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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环境立案标准(海洋环境法律)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3-06-03 09:08   点击:275  编辑:jing 手机版

1. 海洋环境法律

200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正式实施。自此,中国的海域使用管理实现了有法可依,这对海洋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中国是海洋大国,拥有300多万平方公里的主张管辖海域、1.8万余公里大陆岸线。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海洋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要遏制破坏、加强保护,必须强化海域使用管理。

从“海域使用管理”的提出到《海域法》的出台,经过了10年。

时间回到1991年。彼时,一些外商在中国海域从事经营活动,引发了涉及国家海洋权益、规划、政策及有偿使用等诸多问题。国家海洋局和财政部经认真调研,联合向国务院呈送了一个专题报告,针对外商使用中国海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议实行“海域使用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国务院非常重视,同时考虑到国内企业也存在类似问题,于1992年5月29日作出批复,要求尽快制定对国内外企业使用中国海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管理办法,实行“海域使用许可、海域使用有偿”两项制度。

1993年5月,国家海洋局和财政部颁布实施《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据此,国家海洋部门开始对中国的海域使用活动实行规范管理,沿海地方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积极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属于部门规章,法律层级低,权威性不够。多年的管理实践表明,应尽快将该部门规章上升为法律,否则,海域使用中的“无序、无度、无偿”现象难以得到根本遏制。

1996年,中国海域使用管理立法工作启动。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于2002年1月1日实施。《海域法》分总则、海洋功能区划、申请与审批、海域使用权、海域使用金、监督检查等8个章节。

为贯彻落实《海域法》,国家和地方政府、海洋管理部门出台了诸多措施。如实施了海洋功能区划制度,编制了全国和地方海洋功能区划;建立了海域使用论证制度和海域管理信息系统,推行海域使用信息化管理;建立了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启动海域分类定级与基准价制定工作,科学评估海域价值,实现海域有偿使用;加强了对已审批用海的监管,加大了海域使用执法力度,开展了海域使用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海行为,实现了海域管理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十余年来,《海域法》在中国海域的“有序、有度、有偿”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促进了海洋的依法和科学管理,理顺了中国海洋开发秩序,使不同行业、类型和单位的用海矛盾得以解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得以加强,海域资源利用更趋科学合理,为海洋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2. 海洋环境法论文

评分90分以上的是优秀。优秀的人不超过20%。1选题为本学科的前沿,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有成果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

,3体现作者具有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好的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3. 海洋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就目前的开采技术而言,基本上无论是哪种方法,都是促使可燃冰中天然气与水的分离,要促使其分离,必然要改变其温度及压力环境,这样就可能会产生一系列不可预知的环境问题,如温室效应的加剧、海洋生态的变化及引起地质灾害的可能。

可燃冰的成分主要是甲烷,甲烷是一种强温室气体,对大气辐射平衡的影响仅次于CO2。

目前探明全球可燃冰储量的甲烷是大气圈中甲烷的5000倍,在开采的过程中,即使如此巨大的甲烷总量哪怕是0.5%进入大气层,对全球变暖的影响也是难以估量的,如果开采中稍有不慎,则必然会加剧温室效应。在海洋中开采可燃冰带来的环境问题更多,一方面甲烷如果直接进入海水中,则会很快发生微生物的氧化反应,从而会改变海水的化学属性,如果大量进入,其氧化过程中会消耗海水中大量的氧气,使得海洋缺氧,这样势必会加速海洋生物的死亡;

另一方面大量直接进入海洋的甲烷还可能会加速海洋气化及海啸,导致海水加速流动及气压卷吸,会严重危害海面船只及作业平台的安全,甚至强对流的海水会直入空中,影响航空及陆地建筑的安全。

在开采可燃冰的过程中,会分解大量的水,这些水会稀释岩层空间,使得地层结构稳定性变差,容易引发地质灾害。

在海洋环境中,无论是减压分解还是激热分解,都会导致海底陆坡区的稳定性下降,严重则会发生海底坍塌,如毁坏海底输电或通信电缆和海洋石油钻井平台等设施。

就目前的开采方法来看,无论是哪种方法都不能单独实施,必须是几种方法的结合,如果使用二氧化碳置换法、化学试剂减压法与其他方法的结合实施,则势必会产生新的问题,这些化学试剂及二氧化碳注入到地下后,会严重污染地下水源。

4. 海洋环境保护法的主要内容

领海可达1500平方公里(12海里,22公里,半径平方乘以3.14),专属经济区43万平方公里。

概念: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指联合国曾召开的三次海洋法会议,以及1982年第三次会议所决议的海洋法公约(LOS)。

在中文语境中,“海洋法公约”一般是指1982年的决议条文。此公约对内水、领海、临接海域、大陆架、专属经济区(亦称“排他性经济海域”简称:EEZ)、公海等重要概念做了界定。

意义:对当前全球各处的领海主权争端、海上天然资源管理、污染处理等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裁决作用。

内容:该“公约”共分17部分,连同9个附件共有446条。主要内容包括:领海、毗邻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国、岛屿制度、闭海或半闭海、内陆国出入海洋的权益和过境自由、国际海底以及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与安全、海洋技术的发展和转让等等。

5. 《海洋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1海洋局 是 国家海洋规划、立法、管理的政府行政管理机构。属国土资源部的国家局。 国家海洋局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监督管理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依法维护海洋权益、组织海洋科技研究的行政机构。

2海事局 是 负责行使国家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并履行交通部安全生产等管理职能。

3渔政局 是 负责对相关部门涉及有关渔政管理、渔港监督、渔船检验、渔业生态环境保护、渔业水域污染防治、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增殖的协调工作4水务局 以前叫水利局,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搞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给排水等等

6. 海洋环境保护法律

关于环境方面的法规相当之多,更不用说政策了。

我给你提供几个: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

4. 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

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报告的通知;

6.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7.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8.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9.《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修正案等等。

7. 海洋环境保护法法

1500平方公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海洋中间的岛屿,一个自然岛屿,可以维持人的自然生存,它同样可以拥有自己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一个远洋小岛可划属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面积:领海可达1500平方公里(12海里,22公里,半径平方乘以3.14),专属经济区43万平方公里。

8. 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

《海域法》在中国海域的“有序、有度、有偿”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促进了海洋的依法和科学管理,理顺了中国海洋开发秩序,使不同行业、类型和单位的用海矛盾得以解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得以加强,海域资源利用更趋科学合理,为海洋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9. 海洋环境保护法基本制度

《2015年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明确在全国全面建立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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