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西方海洋经济
如果以国家对不同区域的权利范围来划分的话,在内海,国家拥有全面的主权性权利,在领海则享有受到部分限制的主权性权利,在毗连区,国家主要享有单纯行政、司法方面的管制权而不享有全面的主权,而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国家只拥有经济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权利。
内海在国际法中实际上被划为内水的范畴,是领土的一部分,国家对其行使完全的、排它的主权。
领海以一国的领海基线为界与内海分开,国家对其拥有主权。但作为海洋的一部分,领海作为开放性水域在国际航运方面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一定程度上对无害的商业航运开放领海有利于国际经贸、文化往来,因此,海洋法在领海制度中规定了无害通过.
毗连区是领海之外邻接领海的一片海域,宽度一般为12海里。国家对毗连区不拥有全面的主权,而主要是对在其领土、领海范围内违犯特定法令的行为行使管制权。该区域类似于领海之外的一个"缓冲区",其目的主要是防止利用领海的边缘进行走私、偷渡或敌对宣传之类的违法行为。
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国家对海洋的经济权利。其中专属经济区主要是针对国家对海洋底土及以上水体中的自然资源的专属经济权利,而大陆架则针对国家对海底大陆架及以下的自然资源的专属经济权利,所以,一国大陆架宽度的确定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一国大陆架的实际地理分布,而不象专属经济区规定了固定的宽度。如前所述,国家对以上两个区域的权利主要是经济上的权利,而不涉及其它,因此在航运、海底电缆、管道架设等非经济领域,其法律地位基本上相当于公海。
2. 西方国家的海洋竞争与世界航路
汉代的丝绸之路,明朝郑和下西洋。
3. 西方海洋贸易的情况
说到明清的海外贸易,首先想到的肯定是“闭关锁国”,这是很多人的固有印象。而同时期的西方各国,政府对海洋贸易都是十分鼓励和支持的,因此西方才有了像哥伦布、麦哲伦等一批海外冒险家。传统观念认为,正是因为明清时期对海外贸易的态度和西方国家不同,才造成了中国的落后,和后来一系列惨败的战争。
但本文要说的观点是:明清时期的贸易与西方的贸易各有特点,并不能完全将明清定为“闭关锁国”。在明清时期,中国在全球贸易中还是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从欧洲“地理大发现”开始,到18世纪工业革命为止,这几百年间,虽然表面上欧洲的海洋贸易进行得如火如荼,但全球的经济中心始终在中国,当时全球白银总量的一半都通过贸易流入到了中国。
这次本文就来分析一下明清时期中国的海外贸易模式,和欧洲的海外贸易模式各是什么样的,两种贸易体系在碰撞后所造成的结果又是什么。
明清时期中国的海外贸易模式
中国是朝贡贸易。说到朝贡贸易,我们先得了解一下明清时期中国的世界观。在古人看来,中国是居于世界的中心,中国以外都是“外化之民”,中国代表着文明和先进,其他国家都是“落后”和“野蛮”的。这种世界观不仅存在于中国,也影响了整个东亚,也就是说,东亚的很多国家也都接受了以中国为中心的世界观。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东亚开始建立一种独特的国际秩序,就是中国是“宗主国”,其他国家是“藩属国”,藩属国定期要给宗主国进贡,就是我们所说的“朝贡”。
中国作为宗主国,并非是要用实力去欺负周边国家,而是希望作为秩序的中心,来维护整个秩序的稳定。至于所谓的“进贡”,也不过是一种象征行为,某个国家向中国朝贡了,就证明这个国家是愿意接受以中国为中心的国际秩序,这就是“朝贡体系”的政治意义。
明代仇英《职贡图》
说完了政治意义,我们再来看其中的贸易部分。在朝贡贸易中,藩属国会定期向中国进贡。这听起来 感觉像是中国占了便宜,其实不然。藩属国进贡的并非是金银珠宝,仅仅是国家的一些土特产而已,比如,朝鲜给明朝的贡品,一般是人参二十斤、貂皮六张、麻布四十匹之类的东西,本身并不值钱。而中国回赠给他们的,往往是真金白银,或者是价值更高的奢侈品,像丝绸、瓷器等。这样的朝贡,其实就是物品互换,也是一种变相的贸易。
而藩属国每次来中国进贡,并非只有使团,还会有一些商人一块随行。这些商人带着本国的商品,在中国政府的允许下,进行有限的贸易。虽然贸易规模不大,经常是仅有一二百人,但这些商人获得的利润却非常丰厚。在朝贡贸易体系中,藩属国不仅能得到中国政府几十倍的回赠,还能在定量贸易上获得可观的利润。所以,很多藩属国都非常热衷于进贡,甚至一年要来好几次。这样频繁的次数也让中国政府有些吃不消,后来只好强制性规定藩属国进贡的频率和次数。
朝贡贸易对于中国来说,并非是要追求经济利益,甚至有时还会承担经济损失,这样贸易的好处就是,中国不费一兵一卒就能维护整个东亚,甚至东南亚和中亚地区的稳定。从1300年开始,到1850年为止,这几百年间,朝贡体系内所发生的国际战争就只有两场。而同时期的欧洲,大小战役打了不下几百次。
所以,中国朝贡贸易的本质并不在于贸易,而在于如何“怀柔远人”,使“四夷宾服”,贸易仅仅是达成目标的一个手段。在了解贡贸易之后,我们就能明白,其实明清时期的中国并非是“闭关锁国”,在这期间的确实行过“海禁”,但海禁目的还是为了配合朝贡贸易,禁止私人海外贸易的行为。这样可以理解为:明清的对外联系形式与欧洲国家不同而已。
欧洲的海外贸易模式
欧洲是以军事为基础的贸易模式。首先我们要了解,欧洲很多远洋探险,比如哥伦布横渡大西洋,麦哲伦环球旅行,这些表面上看起来是冒险精神,但深入历史细节来看的话,往往是与追求商业利益有关。就例如欧洲人为什么要开辟通往亚洲的新航线,因为当时亚洲是世界上最重要的香料产地,而香料在欧洲有着非常大的市场,把香料从亚洲运到欧洲,可以赚取几十倍的利润。但是亚洲通往欧洲的陆上贸易航线被阿拉伯人垄断了,所以欧洲人为了香料贸易,不得不开辟新的水路航线,而这些“冒险”事业的背后推动者,是欧洲各个国家和政府。
新航路的开辟又出现了新的问题,就是欧洲各国的贸易竞争和对商路的垄断。实际上欧洲海上强国在贸易竞争中,处处体现了政府的作用。政府以军事为先锋,帮助商人开拓市场,排挤竞争对手,这就是以军事为基础的贸易模式。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西班牙和英国的竞争,西班牙是在“地理大发现”后,第一波崛起的欧洲国家,西班牙政府通过武装殖民的方式,控制了美洲大量土地,垄断了大西洋贸易。而英国作为一个岛国,海上贸易对他们来说也是非常重要,所以英国人势必要与西班牙展开竞争。但竞争的结果是,西班牙在1588年之后,向英国发动了五次进攻,但最终是以西班牙全面失败而告终,军事衰落的西班牙没有能力再垄断大西洋贸易了,英国后来就开始崛起,成为了新的大西洋霸主。
所以,欧洲的海上贸易,无论是葡萄牙、西班牙、荷兰或者英国,他们在商业竞争方面,都离不开军事的支持,商业的竞争就是军事的竞争,商业的扩张就是武力的扩张,二者密不可分。因此,在1840年英国对中国发动的鸦片战争,本质上就是为了扩大贸易而发动的战争。
两种贸易体系在碰撞后所造成的结果
明清时期的贸易和欧洲的贸易完全是两种体系,一种是以贸易为手段,实现政治秩序的稳定,一种是以军事为手段,追求商业利益最大化,各自都有自己实在的意义。如果这两种贸易在自己的体系中运行,永远不接触,那么将会是一个很和谐的局面。但是,随着欧洲国家的扩张,两种体系发生碰撞是早晚的事。
碰撞的结果:互有胜负。早在明朝时期,这两种体系就曾有过碰撞,并且欧洲国家在明朝时期也是狠狠地碰了钉子。在1509年的时候,葡萄牙人就基本扫平了印度洋,他们下一步就是要向东南亚和东亚进军,中国这个富饶的国度当然就成了他们的重要目标。
1513年的时候,葡萄牙人第一次登上中国的领土,地点是在广东的屯门岛。当时葡萄牙人以为中国和他们之前遇到的弱小国家一样,几艘舰船就能将其打趴下,所以还是用以往“殖民”的方法来对付中国,先是在屯门岛立了一块石碑,然后宣告这块土地属于葡萄牙了,之后开始在这个地方抢劫来往的船只和居民。让葡萄牙人没想到的是,中国根本不吃这一套,当时明朝政府直接就下了驱逐令,自大的葡萄牙人当然不听命令,于是明朝政府就调集了五十艘战舰将他们团团围住,并在屯门岛将葡萄牙舰队全部歼灭。之后葡萄牙人不死心,又组织了几次进攻,也都被明朝给击败了。
屯门海战
葡萄牙人既不能和中国进行正面对抗,又不能进行殖民贸易,无可奈何的他们转而做起了海盗,开始抢劫中国船只和沿海居民,不料又被明朝政府给剿灭了。最后,他们为了贸易只能和明朝签订了苛刻的不平等贸易条约,比如商品的数量,品类和规模都会被严格限制,并受到明朝政府的监视。这是中西方第一次贸易碰撞,这次胜利的是中国,远道而来的西方殖民者不得不向中国做出妥协,后来的西班牙、英国、荷兰刚来东亚的时候,几乎都是这个结局。
上述情况是中国在军事上胜利,但从贸易形势上来讲,其实中国在欧洲国家初来的时候,就已经处于下风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明朝政府虽然打败了葡萄牙,但这也仅仅是在陆地国土上和邻近海域中。在明朝广阔的朝贡体系中,其他藩属国被入侵,那明朝就管不住了。东南亚的一些小国就被欧洲国家所入侵,但他们同时也是明朝的藩属国。所以,欧洲国家的军事贸易首先就破坏了中国的朝贡贸易体系。
而且,欧洲的军事贸易模式还极具扩张性,即便是挡住了葡萄牙,后面还有西班牙、荷兰、英国等,而且他们来一次不行,就来第二次,再不行就来第三次。这种情况下,中国政府被欧洲人搞得不胜其烦,甚至一度想用海禁甚至迁海策略来阻止西方贸易,也就是禁止私人下海。但这也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最后不得不开放广州十三行为通商口岸。这样看来,在西方贸易不断扩张下,中国只能一点一点被迫接受。在这个过程里,中国的主动权就逐渐被西方夺走了。
麦森18世纪生产的叶形餐具
而且明清政府对民间商业的不支持,还一度让中国的商品在国际上失去了地位,甚至被其他国家所替代。比如茶叶贸易逐渐被印度所替代,瓷器也被欧洲所替代,甚至在1872年,中国从传统的瓷器出口国变成了瓷器进口国。就这样,中国从15、16世纪的世界商品出口国,逐渐变成了18世纪世界上最大的商品市场之一,原来的贸易优势和地位完全丧失了。
总结
明清时期东西方的贸易模式我们已经分析完了,这两种模式各有优缺点,追求的目标也不相同,西方的贸易模式让欧洲各国变得更强大,但这也不是说西方的侵略式扩张就值得肯定。但中西方贸易模式的不同,造成了中国在近代贸易竞争中的衰落,也让欧洲国家快速崛起,从这个角度来看,东西方社会“大分流”的结局,从两种贸易模式形成之初,就已经决定了。
4. 海洋经济意义
中国海洋经济发展的四大战略意义
1.能够缓解中国陆地资源紧张状况,拓展国土开发空间,海洋蕴藏着丰富的生物、油气和矿产等资源,海洋经济的发展有助于掌握更多的资源和空间,增强在世界各国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
2.能够促进新兴产业发展,中国的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正处于蓬勃发展阶段,与其他产业联系较为紧密,能够推动其他产业的升级发展,海洋尖端科技的突破有利于新兴产业的形成,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3.海洋历来是中国对外交往的重要通道,“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有助于推动与周边国家的交流合作。
4.海洋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增强海洋意识,提高对深远海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避免他国侵占中国海洋权益,并为海军建设提供坚实的经济支撑。
5. 西方的海洋
英美法系(Common Law)又称普通法系,海洋法系。英美法系起源于中世纪之英格兰,主要来源于盎格鲁-撒克逊习惯法与诺曼底封建法的融合,威廉公爵在诺曼底征服后踏上英格兰的土地,为了扩大王权,派遣大法官到英格兰各地出巡,处理农民与封建主之间的矛盾,在处理过程中有很多问题并无成文法可供凭借,判案全靠依据当时风俗习惯,基督教道德也对审判结果有很大影响,此为今英美法系之滥觞。随着十七到十八世纪大英帝国的扩张,传播到世界各地,如今主要在英联邦国家流行。
英美法是判例之法,而非制定之法,法官在地方习惯法的基础上,归纳总结形成一套适用于整个社会的法律体系,具有适应性和开放性的特点。在审判时,更注重采取当事人进行主义和陪审团制度。下级法庭必须遵从上级法庭以往的判例,同级的法官判例没有必然约束力,但一般会互相参考。
在实行英美法系的国家中,法律制度与理论的发展实质上靠的是一个个案例的推动。因此,我们看英美等地的判决,法官—陪审团—律师之间的博弈都极为精彩,而往往一个史无先例的判决产生后,都为后世相同情况之判决提供了依据。比如我们在看美国法制发展过程中,看到的往往都是一个个标志性的个案。
举个例子,比如美国著名的「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从地方法院一直打到最高法院,最终判定南方省份种族隔离政策违宪。从今往后,所有类似于种族歧视与种族隔离案子的判决均须遵循此案中高院的判决。于是南方省份种族隔离政策终成为历史,美利坚迎来了历史上民权运动的一个伟大的胜利。
与之相对的是我们所说的大陆法系,大陆法系一般指德国\法国,主要以制定法为主,英美法系代表为判例法,主要国家英美.随便找本外国法律史或法律制度就有。
6. 西方海洋竞争
海权建设的政治属性。从历史的角度看,曾经纵横世界的超级大国,无一不是以海洋为开端。
从西班牙“金钱帝国”到荷兰“海上马车夫”再到英国“日不落帝国”直到目前“全球霸主”美国,海权建设在其兴衰的进程中扮演了关键性的角色。
可以说帝国起于海权,灭于海权。海洋自古以来就是国家的一道安全屏障,偌大的水体阻碍了隔海相望国家的交往,同时也避免了与对岸国家白刀相韧。
但自新航路开辟之后,海路联通了世界各国的大门,辽阔的海洋不仅不再是阻挡人类交往的障碍,而且还成为一国对另一国攻略的便车,从此海洋的屏障之盾大为削薄,海洋的进攻之矛大为锋利。由此,海军的建设为各个海洋国家所重视,这样不仅能增加被削薄的自身海洋水体的厚度,也能成为摄取海外利益并演变成世界性国家的一把利剑。
海权建设的经济属性。海上力量的建设,能够实现海洋控制,保护本国经济权益。
7. 西方海洋经济现状
不仅西方古代文明是海洋文明,西方的近代文明更是海洋文明,包括现在全世界都属于海洋文明的范畴。在古代,全世界是农业文明和海洋文明并存,甚至说是两者结合的,特别是欧洲国家历来就是如此。
当然首先要解释一下,这个海洋文明并不只有海岛国才属于海洋文明,比如英国和日本这样的岛国,基本上所有的东西都离不开海洋。海洋文明是指依靠着海洋生存,并依托着海洋产生了人口的聚集,从而逐步产生了村庄,之后再发展到了城镇,最后到了围绕着海洋贸易而发展出来的城市,当然这样的城市就是一些繁华的港口城市。
而且能够称得上“文明的”,通常来说历史都非常之长,是人类文明的一种,更是早期孕育人类文明摇篮之一。
西方古代的海洋文明,最典型的就是古希腊,他是整个西方文明的源头之一。古希腊的城邦文化,就是依托着海洋发展起来的,持续了650年左右,大约的时间线是公元前800年到公元前146年。
当然古希腊这个地方能够孕育出海洋文明,这也是和他的地理结构有关。古希腊是一个文明的泛指区域,而并不是一个国家。古希腊的区域主要在于欧洲东南部、地中海东北部,包括希腊半岛爱琴海和爱奥尼亚海上的群岛和岛屿,以及土耳其沿岸地区和意大利东部以及西西里里岛的东部一带。特殊的地理环境,造就孕育出了独特的海洋文明,古希腊的海上贸易也非常发达。
学过这段历史的都知道,古希腊是一个城邦组合,最典型的两个城邦就是雅典和斯巴达,一个经济繁荣,一个武力强悍。这些古希腊城邦竟然能够对抗波斯帝国这样的庞大帝国的入侵,公元前5~6世纪,古希腊地区的经济生活高度繁荣,科技也很发达,也产生了人类光辉灿烂的希腊文化。这一时期的古希腊人在哲学思想,建筑,诗歌,科学文学,戏剧,神话等等多方面都取得辉煌的成果。
虽然后来希腊城邦被灭,但是希腊文化却被罗马人继承发扬,之后就成为整个西方国家的精神和文化财富。而欧洲在14~16世纪的发生的文艺复兴,复兴的就是光辉灿烂的古希腊文化。
也正是由于西方国家有这种文化渊源,所以海洋文明一直根植于西方人的基因中,虽然也经历了黑暗的中世纪,不思进取,思想禁锢,但西方人一直没有放弃对海洋的探索。
特别是进入近代,伊比利亚半岛上的两个国家——葡萄牙和西班牙资助了很多航海家的,开辟了新航路。之后大航海时代彻底到来,荷兰、英国、法国、丹麦、瑞典等西方国家迅速跟进,开启了近代数百年里由西方国家主导的殖民帝国时代。
水有源,树有根,正是由于海洋文明根植于西方国家的文化基因之中,所以才能诞生一批又一批的强大的海洋国家。特别是意大利,法国,荷兰,丹麦这样的国家,虽然不是海岛国家,但也是海洋沿岸国家,海洋贸易的历史也超过1000年以上。
当然海洋文明天然具有比较清晰的冒险精神,这是西方人能够在近代超脱东方文明的原因之一。当然我个人认为,西方国家之所以搞海洋贸易,还是因为本身生产力不足,农耕文明不发达,加上自己的土地贫瘠,养活不了太多的人口。
所以海洋贸易就也是西方人的好生活的方式之一,恰巧海洋贸易又是一个重要的商业活动之一,虽然风险很大,但来钱也很快。更何况所谓的海洋贸易,很多的是半贸易半劫掠,最终归咎起来还是生活所迫。
和我们中国古代的农耕文明的发展逻辑完全不一样,最终发展出两种不同的文明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