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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海洋灾害预防措施)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3-05-25 14:45   点击:177  编辑:jing 手机版

1. 海洋灾害预防措施

海冰,即直接由海水冻结而成的咸水冰。

海冰漂浮在海面上,阻碍船只航行,甚至会引发沉船事故;它们还会将宽广的海面冻结起来,困住船只,甚至将船只挤碎。此外,海冰还会损坏海洋建筑,影响海产养殖业,给沿海地区人们造成巨大影响。

海冰出现后,有时会影响海洋水文状况、大气环流以及海洋气候。此外,海冰还会给海上运输、海洋渔业以及海洋油气资源开发等活动带来直接损失。

2. 海洋灾害有哪些以及如何防治

自然灾害分为以下七大类:

(1)气象灾害。包括热带风暴、龙卷风、雷暴大风、干热风、暴雨、寒潮、冷害、霜冻、雹灾及干旱等;

(2)海洋灾害。包括风暴潮、海啸、潮灾、赤潮、海水入浸、海平面上升和海水回灌等;

(3)洪水灾害。包括洪涝、江河泛滥等;

(4)地质灾害。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火山、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土地盐碱化、水土流失等;

(5)地震灾害。包括与地震引起的各种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如沙土液化、喷沙冒水、城市大火、河流与水库决堤等。

(6)农作物灾害。包括农作物病虫害、鼠害、农业气象灾害、农业环

境灾害等;

(7)森林灾害。包括森林病虫害、鼠害、森林火灾等。

3. 海洋灾害管理要以预防为主

不包括。

海洋灾害主要指风暴潮灾害、海浪灾害,海冰灾害、海雾灾害、飓风灾害、地震海啸灾害及赤潮、海水入侵、溢油灾害等突发性的自然灾害。

温室效应是指透射阳光的密闭空间由于与外界缺乏热对流而形成的保温效应,即太阳短波辐射可以透过大气射入地面,而地面增暖后放出的长波辐射却被大气中的二氧化碳等物质所吸收,从而产生大气变暖的效应。

4. 海洋灾害的种类,产生的规律,预防的措施

1、加强风暴潮预警报技术研究;正确的风暴潮预警报非常重要的,它是各级政府应急部门采取防御措施的依据。

2、加强我国沿海验潮站的合理布局,实现资料共享;完善风暴潮的观测系统的有效运行。

3、系统开展我国沿海风暴潮灾害区划和风险评估。

4、加强海堤建设;我国沿海海岸线长,各地海堤的防御能力差别很大,因此要加强海堤地建设。

5、有效地保护沿海地区的生态系统;红树林、珊瑚礁等均可有效的抵御风暴潮、海浪等海洋灾害,由于近年来我国沿海海岸带存在各种不合理开发,破坏了滨海湿地的生态环境,使其丧失抵御灾害的功能。

6、广泛地开展风暴潮知识的普及、宣传;对风暴潮知识了解的越多,越有利于正确行动,有效地防御风暴潮灾害。

5. 海洋灾害应急预案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学校预防溺水工作各项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护和防范能力;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措施,着力建立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的能力;切实做到防溺水教育全覆盖、安全标识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杜绝学生溺水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落实工作责任制。我校将学生预防溺水教育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位领导、落实到每一个年级、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具体工作责任,做到有措施、有落实。将预防溺水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做到有教育计划,有教育活动,有教育记录,有学生反馈作业。

落实监护人责任。我校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家访、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签订《预防未成年人溺水法定监护责任承诺书》等措施,将防溺水提醒、引导工作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家长,提醒家长落实家庭教育和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做到有家访宣传、有联系记录,有家长反馈承诺。

(二)强化预防溺水安全教育

1、我校重点抓好“十个一”的宣传教育工作,即: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暑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召开一次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建立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建立每日一次安全提醒制度,课前课后进行安全提醒。

2、重点要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一会”: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上下学途中、节假日不到江(河)、水库、池塘等地戏水玩耍;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施救,立即寻求成人帮助)。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3、召开防溺水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让学生讲述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点,讲述日常生活中存在的易发生溺水的危险地带、水域,发动学生自我分析应如何避免溺水现象的发生,通过自我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6. 海洋灾害防治

保护海洋现存问题

一是我国近海生物资源枯竭和生态系统退化,沿海滩涂和海湾面积持续减少,近海捕捞强度始终未减。某省近海渔业资源在过去40年已减少73%

二是入海污染物排放监管不力,近岸海域仍处于污染排放和环境风险爆发的高峰期,赤潮、绿潮等灾害频发。

三是沿海产业布局低质同构,大部分都依托港口发展石化、机械制造等重化工业,港口布局密度高、效率低。

四是海洋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不足,涉海工业企业规模小、竞争力弱,多数海洋高新技术产业还处在培育阶段,海洋科研力量分散且分布不均衡。

五是海洋管理体制机制需进一步理顺,海域管理和土地管理界限存在交叉重叠现象。

六是违法用海用岛问题亟待解决,普遍存在海域直接违规办理土地使用证等问题,大量违法违规围填海项目增加了地方债务风险和信贷风险。

7. 海洋灾害预防措施有哪些

大海充满了各种危险,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危险:

风暴:海洋风暴可以造成巨大的破坏,并可能导致船只沉没。

海浪:海浪是海洋中最常见的危险之一,它们可以造成巨大的破坏,并可能导致船只沉没。

海盗:海上抢劫是海洋中最常见的犯罪活动之一,这也可能导致船只沉没或人员失踪。

沉船:船只沉没是海洋中的普遍危险,可能会导致人员失踪或严重的伤害。

海洋生物:海洋中充满了各种海洋生物,如海星、珊瑚、海洋生物受伤或被吃掉可以导致严重的伤害或死亡。

海浪和海流:随着海浪和海流的变化,船只可能偏离原定航线,从而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风暴和海洋天气:在风暴和其他极端天气条件下,海洋也充满了危险,可能导致船只沉没或人员失踪。

在航行中使用导航设备、保持适当的航向和航速、遵守当地的海洋天气和航行规则,有助于减少这些危险。

8. 海洋灾害预警

表示浪高。日前,国家海洋局预报减灾司印发《海洋灾害预警报标示符》技术文件,规定了红、橙、黄、蓝、白5级,海浪、海啸、风暴潮、海冰、赤潮、海雾、海水低温、咸潮8类海洋灾害预警信号图标。

该标识符以海洋灾害的特征为主视觉设计元素,统一规范的海洋灾害预警报标符,对海洋灾害预警报的发布具有重要意义。

9. 海洋灾害预防措施包括

如何抵御强风暴潮、巨浪、海啸等重大海洋灾害的袭击,是浙江海洋防灾减灾工作面临的巨大考验。长期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海洋防灾减灾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挂帅的海洋灾害应急指挥部,建立健全全省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印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洋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海洋灾害防御“十二五”规划》,对海洋灾害防御进行了系统和全面的部署。近年来,随着沿海开发开放脚步不断加快,浙江越来越关注城市高速发展中凸显的海洋灾害风险问题。

  以“链式”减灾措施应对“链式”灾害风险,这就是浙江给出的答案。灾害承灾体调查、重点防御区划定、灾害风险评估、近岸城市预报等,构成了浙江应对海洋灾害的清晰路径。

  开展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是摸清灾害底数的重要基础。近岸海洋灾害最终危害体现在社会的承灾体属性上,同样的灾害叠加在不同的承灾体上造成的危害千差万别。浙江花了2年多时间,对全省沿海33个县(市、区)28类承灾体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风险排查。彻底摸清了沿海地区海洋灾害承载体的分布情况及其属性,分析了其脆弱性特征,排查了沿海地区存在的海洋灾害安全隐患,全方位编制了海洋灾害风险隐患清单。

  开展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选划明确灾害防御的重点。《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明确提出要求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和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海洋灾害重点防御区。浙江收集了沿海33个县(市、区)的潮位观测资料和历史风暴潮灾害损失资料,根据相关导则和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初步划定出了浙江沿海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向依法治海和依法治灾方向走出了坚实的一步。

  推进以县为单元灾害风险评估是精确掌握未来极端状况下灾害分布的重要手段。在承灾体调查的基础上,浙江开展了风暴潮和海啸灾害风险评估,利用先进的建模手段和分析方法,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风暴潮和海啸灾害的淹没范围、灾害风险分布和人员撤离疏散路线进行了准确的研判。目前,全省沿海近50%的县(市、区)已经完成了灾害风险评估,相关成果已经在防御灾害中得到应用和推广。

  做好近岸城市海洋环境预报是将灾害信息精确传递至社会公众的重要途径。近年来,社会公众对精细化海洋预报信息的需求持续增长,特别是近岸海域分地区、分岸段、有针对性的海洋预报服务尤其受到关注,近岸城市海洋环境预报成为解决这一矛盾需求的突破口。浙江从实际出发,着眼于未来发展,向全省41个预报海域,提供72小时的预警报信息。进一步满足了我省沿海政府部门、涉海企业、社会公众对近岸海域预报服务信息的广泛需求,保障沿海城市海洋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确保沿海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为有力支撑“海洋经济强省”建设战略,“十三五”期间,浙江将在不断强化海洋灾害治理和危机应对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城市安全,更好统筹海洋防灾减灾规划设计与沿海城市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土地利用、产业布局等的有机联系,全面提升对海洋灾害风险和城市安全保障的顶层设计和系统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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