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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海洋还是保护森林好(保护海洋和保护生物的公约)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3-06-20 09:00   点击:172  编辑:jing 手机版

1. 保护海洋和保护生物的公约

多个国家及其它国际法主体之间为保护环境和利用自然资源所缔结的,以国际法为准的,确定其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国际书面协议或多边性条约,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在多边性条约中,多国就全球性环境问题签订的条约为普遍性的全球性环境保护国际公约,如《及早通报梭事政公约》、《维也纳保护臭氧层公约》等;由某一地区的国家就某一地区性环境问题签订的多边性国际条约,称为区域性环境保护公约,如《保护地中海免受污染公约》、《非洲植物卫生公约》、《保护波罗的海区域海洋环境公约》等。

2. 保护海洋和保护生物的公约是什么

《生物多样性公约》 (中国1992年加入)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又称:华盛顿公约。中国1980年加入)

《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 (中国2006年加入)

《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 (又称:国际湿地公约。中国1992年加入)

3. 保护海洋和保护海洋生物的公约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已经加入国际海洋法的公约成员国包括了中国、美国、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尼日利亚、瑞士、芬兰、新加坡、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瑞典、亚美尼亚、格鲁吉亚、乌克兰、爱沙尼亚、立陶宛以及文莱。

4. 保护海洋和保护生物的公约有哪些

我国关于保护地球的协定有: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及该议定书的修正;生物多样性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关于特别是水禽生境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及其该公约的修正。

 一、危险废物的控制

  1、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1989年3月22日)

  2、《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修正案(1995年9月22日)

   

  二、危险化学品国际贸易的事先知情同意程序

  1、关于化学品国际贸易资料交换的伦敦准则(1987年6月17日)

  2、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26(1998年9月11日)

   

  三、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环境管理

  1、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1990年6月25日)

  2、化学制品在工作中的使用安全公约(1990年6月25日)

  3、化学制品在工作中的使用安全建议书(1990年6月25日)

   

  四、臭氧层保护

  1、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1985年3月22日)

  2、经修正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1987年9月16日)

   

  五、气候变化

  1、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2年6月11日)

  2、《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1997年12月10日)

   

  六、生物多样性保护

  1、生物多样性公约(1992年6月5日)

  2、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78年10月23日)

  3、国际遗传工程和生物技术中心章程(1983年9月13日)

   

  七、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

  1、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1971年2月2日)

  2、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1994年6月7日)

  

  八、物种国际贸易

  1、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1973年3月3日)

  2、《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第二十一条的修正案(1983年4月30日)

  3、1983年国际热带木材协定(1983年11月18日)

  4、1994年国际热带木材协定(1994年1月26日)

   

  九、海洋环境保护

  [海洋综合类]

  1、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摘录(摘录第12部分《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1982年12月10日)

  [油污民事责任类]

  2、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1969年11月29日)

  3、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议定书(1976年11月19日)

  [油污事故干预类]

  4、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故公约(1969年11月29日)

  5、干预公海非油类物质污染议定书(1973年11月2日)

  [油污事故应急反应类]

  6、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1990年11月30日)

  [防止海洋倾废类]

  7、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1972年12月29日)

  8、关于逐步停止工业废弃物的海上处置问题的决议(1993年11月12日)

  9、关于海上焚烧问题的决议(1993年11月12日)

  10、关于海上处置放射性废物的决议(1993年11月12日)

  11、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的1996年议定书(1996年11月7日)

  [防止船舶污染类]

  12、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73年11月2日)

  13、关于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1978年2月17日)

   

  十、海洋渔业资源保妒

  1、国际捕鲸管制公约(1946年12月2日)

  2、养护大西洋金枪鱼国际公约(1966年5月14日)

  3、中白令海狭鳕养护与管理公约(1994年2月11日)

  4、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的养护与管理协定(1995年12月4日)

  5、亚洲一太平洋水产养殖中心网协议(1988年1月8日)

   

  十一、核污染防治

  1、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1986年9月26日)

  2、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援助公约(1986年9月26日)

  3、核安全公约(1994年6月17日)

  4、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1980年3月3日)

   

  十二、南极保护

  1、南极条约(1959年12月1日)

  2、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条约议定书(1991年6月23日)

  十三、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

  1、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1972年11月23日)

  2、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1970年11月17日)>

  十四、环境权的国际法规定

  1、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摘录)(1966年12月9日)

  2、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摘录)(1966年12月9日)

   

  十五、其他国际条约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

  1、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摘录)(1967年1月27日)

  2、外空物体所造成损害之国际责任公约(摘录)(1972年3月29日)

5. 保护海洋的公约有哪些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航行、勘探、开发、生产、旅游、科学研究及其他活动,或者在沿海陆域内从事影响海洋环境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以外,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的,也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在重点海洋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海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国家建立并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确定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并对主要污染源分配排放控制数量。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四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海洋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第五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并负责全国防治陆源污染物和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评价和科学研究,负责全国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

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港区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港区水域外非渔业、非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并负责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外国籍船舶造成的污染事故登轮检查处理。船舶污染事故给渔业造成损害的,应当吸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参与调查处理。

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渔港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渔港水域外渔业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工作,并调查处理前款规定的污染事故以外的渔业污染事故。

军队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公开海洋环境相关信息;相关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公开排污信息。

6. 保护海洋和保护生物的公约内容

MARPOL是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它的含义是为保护海洋环境,由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有关防止和限制船舶排放油类和其他有害物质污染海洋方面的安全规定的国际公约。

最初于1973年2月17日签订,但并未生效,现行的公约包括了1973年公约及1978年议定书的内容,于1983年10月2日生效。截至2005年12月31日该公约已有136个缔约国,缔约国海运吨位总量占世界海运吨位总量的98%。

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适用于有权悬挂一缔约国国旗的船舶和无权悬挂一缔约国的国旗但在另一缔约国的管辖下进行营运的船舶。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均不得解释为减损或扩大缔约国根据国际法为勘探和开发自然资源对于邻接其海岸的海底及其底土的主权。

7. 保护海洋环境的公约

第12条 泊船处

通常用于船舶装卸和下锚的泊船处,即使全部或一部位于领海的外部界限以外,都包括在领海范围之内。

8. 保护海洋和海洋生物

1、保护海洋动物造福子孙后代。

  2、保护海洋动物,爱护绿地资源。

  3、愿大海永远清澈与辽阔,愿人类更美好。

  4、保护海洋动物,珍爱生命摇篮。

  5、拥抱海洋,感恩海洋,善待海洋。

  6、扬帆绿色奥运,拥抱蓝色海洋。

  7、污染海洋千夫指,关爱海洋万人颂。

  8、手拉手保护海洋环境,心连心传承海洋文明。

  9、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共图民族复兴大业。

9. 写一个保护海洋生物的公约

1992年6月5日签订的《生物多样性公约》是关于生物多样性利用和保护的全球性国际公约。其宗旨是保护生物多样性,持续使用其组成部分以及公平合理地分享由利用遗传资源而产生的惠益。

生物多样性保护条约的原则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管制濒危野生物种的国际贸易、保护植物及其遗传资源、保护迁徙物种和湿地、保护海洋生物和世界遗产。

10. 请和小伙伴们一起写一个保护海洋和海洋生物的公约吧

1982年公布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各国有权确定不超过12海里的领海”。

11. 保护海洋和海洋动物公约

1990年,第45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敦促世界各国把海洋开发与保护列入国家发展战略。1992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21世纪议程》,把海洋列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点领域。

1994年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这标志着一套比较完整的国际海洋法律制度已经建立。在这样的国际背景下,世界各沿海国家都把海洋开发与保护提到国家发展战略高度,把合理资源作为求生存、求发展的基本国策,许多国家队提出向海洋进军。

有人预言:21世纪将是海洋开发时代。因此,全社会要增强海洋意识,强化海洋观念,让每一位国人深切地感受到大海能为我们带来巨大财富,如果对它不加以爱护,肆意破坏,同样亦可以为我们带来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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