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蒋海洋自我介绍(工人拿公司东西可以开除吗)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3-06-07 04:09   点击:278  编辑:jing 手机版

1. 工人拿公司东西可以开除吗

一、如果你公司的这个员工在下班干私活,是以个人的名义为客户服务,那就是他个人的行为,产生的民事关系与公司无关。

二如果员工下班后以公司名义进行服务和销售东西,没有向服务对象释明是个人行为,虽然公司并不知道,但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应该有被代理人承当民事责任的规定,那么,公司就要承担因此产生的民事责任;

三是公司承担完责任后,依据公司的管理规定对这个员工进行处理,包括:通报、罚款、赔偿损失、降级、开除等。如果损失严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四是与客户关系对解决方式:一是主动承担责任;二是向客户讲清事实过程;三是拿出诚意征得客户的理解;

五是完善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宣传民法通则、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知识,提高员工素质,改善职工待遇,关心职工生活,把职工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树立以厂为家、企业兴我光荣的思想,把企业做强做大。不是你公司的产品也要承担责任,因为你的员工是以你公司的名义来进行服务的。

2. 员工拿公司东西属于盗窃么

报警处理。员工利用工作之便偷拿东西如何处罚 不论是不是公司员工,偷拿东西都是偷盗行为,涉嫌盗窃罪或者职务侵占罪

3. 员工拿公司的东西会判刑吗

员工是否构成,要看其是否知道是非法经营,其参与了哪些事情,具体要看公安调查的情况,最好尽早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非法经营罪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4. 员工拿了公司的东西不还违法吗

企业老板在上班时间收员工手机是违法的,老板侵犯了公民的通信自由权,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企业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劳动法合同法没有这样的规定,如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有这样的规也是违法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超越法律的规定,有些单位不允许上班玩手机,这是可以的,但接听电话的权利无权限制,所以老板无权收缴手机,否则是违法的。

5. 工人拿厂里的东西

工厂聘用退休职工,应当支付劳务费。

劳动者退休后,不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原单位留用的,不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德的调整。工厂与退休职工属于劳务关系,双方应当进行协商,订立聘用合同,就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达成一致、退休职工提供劳务,工厂应当支付劳务费。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中组部、中宣部、统战部、人事部、科技部、劳动保障部、总政治部、中国科协 《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 四、切实维护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各单位聘请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平等协商、报酬合理的原则,通过合同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应聘期间,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享受原离退休费和生活福利待遇。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享有其科研成果转化的收益。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在应聘期间取得的报酬和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应依法纳税。

6. 员工私拿公司小东西

帮厂里买些小东西,领导不愿报销要多和他提多讲几次,然后自己再合计一下总的买东西花了多少钱,自己要是负担的了且钱不是太多,领导也不给报销要不就算啦,确实不想自己吃亏也可以和当初让你帮厂里买小东西的员工沟通,让他和你一起多和领导沟通一下!

7. 工人拿公司东西可以开除吗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8. 工人拿公司东西可以开除吗合法吗

对的,不需要赔偿。外包员工被用工单位辞退的,用工单位不需要承担经济赔偿的责任,被辞退外包员工应由劳动派遣公司重新安排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被派遣的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和工作岗位等问题。如果有试用期的,应该约定试用期的时间和工资报酬等内容。特别是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应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尤其要注意。对于劳务派遣协议,由于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签订的,所以劳动者主要起监督作用,主要注意劳务派遣协议的派遣期限、工作岗位和内容、工资报酬及支付方式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如果出现违法的内容,应该及时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劳务派遣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主要包括:不与劳动者签订两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克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给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不缴纳社保费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

9. 员工私拿公司物品可以开除吗

一、如果你公司的这个员工在下班干私活,是以个人的名义为客户服务,那就是他个人的行为,产生的民事关系与公司无关。

二如果员工下班后以公司名义进行服务和销售东西,没有向服务对象释明是个人行为,虽然公司并不知道,但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应该有被代理人承当民事责任的规定,那么,公司就要承担因此产生的民事责任;

三是公司承担完责任后,依据公司的管理规定对这个员工进行处理,包括:通报、罚款、赔偿损失、降级、开除等。如果损失严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四是与客户关系对解决方式:一是主动承担责任;二是向客户讲清事实过程;三是拿出诚意征得客户的理解;

五是完善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宣传民法通则、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知识,提高员工素质,改善职工待遇,关心职工生活,把职工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树立以厂为家、企业兴我光荣的思想,把企业做强做大。 不是你公司的产品也要承担责任,因为你的员工是以你公司的名义来进行服务的。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