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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洋管理的法律(关于海洋管理的法律规定)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3-06-11 05:38   点击:135  编辑:jing 手机版

1. 关于海洋管理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海洋污染防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2. 海洋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什么

海洋权益的内涵主要有:一是海洋政治权益,如海洋主权、海洋管辖权、海洋管制权等,这是海洋政治权益的核心_。

二是海洋经济权益,主要包括开发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资源,发展国家的海洋经济产业等。

三是海上安全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为国家安全的国防屏障,通过外交、军事等手段,防止发生海上军事冲突。

四是海洋科学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为科学实验的基地,以获得对海洋自然规律的认识等。

此外,还有海洋文化利益,如海上观光旅游、举办跨海域的文化活动等。

法律依据:《海洋法公约》一是海洋政治权益,如海洋主权、海洋管辖权、海洋管制权等,这是海洋政治权益的核心_。

二是海洋经济权益,主要包括开发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资源,发展国家的海洋经济产业等。

三是海上安全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为国家安全的国防屏障,通过外交、军事等手段,防止发生海上军事冲突。

四是海洋科学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为科学实验的基地,以获得对海洋自然规律的认识等

3. 关于海洋管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关于船舶法律法规有哪些

  第一条为加强对船舶技术设备状况和人员配备及适任状况的监督检查,保障水上人命财产的安全,防止污染水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我国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中国籍200总吨或750千瓦以上海船、50总吨或36.8千瓦以上内河船舶和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包括海上系泊点)的一切外国籍船舶。

  本规则不适用于从事营业性运输以外的军事船舶、公安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统一管理全国的船舶安全检查工作。

  各港务(航)监督负责对进出本港的中国籍船舶实施安全检查。

  对外国籍船舶的安全检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批准的港务监督实施。

  第四条适用本规则的中国籍船舶必须配有《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并应在办理船舶进出口岸手续或进出港签证时出示。《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用完应在船上保存一年。《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由港务(航)监督机关核发。

  外国籍船舶,应在办理进港查验手续时出示《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

4. 海洋环境资源管理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海洋法目前有两种解释,一是【确定各海域的法律地位并调整各国在海洋利用各个领域中的关系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体】。

【二是海洋法就是规定海洋各个海域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制度并调整各国在其中从事各种活动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体】。

它还具有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其他国家在大陆架的合法权利、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等。

5. 海洋管理的基本原则

马汉认为海军战略运用要贯彻集中原则。

1、马汉提出,要拥有并运用具有优势的海军和其他海上力量是控制海洋,以实现己方战略目的主要手段。

2、马汉认为海军是一个进攻型兵种 通过集中原则,连续打击对方,获得制海权。其观点就是连续的进攻,从而获得海军攻略的优势。

3、马汉认为海军是(战略性)军种,重要的使命是支持和推动国家的对外政策。

4、马汉在历史上第一次将海洋和海军的作用地位提高到全球战略的高度,从而形成了海权论。直至今天,强大的海权仍是美国全球战略的基础。

6. 海洋管理的基本手段

 世界各国  海洋管理体制即是指海洋行政管理体制,是指维护海洋权益和管理海洋事务的政府机关的设置、职权的划分与运行机制等各种制度的总和。世界各国的海洋行政管理体制大致可分为三类:即集中管理型、半集中管理型和松散管理型。

 

7. 海洋管理办法

海洋管理专业也可称为海洋综合管理,是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履行的一项基本职责。它开设的核心内容包括: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管理以及海洋权益管理,协调机制。

海洋管理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及科研工作。海洋管理专业就业岗位如销售代表、项目经理、业务主管、项目工程师、销售主管、销售经理等。

8. 关于海洋管理的法律规定最新

1.海洋权益是国家、民族或个人在海洋上或海洋中的合法权益。其主要包括领海权、毗连区权、专属经济区权、大陆架权、高海洋自由权等。

2.领海权是指一个海岸国自其基线起向外延伸12海里的海域,该海域内该国享有主权和管辖权。

3.毗连区权是指海岸国在其领海以外、毗连它岛屿及其附属岩礁所处的区域内,该国可以在纵向方向上实行渔业、水文设备设置等活动,并未限制该区域内的水域使用权。

4.专属经济区权是指海岸国自其基线起向外延伸200海里的海域,该海域内该国享有特殊权利,在该专属经济区内的该国可以开采、利用该海域属于该国的自然资源,包括渔业资源、能源资源、矿产资源等。

5.大陆架权是指海岸国自其领海起12海里到大陆架边缘以处的区域,该国可以在该区域内开展海洋科学研究,并有权在该区域内勘探、开发和管理该区域的矿产资源。

6.高海洋自由权是指所有国家都可以在高海洋自由航行、飞越、悬停、焚烧、船辆以及其他使用高海洋的自然权利活动。

7.为了保护和维护海洋权益,各国需要加强海洋法制建设,加强各种海洋法规、条约的制定与执行,并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等工作。此外,各国应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推进海洋经济的发展和利益的共享。

9. 海洋管理的手段有哪些

1.减少碳效应 减少您的碳排放出行以控制海洋酸化程度,从而降低对珊瑚礁和海洋生物的危害。

2.了解海产食品 为保护鱼类做贡献,以支持其可持续发展。

3.减少塑料垃圾 减少塑料制品的使用,并且关注塑料用品回收项目,坚决抵制使用一次性塑料品.

4.保护海滩环境 当您离开海滩时带走您的垃圾,并且帮助收走他人遗留的废弃物,积极参与

10. 海洋管理政策

有 2013年12月12日 农业部近日发布《关于实施海洋捕捞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的通告》和《关于禁止使用双船单片多囊拖网等十三种渔具的通告》,宣布分别从2014年6月1日和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年来,我国近海渔业资源急剧衰退,使用违规渔具甚至是禁用渔具捕捞作业的情况普遍存在。今年以来“绝户网”等违规渔具破坏资源的问题引起中央高度重视以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今年8月,农业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并在海洋伏季休渔全面结束后开展了为期1个半月的“海洋渔船使用违规渔具专项整治行动”。2次专项行动在社会上形成了严厉打击使用违规渔具捕捞行为的强大声势,有力震慑了使用违规渔具捕捞行为。为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渔具管理的长效机制,同时,农业部抓紧编制海洋捕捞渔具最小网目尺寸标准和禁用渔具目录,在完成征求意见等法定程序后向社会发布。此次公布的《网目尺寸通告》共对7大类、45种主要海洋捕捞渔具的最小网目尺寸标准进行了限制,提出根据现有科研基础和捕捞生产实际,海洋捕捞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分为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两大类。准用渔具是国家允许使用的海洋捕捞渔具,过渡渔具将根据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的需要,今后分别转为准用或禁用渔具,并予以公告。考虑到一些捕捞种类为特定单一种类,所用渔具网目尺寸普遍较小,为兼顾这部分渔业生产者的利益,《网目尺寸通告》要求对这部分生产作业实行特许管理,相关规定在农业部网站公开,方便渔民查询、监督。《禁用渔具通告》规定的禁用渔具共13种,其中拖网类1种,耙刺类4种,陷阱类4种,杂渔具4种,主要是对渔业资源(特别是幼鱼资源)和海底生态环境破坏较大、使用范围有限、价值不高的渔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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