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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船舶海洋工程(浙江海洋学院船舶与建筑工程学院)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3-06-08 12:53   点击:271  编辑:jing 手机版

1. 浙江海洋学院船舶与建筑工程学院

船舶专业是个很辛苦的专业,虽然好找工作,但是你要知道为什么好找工作~~~ 至于海洋大学的此专业属于一般般的吧,毕竟不是哈工程、大连理工、武汉理工这些业内顶级学校

2. 浙江海洋大学船舶学院

浙江海洋大学拥有海洋科学、水产养殖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学、渔业资源与环境、农业水利工程、机械工程等多个专业。这些专业涵盖了海洋科技、水产养殖、食品加工等多个领域,为服务于国家的海洋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作出了贡献。同时,学校注重学科交叉,多专业联合培养,培养出了很多兼具不同领域知识的高素质人才。

3. 浙江海洋大学船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并填报浙江海洋大学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浙江海洋大学;学校代码:10340。

第四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学校是自然资源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省市共建重点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以海洋为特色,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教学研究型大学。

第五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海洋大学。

第六条 学校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邮编316022。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相关事宜。

第八条 学校学生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批次与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校自身办学条件,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2020年学校计划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人数和批次(类别)以各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学校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制度,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海洋大学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时,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第十五条 报考海洋科学类(星颉实验班,含海洋科学、海洋技术专业)的浙江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适当降低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至额满为止。

第十六条 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十七条 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招收英语或俄语考生,其高考英语或俄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学校其他各专业原则上招收以英语为外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英语、英语(师范)、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上述外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考实际外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第十八条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主要招收男生(不适宜女生报考),其他专业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在浙招生录取考生的高考总分不得低于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

1.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2.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精神,对于'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由学校视情况取舍。体检受限专业具体如下:

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药学、化学工程与工艺。

患有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弱)外,还包括油气储运工程、海洋油气工程。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2] 678号)等文件精神,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要求考生无口吃、四肢无残缺、听力正常。报考航海技术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1.65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含)以上,辨色完全正常,双眼裸视力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须经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报考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的考生,男女身高在1.55米(含)以上,无红绿色盲,双眼裸视力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须经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其他要求参照《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考生应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具体录取方式

1.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0%-120%,具体比例视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而定。

2.学校对浙江省、上海市、山东省和海南省设定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考生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类)志愿,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3.江苏省考生录取:要求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是2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即5合格)。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B→B+B+→B+B→BB),如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含附加分)、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含附加分)、语文、外语排序。

4.其他省份考生录取:

(1)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者,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排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除外),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除外)。

(2)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3)若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则接收征求志愿或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并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

(4)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合格者,均予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录取名册为依据,寄发录取通知书;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各批次录取名单;考生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查询录取情况。考生档案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学校有关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学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六章 收费、奖学金及资助

第二十三条 学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物价部门批准,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除外)。学分制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其中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75元,计费学分为每学年40学分;专业学费为国家规定的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学校新生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1.工科类专业

(1)船舶与海洋工程、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为63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3300元/生·学年)。

(2)其他工科专业(交通管理专业除外),学费为55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2500元/生·学年)。

2.农林类专业,学费为50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2000元/生·学年)。根据浙价费〔2014〕240号文件规定,就读水产养殖学专业的浙江省籍学生免学费。

3.其他类专业

(1)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药学、财务管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为55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2500元/生·学年)。

(2)其他专业(含交通管理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1800元/生·学年)。

4.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为198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东海奖学金、王成海奖学金、杨詠曼奖学金、海燕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10余种奖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浙江海洋大学学生资助办法》,学校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报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多种渠道获得资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海洋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热线:0580-2550022、0580-2550291 (传真)

2.学校网址:www.zjou.edu.cn,招生网址:zs.zjou.edu.cn

3.招生微信号:zhdzsb,电子邮箱:zhdzsb@zjou.edu.cn

4.学校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80-2627855,电子邮箱:jw@zjou.edu.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4. 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船舶航海学院

广东海事局辖区水域安全的航行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水上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水上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广东海事局管辖水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船舶、设施及其所有人、经营人,以及其他与水上交通安全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人员。第三条 广东海事局辖区内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本规定的监督实施。

第四条 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应当保持足够的富裕水深。

第五条 船舶通过桥梁通航桥孔、架空管线,应当保留足够的富裕净空高度。

第六条 船舶在驶近狭窄、弯曲航段时,应当加强了望,转弯前鸣放一长声,夜间可以用探射灯向上空照射以引起他船注意。

第七条 船舶在等候过闸或者过闸期间,应当密切注意水位、水流变化情况,保持船舶之间的安全距离。

第八条 船舶在任何时候均应当采用安全航速航行,并遵守本规定分则明确的航速限制要求。

第九条 船舶在沿海水域进行下列活动时,应当避让顺航道航行的船舶:

(一)进入或者驶出航道;

(二)进出锚地;

(三)系解浮筒、靠离码头;

(四)进出船坞。

第十条 禁止船舶在下列水域掉头、追越或者并列行驶:

(一)渡口水域(渡船除外);

(二)船闸引航道水域;

(三)叉河口水域;

(四)干、支流交汇水域;

(五)狭窄、弯曲航段;

(六)桥梁水域。

第十一条 船舶应当在码头、泊位、系船浮筒系泊。船舶在码头系泊时,不得超过码头前沿停泊水域设计尺度。

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系泊时,应当与他船保持相关标准强制性条款要求的安全间距。

第十二条 船舶应当根据锚地的使用功能、尺度进行锚泊,各船舶之间应当保持安全锚泊距离。

第十三条 船舶不得在下列水域抛锚、拖锚:

(一)公布的航道、港池;

(二)桥梁水域;

(三)渡口水域(渡船除外);

(四)干、支流交汇水域;

(五)叉河口水域;

(六)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区;

(七)穿越河流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

(八)水下过河电缆和其他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100米范围内。

5. 浙江海洋大学船运学院

有两所,一所是普通本科院校,一所是高职院校,分别是浙江海洋大学和浙江国际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这两所学校都在舟山市。

6. 浙江海洋大学海洋技术学院

我是海洋学院毕业的 说实话 海洋学院 机械 电气 船舶类专业还是挺不错 挺靠谱的。

7. 浙江海洋大学船舶与海运学院官网

2022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学费: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现代物流管理、商务英语、应用英语、石油化工技术、应用化工技术七个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学年,船舶工程技术专业(中乌合作项目)为16000元/学年,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中乌合作项目)为18000元/学年,其余专业为6600元/学年;

住宿费:800-1600元/学年

8. 浙江海洋大学航海学院

浙江海洋大学,简称“浙海大”,是自然资源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浙江省教育厅与舟山市人民政府共建重点高校,是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教育部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项目试点高校,长三角高水平行业特色大学联盟成员,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野外实习基地(共建)以及国内首个海岛野外生存教学实验基地,是海洋类高校中唯一的国家级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简称“浙海职院”,是舟山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数字校园示范学校、浙江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中国海员技能大比武基地、国家级船舶与海洋装备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培训平台、浙江省外派海员劳务培训基地、长江经济带六省二市“江海联运”产教联盟理事长单位。

学校前身是原舟山水产学校、东海学院、舟山航海学校和定海职业中学。1984年4月1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舟山水产学校。2004年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由舟山市人民政府主办、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于2014年1月在浙江海洋大学、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相关专业和师资的基础上筹建;2015年3月,正式建校;2017年3月,舟山广播电视大学划转学校。截至2021年1月,学校占地236亩,校舍面积89113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62.45万元,纸质图书22万册;下设5个二级学院(部);有专任教师118人,全日制在册学生3154人。

9. 浙江海洋学院航海技术

浙江海洋大学2022年招生计划3677人(不含专升本)。面向浙江省内计划招生2128人,包括“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130人,师资定向招生7人,普通类提前(航海类)招生38人,省内地方专项招生17人,普通类平行招生1765人,单考单招招生101人,中本一体化(3+4)招生70人。

面向浙江省以外的27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生1549人(含新疆内高班招生20人)。

10. 浙江海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前景非常好。

首先海洋科学专业浙江大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省特色专业。海洋科学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列全国第五。设有海洋科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拥有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国家百千万人才和省级特聘专家等多位高层次人才。依托科技部海洋领域国际合作基地、中国海洋科技创新引智园区等平台,与日本东京海洋大学、意大利比萨大学、挪威生命科学大学等国外著名高校联合开展研究生培养项目,可申请攻读硕博学位。毕业后工资也非常高。也非常稳定。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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