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执法船员招聘
您好,中国船员招聘网.航运在线.中国海员招聘网等几个网站都可以帮助船员找到工作,可以网上发布船员求职信息,或者电话询问船运公司。
船员的证件和车辆驾驶证一样,终生有效,具有永久性:高级船员培训出来后,具备到任何一家船务公司船舶工作的资质.高级船员还可以到与海事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做管理工作也可以到船务公司、港务局、船代公司、船舶买卖公司、验箱、验船物流公司、航道工程公司、海事法律、海事局、打捞局、造船厂、机械、能源、发电动力等陆地领域就职。
2. 执法船员没有特殊补贴
1、休渔补助
以广东省为例,参加休渔渔船除按规定减免适当资源增殖保护费外,广东省政府决定从2013年起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受全省休(禁)渔影响的船员,广东省休渔渔船的船员在休渔期将获得补助1500元。
休渔补助与渔船申报制度挂钩,针对记录在案的渔船、船主进行补贴。但是,渔船申报需要有相关的证书分别为《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及《渔业捕捞许可证》。
如果没有这三种证书或证书不全通常被称作“三无”渔船,“三无”渔船通常不予以补贴。
2、渔船油价补贴
渔船油价补贴补助对象是指中国渔政指挥系统中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渔业企业或组织等,渔业辅助渔船不得作为补助对象。
海洋大中型渔船,根据渔船作业类型、一般作业时间、主机的平均耗油率及其对资源的影响程度等,按照船长进行分档测算,确定其补贴核算标准,同时设定每档对应的渔船主机功率下限,具体要看补贴标准表。
《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定两种作业类型的渔船,按主作业类型油价补贴标准进行核算。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实现按照渔船船位监控记录数据按天核算补贴,但全年按天核算补贴总和不得超过年补贴上限。
3、退渔转产补助
退渔转产补助包括渔船拆解一次性补助、渔民过渡期生活补助两个方面。
渔船拆解一次性补助补助范围为在全国内陆渔船管理系统登记的捕捞渔船,系统登记的生产辅助渔船。
渔民过渡期生活补助,以安徽为例,专业渔民补助上,系统登记的专业渔民退捕后,每船(证/户)给予8万元过渡期生活补助。副业渔民补助上,系统登记的副业渔民退捕后,每船(证/户)给予3万元过渡期生活补助。
4、渔业生产成本补贴
渔业生产成本补贴是指省财政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达的中央财政渔业油价补贴资金,是专项用于渔业生产成本补贴的资金。补贴对象为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船所有权人。
申报流程为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向所在村社提交相关材料,经村社初审、乡镇复审后移交至县海洋与渔业局进行审核、汇总,确保补贴对象的真实性和补贴金额的准确性。
3. 2021年山东省执法船船员招聘
山东紧靠沿海,因此山东人熟悉海域,山东人海上操作技术高。
4. 渔政执法船员招聘
主要考虑从事淡水养殖、海洋养殖、水产养殖科研及教育、水环境优化保护等类机构的岗位,如各级农业局或畜牧水产局、渔政管理局、海洋捕捞监管机构、水产研究所等,具体可以多关注各地的事业单位招考信息,学历达到了招聘单位的要求即可报名。
5. 船员招聘公告
现在船员招聘8000—12000是真的。现在普通船员的工资,水手、机工、大厨工资国内在一万元左右,国外远洋航线在一万五左右,高级船员三副国内航线都三万多了。建议生活所迫,不怕吃苦,能耐住寂寞的可以尝试跑船,虽然不能发大财,养家糊口还是可以的。
6. 公务执法船员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渔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渔业局负责渔业行业管理和职责范围内的渔政管理。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编制渔业渔政基本建设规划,
7. 执法船招聘船员
对外招的人都是编外人员,待遇不会很高,一般就是近海巡逻以及处理海事相关的工作。但是靠岸时间比较多,相对来说较为自由。
一般是在正规人才招聘网上招聘。
8. 执法船员招聘条件要求
1.社会船员培训3-4个月比如你做水手,就可以找一所海事院校,报名水手的大证和四小证的培训,培训费用一般5000-7000元不等。
2.如果你要从水手晋升三副,也要参加培训考试,费用一般是14000-16000元,这个培训周期就比较长,一般是6-12个月。
3. 统招高考院校就读报考有航海专业的大学或者大专,在校研读,通过培训考试,毕业获取白皮三副三管证书。
9. 执法船员招聘信息
个人推荐浙江舟山远洋捕捞公司招聘船员是可靠的。浙江舟山远洋捕捞公司属于浙江舟山渔业公司的属于正规单位,招聘船员肯定是靠谱的。您要了解远洋捕捞很辛苦的,一般都是去国外的鱼场作业,一个合同期一般都是半年以上的,这期间船基本上不靠码头。
正规的远洋船务公司招聘信息,对海员的招聘都是需要一定标准的。这些招聘相对来说是靠谱的。
正规的远洋船员,要经过学校一定时间的培训,还需要考证,然后通过海事局颁发的证书,才有机会应聘远洋船员工作。没有经过培训考证的,上不了远洋船。
10. 执法船艇驾驶员
驾驶水上快艇需要考取游艇驾照。
一、申请游艇驾驶员证书者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 ) 年满十六周岁至六十五周岁;
(二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港监字〔1994〕208号)标准,特别是要符合视觉、听觉和会话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二、申请游艇驾驶员考试者报名时应递交以下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或复印件);
( 二 ) 《游艇驾驶员考试、评估、发证申请表》;
( 三 ) 体格检查表;
( 四 ) 四张一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
( 五 ) 有效的船艇驾驶证书(如适用)。
11. 执法船员招聘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船员[2011]631号·2011年10月24日发布并施行)
第一条 为规范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工作,促进内河船舶船员不断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工作。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负责全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的主管机关。
经主管机关授权的考试机关在各自授权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内河船舶船员的适任实际操作考试工作。
第四条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实行主考官负责制,实施适任实际操作考试的人员至少由一名主考官和一名评估员组成。
第五条 主考官的任职条件与职责:
(一)任职条件
1.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执法证》;
2. 负责一类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者:应持有过内河一类船舶大副、大管轮及以上船员适任证书,或船舶驾驶/轮机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负责二类或三类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者:应持有过不低于相应类别船舶驾驶员、轮机员及以上船员适任证书,或船舶驾驶/轮机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 熟练掌握船员管理法规和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工作程序;
4. 熟悉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的相关设施、设备的使用。
(二)职责
1. 负责本专业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的现场组织、任务分配、过程控制及结论评定;
2. 负责对实际操作考试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
3. 按规定要求提交实际操作考试记录和结果。
第六条 评估员的任职条件与职责:
(一)任职条件
1. 负责一类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者:应具有船舶驾驶或轮机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持有内河一类船长或轮机长适任证书,并在船上实际担任船长或轮机长职务不少于24个月;
负责二类或三类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者:应持有不低于相应类别船长或轮机长适任证书,并在船上实际担任船长或轮机长职务不少于24个月;
2. 熟练掌握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规范和考试评估方法;
3. 熟练操作与使用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的相关设施、设备。
(二)职责
1. 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专业船员实施实际操作考试;
2. 如实记载船员的实际操作考试情况。
第七条 驾驶专业评估员只能担任其所持适任证书所载航区(线)的航线实际操作考试工作。
持有海船750KW及以上大管轮适任证书评估员可以担任内河轮机专业所有类别适任证书的实际操作考试工作。
第八条 主考官及评估员在实际操作考试工作中应坚持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实际操作考试时主考官和评估员应当予以回避:
(一)与主考官或评估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船员;
(二)其它可能影响实际操作考试客观、公正评判的情况。
第九条 实际操作考试应当通过操作相应船舶、模拟器或其他设备等方式,对内河船舶船员专业知识综合运用、操作及应急等能力进行技能测评。
第十条 航区(线)考试可与适任证书类别职务晋升实际操作考试一并进行。
航区(线)考试的航段选择应具有代表性和覆盖性;应根据考生申请考试的航线范围,选择弯、窄、浅、干支交汇区以及港区等典型航段。
长江干线航区(线)考试的航道选择还应在上海、太仓、九江、城陵矶、重庆、宜宾的每两个相邻节点间至少选定一段航道。
第十一条 驾驶专业船员实际操作考试项目包括:
(一)助航设备、通讯设备的操作;
(二)船舶操纵;
(三)应急应变;
(四)货物积载与系固;
(五)海事案例分析;
(六)引航操作;
(七)绘制、识读航道示意图。
第十二条 轮机专业船员实际操作考试项目包括:
(一)机电设备的操作与管理;
(二)机电设备故障的判断、分析与排除;
(三)应急应变;
(四)机电设备(零部件)的拆装与调试;
(五)量具和仪表的使用与工件测量。
第十三条 实际操作考试应在理论考试之后进行,理论考试科目全部不及格者不能参加实际操作考试。
第十四条 考试机关应按照专业、类别、职务分别制作实际操作考试题卡;考生考试的先后顺序应在考试之前随机确定。
第十五条 使用模拟器开展实际操作考试,其模拟器应满足主管机关的标准,并经主管机关认可。
第十六条 使用实船开展实际操作考试,其承考船舶的总吨或主机功率应不低于船员申请考试的适任证书所对应的船舶的总吨或主机功率。
第十七条 评估员应将实际操作考试成绩如实记入考试成绩表,最后由主考官在考试结论栏中填写考试结果并签名。
第十八条 适任实际操作考试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考生应考的所有实际操作考试项目全部通过后,其实际操作考试方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实际操作考试不合格者,可以自初次适任考试准考证签发之日起2年内申请补考。每次补考申请应在上一次实际操作考试满60天后方可提出;补考的内容为未通过的考试项目,已经通过的考试项目在补考时不再重复考试。
第十九条 船员实际操作考试后,由实施考试的机关将实际操作考试成绩输入到内河船员管理系统并予以公布;同时考试机关应当建立考生实际操作考试档案。
第二十条 船员应当向具有航区(线)实际操作考试权限的考试机关申请航线考试,考试合格后由考试实施机关单独签发航线签注页。
第二十一条 在适任实际操作考试期间,承考船舶的安全由该船船长负责。
出现危及船舶航行安全的情形时,承考船舶船长或值班驾驶员有权中止实际操作考试。
遇有或可能遇有危及机电设备及人员安全的情形时,承考船舶的轮机长或值班轮机员有权中止实际操作考试。
第二十二条 主考官在考试前或考试过程中,发现承考船舶有明显的安全隐患,无法确保实际操作考试安全时,应拒绝或中止考试。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