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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牧场的功能有哪些(海洋牧场的效益)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3-07-08 02:36   点击:214  编辑:jing 手机版

1. 海洋牧场的效益

海洋牧场发展前景广阔。

原因解释:1. 随着全球人口的增长,对食品的需求逐渐增加,海洋养殖具有资源丰富、环境友好、经济效益高等优点,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和企业家的关注。

2. 近年来,国家对海洋牧场发展加大了政策和资金的支持,未来有望进一步推动这一领域的发展。

3. 同时,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应用,海洋牧业将会更加智能化和绿色化,对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水平会有更高的要求,但也会孕育更多的商业机会。

 延伸内容:1. 海洋牧场的发展不仅对解决人类的粮食问题具有重要意义,还可以有效推动沿海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

2. 现有的海洋牧场主要集中在海参、贝类、海藻等品种上,未来可能会针对更多的品种进行开发和培育。

3. 海洋牧场的建设和运营需要关注环保和资源可持续性等问题,政府和企业都需要积极参与并承担相关的社会责任。

2. 海洋牧场的发展前景

大力促进“海洋牧场”形成

“未来3年,全市计划挂牌出让30万亩海域使用权,携手一批实力企业共同打造现代深海抗风浪养殖示范区,促进北海水产养殖转型升级和海洋牧场建设。”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冯群声向记者介绍,从这两年来我市创建深水抗风浪养殖示范区的经验来看,扩建更多养殖示范区,让招标成功的养殖企业自发管理好其招标到的海域,促进“海洋牧场”形成,以另一种形式起到“休渔”的作用。所以整体前景不错,不过这个风险还是很大的

3. 海洋牧场效益怎么看

海洋牧场现在的真实现状如下:

20 世纪 30 年代以来,海洋牧场的建设先后经历了以农牧化和工程化为特征的海洋牧场 1.0(即传统海洋牧场)阶段和以生态化和信息化为特征的海洋牧场 2.0(即海洋生态牧场)阶段,如今即将进入以数字化和体系化为特征的海洋牧场 3.0(即涵盖淡水和海洋的全域型水域生态牧场)阶段。

4. 海洋牧场的效益分析

海洋牧场的目的:其一是为了提高某些经济品种的产量或整个海域的鱼类产量,以确保水产资源稳定和持续的增长。

其二是在利用海洋资源的同时重点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实现可持续生态渔业。 海洋牧场可以提供鱼类,贝类,海藻等海产品。 还有一点给忘了:小心海星和海豚,(*^__^*)

5. 海洋牧场的效益有哪些

荣成有国家级海洋牧场好几处,最好的有爱莲湾、桑沟湾海洋牧场,在网上订的话78元一位。费用包含:乘坐特色渔船出海、海上喂海鸥、养殖观光、逗鱼喂鱼体验、海上采摘海虹、牡蛎、扇贝并免费品尝、海中放鱼台登高眺海、普及保护海洋生态知识、乘坐渔船回程。如果海钓的话,钓具、钓鱼需另外付费。

6. 海洋牧场的效益怎么样

海洋牧场最大最发达的是中国舟山渔场

7. 海洋牧场效益证明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创建示范区:

  (一)选址科学合理。所在海域原则上应是重要渔业水域,对渔业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养护具有重要作用,具有区域特色和较强代表性;有明确的建设规划和发展目标;符合国家和地方海域管理、渔业发展规划和海洋牧场建设规划,以及生态保护红线和其他管控要求,与水利、海上开采、航道、港区、锚地、通航密集区、倾废区、海底管线及其他海洋工程设施和国防用海等不相冲突。

  (二)自然条件适宜。所在海域具备相应的地质水文、生物资源以及周边环境等条件。海底地形坡度平缓或平坦,礁区或拟投礁区域历史最低潮水深一般为6—100米(河口等特殊海域经专家论证后水深可低于6米),海底地质稳定,海底表面承载力满足人工鱼礁投放要求。具有水生生物集聚、栖息、生长和繁育的环境。海水水质符合二类以上海水水质标准(无机氮、磷酸盐除外),海底沉积物符合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

  (三)功能定位明确。示范区应以修复和优化海洋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通过示范区建设,能够改善区域渔业资源衰退和海底荒漠化问题,使海域渔业生态环境与生产处于良好的平衡状态;能够吸纳或促进渔民就业,使渔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相互促进。配套的捕捞生产、休闲渔业等相关产业,不影响海洋牧场主体功能。

  (四)工作基础较好。黄渤海区示范区海域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平方公里,东海和南海区示范区海域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平方公里或已投放礁体总投影面积不低于3公顷,海域使用权属明确;黄渤海区已建成的人工鱼礁规模原则上不少于3万空方,东海和南海区已建成的人工鱼礁规模原则上不少于1.5万空方,礁体位置明确,并绘有礁型和礁体平面布局示意图。具有专业科研院所(校)作为长期技术依托单位。常态化开展增殖放流,采捕作业方式科学合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比较显著。示范区应吸纳一定数量转产转业渔民参与海洋牧场管护,周边捕捞渔民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五)管理规范有序。示范区建设主体清晰,有明确的管理维护单位,有专门规章制度,并建有完善档案。示范区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有礁体检查、水质监测和示范区功效评估等动态监控技术管理体系,保证海洋牧场功能正常发挥;能够通过生态环境监测、渔获物统计调查、摄影摄像、渔船作业记录调查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评价分析海洋牧场建设对渔业生产、地区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8. 海洋牧场的概念

关于这个问题,海洋牧场与传统牧场的优缺点如下:

海洋牧场的优点:

1. 资源丰富:海洋牧场可以利用海洋资源,如海水、浮游生物等,资源丰富,可供养殖的物种种类多样。

2. 空间广阔:相比传统牧场,海洋牧场具有更大的空间,可以进行大规模的养殖,提高养殖效益。

3. 环境友好:海洋环境中的水循环、光照和温度等因素有利于生物生长,减少了使用化学药物和抗生素的需求,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海洋牧场的缺点:

1. 技术要求高:海洋牧场对养殖技术和管理要求较高,需要专业的团队进行监测和管理,从而确保养殖效果和环境安全。

2. 成本高:海洋牧场的建设和运营成本较高,包括设备投资、养殖成本和管理费用等,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

3. 灾害风险:海洋牧场面临海洋环境的不稳定性,如海洋污染、自然灾害和疾病等,可能对养殖生物造成重大损失。

传统牧场的优点:

1. 自然环境:传统牧场可利用自然环境提供的土地、水源和阳光等资源,为动物提供较为自然的生长环境。

2. 传统养殖技术成熟:传统牧场养殖技术经验丰富,相对稳定,对于某些特定的动物养殖来说,效果良好。

3. 风险可控:传统牧场相对封闭,容易进行管理和监控,可以及时应对疾病和灾害等风险。

传统牧场的缺点:

1. 土地占用大:传统牧场需要大量土地用于饲草种植和动物放牧,占用土地资源较多。

2. 环境污染:传统牧场可能会产生大量粪便和废水,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特别是当规模较大时。

3. 养殖效益低:传统牧场受限于土地资源和天然条件,养殖规模有限,效益相对较低。

9. 海洋牧场经济效益

广东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的条件是具备丰富的海洋资源、适宜的海洋环境以及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模式。

1,广东地处南海之滨,拥有广阔的海洋领域和丰富的海洋资源,这为发展海洋牧场提供了基础条件。

2,海洋环境对于海洋牧场的发展至关重要。

广东拥有适宜的气候和水质条件,确保养殖生态环境的良好。

3,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离不开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模式。

包括养殖技术、海洋监测技术、养殖设施等方面的创新和应用,以及科学的养殖管理和经营模式的建立。

所以,广东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需要具备丰富的海洋资源、适宜的海洋环境以及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模式作为基础条件。

10. 海洋牧场造价

2015年国家深化农村改革、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最新出台的政策措施:

  1.种粮直补政策 :

  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5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

  2015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

  3.良种补贴政策 :

  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 :

  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

  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

  2014 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价幅度为5.4%;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提价幅度分别为2.3%、2.2%和 3.3%。2015年,继续执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

  常规产粮大县奖励标准为500-8000万元,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在奖励产粮大县的同时,中央财政对13个粮食主产区的前5位超级产粮大省给予重点奖励,其余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油菜籽增加奖励系数20%,大豆已纳入产粮大县奖励的继续予以奖励;入围县享受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

  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

  2015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

  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 :

  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60.5亿元,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12.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 :

  2013 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在全国建设12500个万亩示范片,并选择5个市(地)、81个县(市)、600个乡(镇)开展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2015年,国家将继续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辐射带动区域均衡增产。

  13.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 :

  2015年,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并已按照2013年资金规模的70%拨付地方。 14.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2015年,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4亿亩;粮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积达到7亿亩以上;免费为1.9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力争实现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

  15.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 :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继续在适宜地区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绿肥种植技术和大豆接种根瘤菌技术,同时,重点在南方水稻产区开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在北方粮食产区开展增施有机肥、盐碱地严重地区开展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

  16.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支持政策 :

  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强化项目支持。二是推动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三是优化种业发展环境。

  17.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

  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总投资498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开发。

  18.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政策 :

  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340万财政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依托“三园两场”、“三品一标”集中度高的县(区)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44个。

  19.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

  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20.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

  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2015年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21.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

  2015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

  22.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

  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015年,国家将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23.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

  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重点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方面,2015年将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

  24.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

  根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渔业油价补助对象包括:符合条件且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2015年将继续实施这项补贴政策。

  25.渔业资源保护补助政策 :

  2013年落实渔业资源保护与转产转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4亿元,其中用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万元,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9400万元。2015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6.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3年开始,中央对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给予补助,无房户、D级危房户和临时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C级危房户和既有房屋不属于危房但住房面积狭小户户均补助7500元。2015年国家将继续实施这一政策。`

  27.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

  中央投资按每艘船总投资的30%上限补助,且原则上不超过渔船投资补助上限。2015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8.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

  对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给予1000万元左右的奖励。力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今年对示范区建设的贷款余额不低于300亿元。

  29.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

  2015年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以启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组织召开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完成改革试验项目中期评估三大工作为重点。

  30.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2015年,将继续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

  31.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32.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继续对鲜活农产品实施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环节低税收政策,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2015年国家将继续实行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33.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2015年,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和规模化沼气。

  34.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政策:

  规划中的农业环境治理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

  二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三是开展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治理。

  四是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在25度以上陡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15-25度重要水源地实行退耕。

  五是开展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

  六是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七是开展湿地恢复与保护。

  35.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政策:

  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的科学分离,引导养殖业规模化发展,支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与利用。引导农民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养畜,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设施建设。

  36.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2015年,农业部将进一步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使试点县规模达到300个,新增200个试点县,每个县选择2-3个主导产业,重点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中的带头人、骨干农民。

  37.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建设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26亿元,基本覆盖全国农业县。

  38.阳光工程政策:

  2015年,国家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以提升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技能为主要目标,对务农农民免费开展专项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系统培训。

  39.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

  2015年依托培训基地举办117期示范培训班,通过专家讲课、参观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培训8700名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3000名大学生村官。选拔50名左右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每人给予5万元的资金资助。

  40.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二是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三是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农村的合法权益。

  41.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政策:

  2015 年,国家将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国家将推进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这些组织必须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坚持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国家还将进一步完善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管理体制,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42.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对于种植业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对东部地区补贴35%,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单位补贴65%,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对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50%,对东部地区补贴40%,对中央单位补贴8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对于公益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5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9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40%;对于商品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3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55%,地方财政至少补贴25%。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覆盖全国,地方可自主开展相关险种。

  43.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项目进行奖励或者补助的政策。

  44.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政策:

  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帮助解决家庭农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5.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

  2015年,除继续实行已有的扶持政策外,农业部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选择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信用记录好的合作社,按照限于成员内部、用于产业发展、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风险可掌控的原则,稳妥开展信用合作试点。

  46.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政策:

  对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流转土地给予奖补。

  47.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政策:

  明确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具体内容、衡量标准和运作方式,提出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的具体政策措施。

  48.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政策:

  2015年,选择三个省作为整省推进试点,其他省(区、市)至少选择1个整县推进试点。

  49.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

  根据1号文件的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将深入研究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产权交易、股权的有偿退出和抵押、担保、继承等重大问题。

  50.农村、农垦危房改造政策 :

  2015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60万户左右。拟按照东、中、西部垦区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改造农垦危房24万户;同时按照中央投资每户1200元的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农垦危房改造供暖、供水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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