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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工作管理制度(海洋管理机制)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3-06-27 23:29   点击:239  编辑:jing 手机版

1. 海洋管理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提出的重要战略举措,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审时度势,因地制宜地提出并实施了“山海协作工程”、新型城市化、城乡一体化、长三角地区一体化等一系列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不仅促进了浙江的区域协调发展,使浙江成为全国区域协调发展领先的省份,也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提供了重要实践基础。

2. 海洋管理体系

完善的现代海洋的开发利用体系。

3. 海洋管理的主体

中国海洋事业分为四大类分别是重点开发区域、优化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

海洋功能按开发内容分为产业与城镇建设、农渔业生产、生态环境服务三种,依据主体功能,将海洋空间分为四类区域。优化开发区域针对现有开发利用强度较高,资源环境约束较强,产业结构亟须调整和优化的海域。重点开发区域指的是对沿海经济社会发展较为重要、发展潜力较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可以进行高强度集中开发的海域。限制开发区域包括用于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和海洋生态功能的海域。而禁止开发区是指对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具有重要作用的海域,包括海洋自然保护区、领海基点所在岛屿等。

禁止开发区域的管制原则是,对海洋自然保护区依法实行强制性保护,实施分类管理;对领海基点所在地实施严格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擅自移动领海基点标志。

对于海洋自然保护区,目前国家级的有34个,总面积约1.94万平方公里。《规划》中明确,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不能建设任何与保护无关的工程,涉及保护区的航道、管线和桥梁等基础设施需要经过严格论证才能实施,甚至保护区内的科研,所考察的路线也要合理。目前,我国已公布94个领海基点。

4. 海洋管理机制是什么

海洋生物可进行光合作用

陆地植物利用叶绿素进行光合作用,并将光能转化成推动自身新陈代谢的能量。但美国科学家发现,除了植物能够利用光合作用产生能量之外,还有一些海洋微生物也能依靠光合作用而生存。美国微生物学家艾得·德隆说,这是一种转换太阳能量的新方式,过去人们从未想到海洋微生物会存在光合作用,而现在的研究发现有10%左右的海洋微生物都用这种能量转化方式来制造养分,这是另一种生物适应环境的生存方式。美国蒙特拉湾水族研究所有一个专门用于晒盐的池塘,池塘的水呈红色。

研究人员解释说,这些水之所以呈红色是因为里面有一些专门生存在极端环境中的无害海洋微生物——一种喜盐细菌,根据基因研究的结果,科学家们在菌体中第一次发现了细菌视紫质。视紫质通常存在于人体的视觉细胞中,是一种感光体,其作用是接收外界光线并通过复杂的生理生化反应将光能转化成为神经信号,而海洋微生物中的这种细菌视紫质则能够将光线转化成移动电子,成为推动菌体新陈代谢的能量,这也就形成了海洋微生物体内特有的光合作用机制。

研究人员说,这一发现同时也解答了过去海洋生态系统研究中一直存在的一个疑问,为什么海洋中的众多微生物似乎在没有什么食物来源的情况下能够长期生存繁衍下去,并提示人们将来利用海洋微生物视紫质光合作用产生能量的原理,人类可以制造出生物太阳能电池

5. 海洋管理机制改革,各地相继完成,建立了

沿海滩涂是海岸带的核心地带,其生态环境受陆地环境和海洋环境的双重影响,具有复合性、多样性和脆弱性等特点,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但同时也存在资源家底不清、管理属性不明确、开发强度大、开发布局不合理等问题。提案提出的着力解决滩涂管理中的适用法律争议和资源开发利用管理问题、推进滩涂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等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

一、关于沿海滩涂管理体制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由我部统一行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目前,原分属土地管理部门和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沿海滩涂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职责已由我部统一行使,有效解决了部门交叉管理、管辖权争议的问题。

我部将按照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的要求,统一开展沿海滩涂调查,统一规范“滩涂”“海域”“海岸线”等定义与内涵,查清海域滩涂的位置、类型、分布等情况,为海滩资源利用和保护提供基础数据。在目前开展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中,进一步明确沿海滩涂调查的技术要求,并与海岸线修测工作做好衔接,为统一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用途管制打下基础。

我部已明确以海岸线作为土地与海域的管理界线。在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出版物中,海岸线定义为平均大潮高潮线,实际表现为水陆分界的痕迹线,国际通行以此作为陆海分界线。我部正在组织沿海各省(区、市)开展新一轮的海岸线修测工作。

6. 海洋管理机制包括

本文介绍了在近一个世纪中海洋通信发展的历程和现状。

20世纪初,无线电报通过点火花式发射机产生的高频振荡电波向外广播,走出人类历史上无线电通信的第一步。

1898年美国“圣·保罗”号轮船首先装置了上述收、发信机,跨出无线电在海洋通信上应用的第一步再到由于海上航行的船舶越来越多,为了能达成世界统一的规则以提高海上航行的安全性和效率而制订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for the Safety of life of Sea,简称SOLAS)并明确船舶无线电装置的配备和值班制度。

讲述了现在常用的一些通信设备,如窄带直接印字电报、中频无线电装置、高频无线电装置、甚高频无线电装置、单边带和海事卫星电话以及卫星移动通信的终端组成、设备配置要求、使用中的优缺点和使用范围。

根据海上通信的发展趋势提出将GPS和移动通信组合起来构成GPS通信导航系统,提高海上通信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7. 海洋管理的基本原则

牢固树立尊重生态学原则的海洋观,共创人海和谐共处新局面。

牢固树立陆海统筹理念。打造高效的陆海统筹管理平台和决策机制。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开展海洋生态产品调查核算,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机制。全面推动海洋高质量发展。

牢固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大力实施生态补偿等多种创新的环境经济政策,形成生态保护有利可图的机制。

推动创建我国海上国家公园群,整合优化全国海洋自然保护地布局,全面实施海洋生态修复和生态建设。生态文明新时代重在行动。我们要主动提高生态认识,强化生态意识,提高生态觉悟,完善生态自觉,把生态文明意识融入我们的血液。

8. 海洋的管理方案

中国海监:

中国海监(CMS),全称是中国海监总队,列入中国国家海洋局(STATE OCEANIC ADMINISTRATION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编制。是国家海洋局领导下、中央与地方相结合的行政执法队伍,由国家、省、市、县四级海监机构共同组成。其领导机构中国海监总队成立于1998年。国家队伍由中国海监北海海区总队、中国海监东海海区总队、中国海监南海海区总队3个海区总队及其所属的9个海监支队、3个航空支队、3个维权支队组成,经国家原人事部(现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批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地方队伍由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队,[1]52个地、市级海监支队,189个县市级海监大队组成;7个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支队和1个自然保护大队。队伍总人数逾7000人。

主要职能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我国管辖海域(包括海岸带)实施巡航监视,对侵犯海洋权益、非法使用海域、损害海洋环境与资源、破坏海上设施、扰乱海上秩序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中国渔政:

中国渔政,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渔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主要职能是维权护渔,维护海上渔业生产秩序,保护渔业资源。

中国边防海警:

中国海警,全称中国公安边防海警部队(CHINA COAST GUARD),

隶属于公安部边防管理局。主要负责近海海上治安,编制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序列,是由公安部领导管理的现役部队。

主要负责近海海上治安,编制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序列,是由公安部领导管理的现役部队。海警是维护海上治安的公安执法力量,其最初源于前苏联海上执法体制。值得注意的是,与其他部门的海上执法力量相比,海警是中国唯一的海上武装执法力量。尽管海警部队少量舰只具备搭载直升机的能力,但目前为止海警仍未配备舰载直升机,也不具备直升机出警能力。海警部队的主要任务是打击包括海盗和恐怖主义在内的海上犯罪,尽管目前为止中国仍未发生过类似印度孟买、美国“9.11”这样的恐怖袭击事件,但中国对这类事件也持警惕态度。 鉴于公安边防海警部队所担负的任务,并在中国海上执法体系中所占的地位和能力也是首屈一指,故也被称为中国的“海岸警卫队”,在对外交流中常常扮演协调和牵头的角色。

中国海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以下简称“海事局”)。海事局是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

港务监督局(交通安全监督局)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交通部船舶检验局)的基础上,合并组建而成的。海事局为交通部直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海事局负责行使国家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并履行交通部安全生产等管理职能。

中国海上缉私警察:

中国海关总署缉私警察职责范围涵盖走私犯罪侦查、海上缉私、走私违规案件查处、缉私情报、国际执法合作等多项职能。

9. 海洋管理体制构成要素

中国海洋行政管理体制属于全面深化改革阶段

10. 海洋管理的基本手段

因为海洋主权和权益,是国家的根本利益所在,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存亡。保卫辽阔的蓝色国土,是党和人民赋予人民海军的神圣使命。

释义:

海洋既是人类生存的基本空间,也是国际政治斗争的重要舞台,而海洋政治斗争的中心,是海洋权益。全球愈演愈烈的海权之争,背后都是巨大的海洋利益。海洋维系着中华民族崛起的诸多重大安全和发展利益。这些利益主要包括:保卫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防御敌对国家从海上的打击和入侵;保卫支撑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海洋资源的安全,维护海洋权益;维护我对外贸易海上航运通道、石油航线以及重大海外利益的安全。此外,还有打击海上恐怖主义、海盗、走私和跨国犯罪等问题,营造和平、良好的地区海上安全秩序;改善海洋环境,维护我国可持续发展和生存空间的质量;等等。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海洋意识淡薄的国家对海洋权益缺乏敏感性,也不可能有前瞻性和预见性。无法在别人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就把事情想好办妥,尤其是按照国际海洋法游戏规则打擦边球,为子孙后代多争取海洋权益。另外,由于意识淡薄,也不可能为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产生强烈的激情和冲动,即使有,争夺海洋权益的力度和强度都不足以达到理想的境界。没有系统正确理论的指导,就不可能认识到制定国家海洋战略和海洋政策的重要性,没有战略和政策支撑的海洋事业发展往往会迷失方向。海洋管理体制久议不决,海洋管理机构改革方案难以出台,摇摆不定,主要原因就是缺乏现代意义上海洋管理理论的支撑。国家海洋管理如果走一步看一步,就会落后、矛盾、低效。总之 海洋对一个国家的各个方面都有着非常巨大、不可形容的重要性!

11. 海洋管理机制有哪些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

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通过。1982年12月10日订于牙买加蒙特哥湾。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从1973~1982年共举行11次会议。

《公约》于1994年11月16日生效。签署《公约》的国家和地区有158个,到1993年12月31日止,已有60个国家批准或加入《公约》。中国于1982年12月10日签署了《公约》,但尚未批准《公约》。

《公约》共分为17个部分,计320条,9个附件。第一部分是《公约》的用语和范围,第二部分是领海和毗连区,第三部分是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第四部分是群岛国,第五部分是专属经济区,第六部分是大陆架,第七部分是公海,第八部分是岛屿制度,第九部分是闭海或半闭海,第十部分是内陆国出入海洋的权利和过境自由,第十一部分是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海底及其底土区域,第十二部分是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第十三部分是海洋科学研究,第十四部分是海洋技术的发展和转让,第十五部分是争端的解决,第十六部分是一般规定,第十七部分是最后条款。附件一是高度洄游鱼类,附件二是大陆架界限委员会,附件三是探矿、勘探和开发的基本原则,附件四是企业部章程,附件五是调解,附件六是国际海洋法法庭规约,附件七是仲裁,附件八是特别仲裁,附件九是国际组织的参加。

《公约》编纂国际海洋法的习惯规则,规定了12海里领海宽度,肯定了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确定了沿海国对大陆架的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公约》明确宣布,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洋底区域及其底土以及该区域的资源为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其勘探和开发应为全人类的利益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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