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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大学桂林分校(海师大桂林洋)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3-07-07 21:54   点击:113  编辑:jing 手机版

1. 海师大桂林洋

海南师范大学在海南省省府海口市中心,离海很近。海口本就是在海的口岸岸边,所以它离海很近,因为海口本身也是一个旅游城市,风光特别的好,环境好,空气也好。从海南师范学校到美丽的夏日海滩,还有漂亮的西海岸都不是很远,来往都有公交车非常的方便。在海口你可以和大海来一次最亲密的接触。

2. 海师大桂林洋校区全景

琼台师范学院坐落于我国最大的自由贸易港和唯一的热带岛屿——海南省省会海口市,学校现有府城和桂林洋两个校区,校园占地总面积1067亩,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设有本科专业24个,专科专业31个,全日制在校生9991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718.8万元,纸质图书逾百万册。

3. 海师大桂林洋校区

海南师范大学新校区坐落在海口市美兰区的江东新区大学城中,学校新建的教学楼宏伟壮观,学校内教学大楼,图书馆,体育馆,游泳池等设施齐全,学生宿舍干净整洁,校园内绿树成荫,鲜花璀璨,鸟儿齐鸣,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好地方,也是休闲游玩的好去处,空气清新,环境优美,最重要的是安静,因为周边没有人很少。

4. 海师大桂林洋校区到日月广场多远

桂林日月塔又称金塔银塔、情侣塔;日塔别名叫金塔,月塔别名叫银塔,所以也有金银塔之称。日月双塔坐落在桂林市美丽的杉湖中,日塔为铜塔,位于湖中心,高41米,共9层,月塔为琉璃塔,高35米,共7层。两塔之间以湖底一条10米长的湖底隧道相连。

5. 海师大桂林洋校区好吗值得上吗

学校现有桂林洋、府城两个校区,占地面积一千零六十七亩。 现有教职工九百零七人,全日制在校学生一万两千两百一十七人。

6. 海师大桂林洋校区好吗

答:报道在南校区,虽然和桂林洋远,但是校车会送你。

7. 海师大桂林洋校区宿舍

157万平方米 海南师范大学占地面积2356.75亩,其中南校区411.1亩,北校区27.6亩,灵山校区402.45亩,桂林洋新校区一期占地1515.6亩。校舍面积45.02万㎡,其中,教学行政用房179034.73㎡,学生宿舍133151.49㎡,学生食堂15311.14㎡,教工宿舍101531.08㎡,学校附属用房21142.04㎡。绿化面积50000㎡。从网上小改了一下,不过据说海南师范校景不错,虽说没香港大,湖大那么豪华,但有湖有木。风景也堪比当年的南开。

8. 海师大桂林洋校区哪些专业

海南师范大学

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海南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1658),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海南省人民政府,英文校名为“Hainan Normal University”。

学校注册龙昆南校区办学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邮政编码为571158;桂林洋校区办学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校际一号路3号,邮政编码为571127。

学校主页:http://www.hainn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hainnu.edu.cn/

咨询电话:0898-65888710  65880571(传真)

第三条  学校是教育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具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教育培养体系,建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具有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免权。凡具有海南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修完规定的毕业学分,符合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者,颁发海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海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所有学生入学后按培养大类接受通识与大类基础教育,除定向培养、艺术体育、联合办学、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中外合作办学以及高收费专业外,一年半后进行分流,可保留在高考录取时的专业或类别中的任一专业,也可选择转专业。具体安排以学校教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第五条  为适应自贸港建设要求,学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具体为:

与美国德保罗大学合作办学的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按规定修满海南师范大学本专业规定课程的学分后,可获得海南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修满德保罗大学相应学分后,可获得德保罗大学学前教育专业理学学士学位。

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电影电视大学合作办学的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入学后按规定修满海南师范大学本专业规定课程的学分后,可获得海南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修满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电影电视大学相关专业规定课程的学分,可获得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电影电视大学颁发的相关专业文凭。

与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NIIT,简称安艾艾迪)校企合作共建软件工程专业。学生按规定修满海南师范大学本专业规定课程的学分后,可获得海南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完成NIIT课程并通过NIIT软件工程师国际认证考试上,由安艾艾迪为学生颁发NIIT软件工程师(DNIIT)国际认证证书。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本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招生,招生类别有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体育单招(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南疆单列计划(仅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源)、“3+2”联合培养计划(仅招海南省生源)、少数民族预科班(仅招海南省生源)、小学教育(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仅招海南省生源)、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港澳台联招、香港免试、对台学测免试。学校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社会需求,制订2021年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及学校招生简章、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条  海南师范大学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一条  录取期间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同意后,多批次录取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未完成计划转入同一地区下一批次;各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主要向生源数量相对较多、生源较好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同一批次生源差的专业计划可适当调整到生源好的专业。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今后从事教师职业要求的考生不宜填报师范类专业。

第十三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普通(文理)类专业/类录取时,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类。所有专业/类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考生服从专业/类调剂,根据高考投档成绩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类,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招收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第一次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时,可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原则上将剩余计划转为下一批次录取或调回后投放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第十五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学校要求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按照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在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

第十六条  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生源地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高考改革(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排序,优先录取排序位次高者。

第十七条  报考小学教育(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须符合海南省高考不限制报考批次的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有既往病史的要如实填写,如违反规定可做退学处理。招生录取以具有定向培养市县户籍生源为主,录取生源不足时,经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调剂录取本省报考定向培养专业的其他市县(区)合格生源。考生经录取后则可视为愿意与学校和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毕业后按有关规定回定向市县(区)服务。招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进行,报考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海南省考试局相关规定参加统一面试且成绩合格。海南师范大学按照高考投档成绩,结合进档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专业录取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达到90分以上(满分为150分)。

第十八条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运动与管理方向)等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和体育专业成绩均符合所在省体育类相应批次出档条件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专业成绩×40%。如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再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高水平运动队及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学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通过学校或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专业选拔测试并取得入围资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方能录取。达到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学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批次要求进行志愿填报,原则上录取到体育教育专业。

第十九条  在学校组织艺术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出档条件,并取得海南师范大学校考入围资格(如果生源地组织艺术专业统考,考生还须按照生源地规定同时取得相应艺术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证)。在学校未组织艺术专业校考但投放了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需符合生源地艺术类出档条件,专业成绩采用生源地当年相应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校考按主项分声乐、器乐两类,主项相同,专业校考科目相同,成绩互通;主项不同,专业校考科目不同,成绩不互通。音乐类入围考生可根据所报主项兼报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两个专业。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校考科目相同,成绩互通,舞蹈类入围考生可兼报舞蹈学和舞蹈表演两个专业。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下表所示:

第二十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文理计划按生源地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除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等提前招生外,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  英语、翻译、汉语国际教育、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原始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且需参加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未统一组织英语口试,则不作要求。其他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日语、德语、俄语、韩语、法语、西班牙语、泰语和乌尔都语等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地理科学、英语、翻译、日语、法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旅游管理类等专业/类文理兼招。所有专业/类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条  学校软件工程(NIIT班)、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运动与管理方向)、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高收费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志愿优先。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费标准:文史类收费4180元/年,理工、体育、外语、法学、财经、管理、信息科学、计算机、旅游收费4620元/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收费6000元/年,艺术类专业收费8800元/年,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运动与管理方向)专业收费12000元/年,软件工程(NIIT班)专业收费13600元/年,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37000元/年,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57000元/年。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别为每生600——1470元/年不等。

2021年若海南省物价局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第六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完整的“奖、助、勤、减、补”学生资助体系。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学校专业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和爱心借款以及校内外勤工助学等多项助学措施,以激励在校生勤奋学习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中外合作、校企合作、联合办学等项目其他招生及培养工作按合作协议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普通本科录取结果可登陆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也可通过考生所在省招办开设的招生录取信息网络或各地市县招办查询。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学校历年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由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9. 海师大桂林洋校区地址

公交线路:45路,全程约5.0公里

1、从雅居时尚酒店步行约950米,到达东排村站

2、乘坐45路,经过6站, 到达大学城经贸学院站

3、步行约1.1公里,到达海师桂林洋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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