋治理的目标愿景

第七章中国维系与拓展海洋规则的机会

三、结束语

在新中国70周年的发展历程中,我国依据国际海洋规则尤其是现代海洋法体系不断地充实国内海洋法制,并在海洋政策的指引下,依循其原则和精神,不断地完善国内海洋法制,为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和保障作用。但国际社会针对我国海洋法制中的制度和规范存在不同的态度和对立的实践,所以如何让国际社会进一步理解和认识我国的海洋政策和法律制度是我们的重要任务之一。换言之,我国需要在不同的场合包括国际性会议中阐释我们的海洋政策和立场,以求得理解和支持。同时,我国也应对国内海洋法制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调整和完善,积极回应国际社会的合理呼声和要求,以更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尤其是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目标进程,为实现依法治海做出贡献。

不可否认,我国自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完整提出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目标以来,迄今已完善了中国海洋强国战略治理体系。其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四个转变”;基本路径是通过陆海统筹对内发展和壮大海洋经济、对外为推进“一带一路”尤其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运用新发展观、新安全观、新开放观、新治理观,以及亲诚惠容理念和正确的义利观等新时代中国外交思想构筑新型国际关系,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阈下的人类海洋命运共同体,以共享海洋的空间和资源利益,为提升人类福祉做出贡献。

为实现上述目标和理想,包括实现依法治海目标,我国应根据自身的地位和作用逐步地转换角色和定位,以在维系海洋秩序并完善海洋规则方面发挥作用,确保我国海洋强国战略实施的环境和条件。

中国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在海洋规则和制度方面的角色转换和定位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第一,从海洋规则的遵守者到制定者的转换;第二,从海洋规则的“破坏者”到遵循者的转换;第三,从海洋规则的维护者到引导者的转换;第四,从海洋规则的模糊者到精确者的转换;第五,从海洋规则的实施者到监督者的转换;第六,从海洋规则的特色者到普通者的转换;第七,从海洋规则的承受者到供给者的转换。

当然,要实现这些角色和定位的成功转型并非易事,需要我们长期地研究和不断的实践,尤其需要对海洋实施综合性的管理,并在吸收其他国家的经验和启示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海洋规则和制度,实现海洋的功能性和规范性统一目标,为人类与海洋的和谐生存和利用提供保障。这是我们对待海洋事业发挥海洋作用的应有态度和责任。

四、后记

本书是作者主持承担的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三大系列”(改革开放40周年、建国70周年、建党100周年)中的“建国70周年”研究课题《新中国的海洋政策与法律制度:回顾与展望》(2017BHB005)成果基础上,结合作者针对海洋法的理论和海洋问题有关内容的部分成果的集成。

其内容首先以现代国际海洋规则的成形为切入点,指出了狭义现代海洋法体系尤其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体系的基本特征、主要内容、重要原则、存在问题和发展趋势。同时,对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体系结构分析了新中国70年中在海洋法制上的发展历程,将其分为四个阶段(海洋法制的萌芽阶段、发展阶段、成形阶段和充实阶段),并指出了其在各个阶段的作为和成就。

其次,分析了新中国在海洋政策上的成就,包括在制定综合海洋政策、在制定全国性海洋开发规划、在对外宣传海洋事业方面的具体措施。同时,阐述了新中国在海洋管理机构和改革方面的成就及任务,以强化综合海洋管理,提升海洋治理能力的要义。重点分析了新中国在海洋事业上的举措与效果,特别分析了和谐海洋理念、海洋强国战略体系、“一带一路”倡议的背景和效果。在该部分系统研究了中国海洋强国战略体系(包括发展过程、基本路径、核心指标、重要特征和目标定位),以及推进海洋强国建设的实践路径“一带一路”倡议内涵,包括“一带一路”倡议的性质和任务、空间范围、基本内容、目标与愿景、保障措施和效果评价。

再次,结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本内容和结构,联系我国依据习惯国际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体系,阐述了我国在国内海洋立法上的实践,分析了新中国在海洋法制上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了完善的具体建议。这些建议包括应确立“海洋”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如制定海洋基本法;应重点研究国内海洋法中受到他国尤其是美国挑战的内容,如西沙的直线基线制度、军舰在领海内的无害通过制度、专属经济区内的军事活动问题等;应补充完善和制定与海洋功能性事项有关的法规,例如,修改《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制定海洋科技法和海洋安全法等;应进一步完善海洋体制机制以提供保障,包括协调和清晰涉海管理机构的职权,如明确国家海洋委员会的职权,并用法律予以固化等。

为与上述问题相呼应,针对我国在推进海洋强国战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挑战,重点选择和分析了与南海有关的问题,包括领海内军舰的无害通过制度、南海断续线的性质及线内水域的法律地位、岛屿与岩礁的法律要件、南海仲裁案对海洋法的冲击,以及美国军舰在南海诸岛周边海域的航行自由行动。

最后,指出了中国维系和拓展海洋规则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维护海洋秩序,确保海洋安全,以及合理利用海洋的空间和资源。同时,鉴于我国特殊的身份和地位,应在海洋规则的完善过程中实现角色和定位转换的目标,发挥中国的作用。这些角色和定位包括从海洋规则的遵守者到制定者的转换,从海洋规则的“破坏者”到遵循者的转换,从海洋规则的维护者到引导者的转换,从海洋规则的模糊者到精确者的转换,从海洋规则的实施者到监督者的转换,从海洋规则的特色者到普通者的转化,从海洋规则的承受者到供给者的转换。

而要实现这些角色和定位转换目标,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所蕴含的原则和精神,尤其是新时代中国外交新思想指导海洋工作,包括运用新发展观、新安全观、新开放观、新治理观,以及包括亲诚惠容理念和正确的义利观等在内的外交理念,以构筑新型国际关系,运用“一带一路”实践平台,为实现依法治海和综合管理海洋目标,并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阈下的人类海洋命运共同体目标需要做出长期不懈的努力,尤其应持续加深加大研究国际海洋规则的理论及各国的具体实践,以供参考,并为我所用和服务,这样才能实现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目标(阶段性目标和终极性目标),并呈现人海和谐、人海合一之愿景,为人类造福。

此外,应该强调指出的是,感谢在课题研究与写作过程中来自多方面和各阶层人士的指导及帮助,也感谢知识产权出版社薛迎春编辑的热诚协作,使本书能够尽早保质出版面世。本书的出版将进一步丰富和充实“筹海”(Ad Mare)论著。同时,本书的出版得到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重大项目资金资助,特此鸣谢!

五、作者简介

金永明,1966年9月生,浙江绍兴人,法学博士,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现为中国海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海洋大学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海洋发展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海洋战略研究中心主任、日本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现任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海洋法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秘书长;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海洋战略研究室主任、特别研究员;中国太平洋学会特聘研究员;国观智库资深研究员;东亚国际法论坛(中国)秘书长。

上海市日本学会副会长,上海国际战略问题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海洋法治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上海市太平洋区域经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等职。

在海洋法领域发表论文百余篇、时评15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10部,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海洋问题研究项目16项,3篇专报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批示,8篇专报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批示。

六、筹海简介

“筹海”源于1562年郑若曾撰、胡宗宪主持出版的《筹海图编》。“筹海”的英文“Ad Mare”来自拉丁语,意为“向海”、“至海”,也即“经略海洋”、“谋划海洋”之意。“筹海”系自发组织成立的学术平台。

“筹海”(Ad Mare)旨在从多视角、多领域对世界重要海洋国家的战略性问题进行系统而全面的研究,为中国建设海洋强国提供学术支撑和经验借鉴。

“筹海”分为“筹海论坛”、“筹海沙龙”、“筹海文集”、“筹海论著”、“筹海动态”和“筹海微信”平台,开展“六位一体”的海洋系统化研究。

“筹海”平台得到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的支持和资助!诚邀各学术团体和专家学者加盟“筹海”,并提供各种学术支持,共同为中国海洋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5. 我国如何做大做强海洋经济

在四大航运集团合并传闻愈演愈烈直至集体发布澄清公告之际,与招商局集团颇有渊源的上港集团(600018)决定率先整合航运资源。

上港集团今日披露,公司正在研究收购上海锦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锦江航运”)部分股权,锦江航运的股东之一上海海运集团系中国海运集团全资子公司,另一股东中外运上海集团系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外长”)全资子公司,而上港集团第二大股东亚吉投资则系招商集团旗下招商局国际全资子公司。由此,招商局集团与中外长将通过上港集团收购锦江航运完成曲线合作,令目前正在发酵的四大航运集团合并传闻再度升温。

4月18日,招商局集团、中国海运集团及中国远洋集团旗下的招商轮船、中海发展、中国远洋等6家上市公司集体发布澄清公告,称四大航运集团合并传闻未得到任何政府部门的核实,彼此之间也未就合并问题进行过任何商谈。彼时,中外长旗下的长油3已退市至全国股转系统交易,而*ST凤凰则处于破产重整之中,另一家公司外运发展并不属于航运平台,故中外长并未发布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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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中有我国亚麻产业的龙头金鹰股份、浙江省第三大海运企业中昌海运。

另外,部分上市公司也在舟山有参股或控股企业舟山新区龙头股票,例如控股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钱江水利,拥有舟山海洋渔业公司部分资产的中水渔业、拥有中化兴中舟山石油转运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中化国际等。

再就是是受益基础建设的公司,比如海堤建设的龙头企业围海股份。

最后是重要经营区域在浙东沿海的公司如如意集团、宁波富邦、长三角地区最大IT制造业专业金属物流服务商澳洋顺昌等等舟山新区龙头股票。

浙江做大做强“蓝色经济”的梦想正一步步走向现实舟山新区龙头股票。继国务院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浙江成为全国首个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后,前天,国务院又正式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这是国务院批准的中国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战略层面新区。

6. 谈我国如何做大做强海洋经济

广东省航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组建于1997年1月18日,其前身是广东省航运厅、广东省航务管理局、广东省航运总公司,现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省属大型企业集团之一。

集团是省政府确认的广东省物流龙头企业,全国第四家以航运物流为主的5A级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全国首批3A信用等级物流企业,中国物流企业50强,在粤港澳地区享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和影响力,并建立起GNG、CKS、BONNYFAIR、蓝海豚等多个著名品牌。

经过多年的精耕细作,集团发展成为拥有港口航运物流、船舶工业、水上高速客运与旅游运输、近远洋运输、房地产及物业管理“五大业务板块”的综合性大型企业集团,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综合效益逐步提升,社会信誉显著提高。

2014年2月,集团收购湛江航运集团51%股权,以集团品牌和市场优势为依托,把握湛江市发展海洋经济、临港工业和港口物流的发展机遇,致力将湛江航运集团建设成环北部湾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综合服务型航运物流企业,做强做大主业发展平台,提升核心竞争力。

截止2015年3月底,集团拥有全资、控股、参股企业达127家,香港上市公司1家(“珠江船务”,代码为0560, 在香港营运已经超过50年,拥有的CKS品牌在粤港澳地区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资产总额约102亿元,净资产约49亿元,员工总数约6500人。

7. 如何做好海洋强国工作论文800字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完整提出了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的四个方面的内容,即我国应“提高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这些构成了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的基本内容。其中提高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是我国建设海洋强国的基本手段和具体路径,而保护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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