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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有效利用海洋资源(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3-07-12 13:55   点击:240  编辑:jing 手机版

1. 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

 (1)森林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地球上有1/5以上的地面为森林所覆盖,森林是由于乔木或灌木组成的绿色植物群体,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

森林能够调节气候、保质水土、防风固沙,保障农牧业的发展;森林可以吸收二氧化碳并释放出氧气、阻滞粉尘、吸收有毒气体,防止空气污染,对于保护和美化环境,增强人民身心健康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合理利用和注意保护森林资源是十分必要的.

  (2)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利用和保护.野生动植物是指非人工驯养、种植的动植物.野生动植物是人类生产和生活上十分需要的宝贵资源,几乎所有的野生动植物都是可以直接或间接地为人类所利用.近年来,由于保护措施不利,野生动植物的灭绝速度越来越快.

目前,全世界已约有110多种兽类和130多种鸟类灭绝,约有25000多种植物和1000多种脊椎动物濒临灭绝的危险.因此,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是保护生物资源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3)建立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是为了保护代表不同自然地带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保护珍贵稀有的动植物资源,而特意划出来的一定的区域.

自然保护区能为人类提供生态系统的天然“本底”,是动植物种的天然存库,它对于保护、恢复、发展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改善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有着重要的意义.

(4).在保证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强化开发深度和广度,提高开发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海洋开发和海洋服务领域的技术水平,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争取海洋经济增加值的最大化

综合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不断发现新资源,利用新技术,形成和发展海洋新产业,推动海洋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对海洋可再生资源而言,要改善对资源的利用效率,既要尽可能多地对其进行利用,又要保持生态系统有较强的恢复能力和维持其可持续再生产能力;对海洋不可再生资源要有计划地适度开发,不要影响后代人的利益。  

(5).优化配置海洋资源,使其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海陆一体化开发。海洋资源的开发可以促进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因此要实行海陆一体化的战略,统筹制定沿海陆地区域和海洋区域的国土开发规划,逐步形成临海经济带和海洋经济区,推动沿海地区的进一步繁荣和发展。

2. 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本途径

关于这个问题,休渔期实现海鲜自由的方法有以下几点:

1.推广海洋保护意识:通过媒体、教育等途径,向公众宣传海洋保护的重要性,提高人们对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视和保护意识。

2.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加强对违规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对海洋资源的调查和监测,确保休渔期的有效实施。

3.推行可持续渔业:推广可持续渔业模式,通过科学规划和管理,实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减少对海洋资源的过度捕捞和破坏。

4.发展海洋养殖业:鼓励发展海洋养殖业,通过人工养殖的方式提供更多的海鲜品种,降低对野生海洋资源的依赖,同时也可以促进海洋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5.提高消费者认知: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对休渔期的认知,鼓励消费者选择不同季节的海鲜品种,避免在休渔期购买相关品种。

3. 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及其制约因素是

对海洋生物产生重大影响的环境因素主要有:

(1)光照。光照主要是太阳辐射,是海洋环境中最重要的生态因素。光影响着海洋有机物质的生产,从而影响整个海洋生物的生活和生存。光在海洋中的分布和变化直接或间接影响着海洋生物的分布、数量、行为以及一些特殊的适应性表现。

(2)温度。温度对海洋生物的生殖、发育、生活状态、数量变动和分布,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制约。

(3)盐度。盐度影响生物个体的大小、生物的繁殖和分布等。

(4)营养盐类。营养盐类是浮游植物和藻类生长所不可缺少的微量成分,是限制它们增殖的要素。

(5)溶解氧含量、pH值和二氧化碳。海水中溶有大气中所含有的各种气体,其中氧和二氧化碳是海岸生物呼吸作用和光合作用的基本物质。

(6)海流。海流在流动过程中不断地改变温度、盐度等性质,对海洋生物的影响很大。

4. 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因

陆地已全部被人类占有,海洋和宇宙空间是两个待开发的领域。比较来说,海洋对人类活动更为现实一些。事实上,人们在海洋空间利用方面已做了不少工作,如围海造地、滩涂利用、浅海养殖、跨海架桥、开凿海底隧道、海洋运输、建人工岛、发展海洋旅游业等。随着科学技术和海洋开发利用的发展,海洋将越来越成为人类活动的空间。

5. 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心得

使用船上提供的Wi-Fi将拍摄好的照片传到手机上,然后在朋友圈里选择合适的图片和文字进行发布即可。在海上世界游玩时,船只提供的Wi-Fi可以满足朋友圈的上传需求。而且,在海上游玩可以拍摄到非常美丽的海景和岛屿风光,分享在朋友圈里也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在海上游玩时拍照分享在朋友圈里是一种非常普遍的行为。不过,在拍照时需要注意安全问题,尤其是在船舱外面拍摄时,要根据船员的指引进行操作,避免发生危险情况。同时,保护好环境也是非常重要的,不要随意扔垃圾或者破坏环境,让海上世界保持美丽和纯净。

6. 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管理的基本原则

1、BBNJ协定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的重要国际法制定机制,旨在保护和管理包括生物多样性、海底矿产资源、海洋遗产、海洋科学合作等海洋生态系统所面临的共同挑战。

2、该协定结合了海洋法与国际法的原则和机制,以促进可持续利用和保护海洋环境。

7. 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措施

海洋中含有丰富的资源,海洋生物资源,海水化学资源,海洋矿产资源,海洋能源以及海上运输交通家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和世界文明的振兴进步有着重大的影响,了蕴藏丰富的海洋资源以外,辽阔的海域还是交通的通道,防易外敌入侵的天然屏障,开发和利用海洋,发展海洋事业与人类的文明息息相关。

8. 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原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域使用管理,维护国家海域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海域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海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 本法所称内水,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至海岸线的海域。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持续使用特定海域三个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海域所有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海域。 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

第四条

国家实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海域使用必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 国家严格管理填海、围海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

第五条

国家建立海域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对海域使用状况实施监视、监测。

第六条

国家建立海域使用权登记制度,依法登记的海域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国家建立海域使用统计制度,定期发布海域使用统计资料。

第七条

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授权,负责本行政区毗邻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对海洋渔业实施监督管理。 海事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对海上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海域使用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海域使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第九条

在保护和合理利用海域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 海洋功能区划

第十条

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全国海洋功能区划。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上一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地方海洋功能区划。

第十一条

海洋功能区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按照海域的区位、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等自然属性,科学确定海域功能; (二)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统筹安排各有关行业用海; (三)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海域可持续利用,促进海洋经济的发展; (四)保障海上交通安全; (五)保障国防安全,保证军事用海需要。

第十二条

海洋功能区划实行分级审批。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报国务院批准。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功能区划,经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沿海市、县海洋功能区划,经该市、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海洋功能区划的修改,由原编制机关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修改方案,报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海洋功能区划确定的海域功能。 经国务院批准,因公共利益、国防安全或者进行大型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改变海洋功能区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海洋功能区划。

第十四条

海洋功能区划经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但是,涉及国家秘密的部分除外。

第十五条

养殖、盐业、交通、旅游等行业规划涉及海域使用的,应当符合海洋功能区划。 沿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港口规划涉及海域使用的,应当与海洋功能区划相衔接。

第三章 海域使用的申请与审批

第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使用海域。 申请使用海域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海域使用申请书; (二)海域使用论证材料; (三)相关的资信证明材料;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材料。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海洋功能区划,对海域使用申请进行审核,并依照本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海域使用申请,应当征求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

第十八条

下列项目用海,应当报国务院审批: (一)填海五十公顷以上的项目用海; (二)围海一百公顷以上的项目用海; (三)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七百公顷以上的项目用海; (四)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用海;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用海。 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用海的审批权限,由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章 海域使用权

第十九条

海域使用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国务院批准用海的,由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向海域使用申请人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用海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向海域使用申请人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海域使用申请人自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之日起,取得海域使用权。

第二十条

海域使用权除依照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方式取得外,也可以通过招标或者拍卖的方式取得。招标或者拍卖方案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招标或者拍卖方案,应当征求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 招标或者拍卖工作完成后,依法向中标人或者买受人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中标人或者买受人自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之日起,取得海域使用权。

第二十一条

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应当向社会公告。 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除依法收取海域使用金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海域使用权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本法施行前,已经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的养殖用海,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经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核准,可以将海域使用权确定给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用于养殖生产。

第二十三条

海域使用权人依法使用海域并获得收益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海域使用权人有依法保护和合理使用海域的义务;海域使用权人对不妨害其依法使用海域的非排他性用海活动,不得阻挠。

第二十四条

海域使用权人在使用海域期间,未经依法批准,不得从事海洋基础测绘。 海域使用权人发现所使用海域的自然资源和自然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报告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

海域使用权最高期限,按照下列用途确定: (一)养殖用海十五年; (二)拆船用海二十年; (三)旅游、娱乐用海二十五年; (四)盐业、矿业用海三十年; (五)公益事业用海四十年; (六)港口、修造船厂等建设工程用海五十年。

第二十六条

海域使用权期限届满,海域使用权人需要继续使用海域的,应当至迟于期限届满前二个月向原批准用海的人民政府申请续期。除根据公共利益或者国家安全需要收回海域使用权的外,原批准用海的人民政府应当批准续期。准予续期的,海域使用权人应当依法缴纳续期的海域使用金。

第二十七条

因企业合并、分立或者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变更海域使用权人的,需经原批准用海的人民政府批准。 海域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海域使用权转让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海域使用权可以依法继承。

第二十八条

海域使用权人不得擅自改变经批准的海域用途;确需改变的,应当在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前提下,报原批准用海的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九条

海域使用权期满,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海域使用权终止。 海域使用权终止后,原海域使用权人应当拆除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或者影响其他用海项目的用海设施和构筑物。

第三十条

因公共利益或者国家安全的需要,原批准用海的人民政府可以依法收回海域使用权。 依照前款规定在海域使用权期满前提前收回海域使用权的,对海域使用权人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一条

因海域使用权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海域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海域使用现状。

第三十二条

填海项目竣工后形成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海域使用权人应当自填海项目竣工之日起三个月内,凭海域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土地使用权。

第五章 海域使用金

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 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缴纳海域使用金。海域使用金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上缴财政。 对渔民使用海域从事养殖活动收取海域使用金的具体实施步骤和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三十四条

根据不同的用海性质或者情形,海域使用金可以按照规定一次缴纳或者按年度逐年缴纳。

第三十五条

下列用海,免缴海域使用金: (一)军事用海; (二)公务船舶专用码头用海; (三)非经营性的航道、锚地等交通基础设施用海; (四)教学、科研、防灾减灾、海难搜救打捞等非经营性公益事业用海。

第三十六条

下列用海,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减缴或者免缴海域使用金: (一)公用设施用海; (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用海; (三)养殖用海。

9. 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海洋法目前有两种解释,一是【确定各海域的法律地位并调整各国在海洋利用各个领域中的关系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体】。

【二是海洋法就是规定海洋各个海域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制度并调整各国在其中从事各种活动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体】。

它还具有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其他国家在大陆架的合法权利、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等。

10. 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及其制约因素是什么

海洋环境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主要表现在:近海和海洋表面,海洋气象状况和海水运动多变;深海的黑暗、高压、低温、缺氧的环境;海水腐蚀性强,海冰破坏性大,而海洋的能量密度小,转换效率低,制约了海洋能源的利用。

11. 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人类利用海洋资源的技术有:海洋勘探、海滨旅游、远洋运输、海洋生物的捕捞及海水养殖、温差发电、潮汐发电、波浪发电、海风发电。

人类利用海洋资源的方法有:鱼、藻类、贝类、等可以食用.利用海水研发新型药物、将海水净化为淡水并将海水中的盐、金等提炼出来。利用海洋研究物种进化、仿生学、探究地球进化和生命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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