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高监管能力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创新发展的主要内容
一是强化规划引导和约束,主要从规划顶层设计的角度增强对海洋开发利用活动的引导和约束,包括实施海洋功能区划、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和实施海岛保护规划3个方面内容。
二是实施总量控制和红线管控,侧重于从总量控制和空间管控方面对资源环境要素实施有效管理,包括实施自然岸线保有率目标控制、实施污染物入海总量控制和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3个方面内容。
三是深化资源科学配置与管理,涵盖海域海岛资源的配置、使用、管理等方面内容,突出市场化配置、精细化管理、有偿化使用的导向,具体包括严格控制围填海活动等5个方面内容。
四是严格海洋环境监管与污染防治,包括监测评价、污染防治、应急响应等海洋环境保护内容,突出提升能力、完善布局、健全制度,具体包括推进海洋环境监测评价制度体系建设等5个方面内容。
五是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体现生态保护与修复整治并重,既注重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又注重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包括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等3个方面内容。
六是增强海洋监督执法,包括健全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基础保障、建立督察制度和区域限批制度的制度保障以及严格检查执法的行动保障,突出了依法治海、从严从紧的方向。
七是施行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包括面向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机制、针对建设单位和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和赔偿等内容,体现了对海洋资源环境破坏的严厉追究。
八是提升海洋科技创新与支撑能力,提出了强化科技创新和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2项任务,提升海洋科技创新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作用。
九是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人才建设,包括加强监测观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人才培养引进两项具体任务。
十是强化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重在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包括强化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的系列举措。
2. ()可以提高监管能力,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海域监管跟地域监管是一个意思,就是所辖海域局监督管理权
3. 为提高监管能力,保护海洋
海事局不是去海上工作的。海事局其主要职能为:
一、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登记、防治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二、统一管理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监督管理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违法案件。
三、负责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和发证工作。
四、负责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证管理。审核和监督管理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员培训机构资质及其质量体系;负责海员证件的管理工作。
五、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环境。
4. 可以提高监管能力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海监指中国海监总队,负责管辖海域实施巡航监视。由国家海洋局领导。主要职能是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中国管辖海域(包括海岸带)实施巡航监视,查处侵犯海洋权益、违法使用海域、损害海洋环境与资源、破坏海上设施、扰乱海上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根据委托或授权进行其他海上执法工作。
5. 加强海洋环境的保护力度
原因有三个方面。首先,风暴潮是风力和海浪共同作用下形成的,而随着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影响,风强和海浪变得更加剧烈,使得风暴潮灾害的风险也加大了。其次,人们在沿海地区频繁进行建设活动,如大规模填海造地造成海岸线退缩等,破坏了自然环境的防御作用,导致了沿岸风暴和余浪造成的损失更加严重。最后,预警系统和应急管理措施的不足也是导致风暴潮灾害严重的原因之一,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救援可以减少灾害损失。因此,当我们面对风暴潮灾害时,必须从紧密结合自然和人为因素的角度思考,加强气象预报和海洋监测体系,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增强应急管理的能力和效率。
6. 提高监管能力,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创新发展的主要内容
保护海洋现存问题
一是我国近海生物资源枯竭和生态系统退化,沿海滩涂和海湾面积持续减少,近海捕捞强度始终未减。某省近海渔业资源在过去40年已减少73%
二是入海污染物排放监管不力,近岸海域仍处于污染排放和环境风险爆发的高峰期,赤潮、绿潮等灾害频发。
三是沿海产业布局低质同构,大部分都依托港口发展石化、机械制造等重化工业,港口布局密度高、效率低。
四是海洋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不足,涉海工业企业规模小、竞争力弱,多数海洋高新技术产业还处在培育阶段,海洋科研力量分散且分布不均衡。
五是海洋管理体制机制需进一步理顺,海域管理和土地管理界限存在交叉重叠现象。
六是违法用海用岛问题亟待解决,普遍存在海域直接违规办理土地使用证等问题,大量违法违规围填海项目增加了地方债务风险和信贷风险。
7. 提高海洋监管能力的措施有
1、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生物多样性最为有效的措施。我国现已建成许多保护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和保护珍稀动植物的自然保护区。
2、人们把某些濒危物种迁出原地,移入动物园、植物园、水 族馆和濒危动物繁育中心,进行特殊的的保护和管理;建立濒危物种的种质库(植物的种子库、动物的精子库)以保护珍贵的遗传资源。
3、为保护生物多样性,我国相继颁布的法律和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国自然保护纲要》。
我国还是最先加入国际《保护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国家之一。
作为一名公民,在保护我国的生物多样性方面,应当如何做?
(1)人人都来植树造林;
(2)开展爱鸟周活动;
(3)人人都来消灭白色垃圾;
(4)不随地吐痰,不随意打鸟,不攀折花木等。
4、生物的种类多种多样;不同种生物及同种生物的个体之间的差异,归根结底是基因组成有差别。生物的生存离不开一定的环境,因此保护生物多样性,首先要保护生物的栖息环境,保护生态系统的多样性。
8. 提高监管能力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创新发展的主要内容包括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制度和措施,研究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监督实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县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工作。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县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陆地和海洋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确定大气、水、海洋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全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
(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构建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评价考核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实绩评价工作。
(五)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工作。制定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乡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做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参与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建设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和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协调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八)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协助国家、省监管核设施安全,负责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组织实施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九)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上级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管理权限组织审批或审查重点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十)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和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十一)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全县应对气候变化及碳减排的日常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建立健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配合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本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制定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开展执法监督和培训,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跨行政区域案件;指导全县各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察稽查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责整合。将原县生态环境保护局的职责,原县发展和改革局、原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相关职责,原县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原县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原县农业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原县海洋与渔业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等整合。
职能转变。县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督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县生态安全。
9. 提高海洋监管能力的措施 公需科目
所谓海洋生态系统,指的是海洋中由生物群落及其环境相互作用所构成的自然系统。全世界的海洋是一个大生态系,其中包含许多不同等级的次级生态系。每个次级生态系占据一定的空间,由相互作用的生物和非生物,通过能量流和物质流形成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统一体。
海洋生态系分类,现在还没有定论,如果按照海区划分,通常分为沿岸生态系、大洋生态系、上升流生态系等;按生物群落划分,一般分为红树林生态系、珊瑚礁生态系、藻类生态系等。海洋生态系研究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一般涉及自然生态系和围隔实验生态系等领域。在近些年来,研究人员是以围隔(或受控)实验生态系研究为主,主要展开营养层次、海洋中有害物质转移、污染物对海洋生物的影响、经济鱼类幼鱼的食物和生长等相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