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海洋领土权英文(海洋国土和领海的区别)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3-03-31 08:02   点击:139  编辑:jing 手机版

1. 海洋国土和领海的区别

公海是指国际法上指不包括国家领海或内水的全部海域。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公海是不包括在国家的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以内的全部海域。公海供所有国家平等地共同使用。它不是任何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因而不处于任何国家的主权之下;任何国家不得将公海的任何部分据为己有,不得对公海本身行使管辖权。领海territorial sea;territorial waters 沿海国主权管辖下与其海岸或内水相邻的一定宽度的海域。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领海的上空、海床和底土,均属沿海国主权管辖。 内海是一个国家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土

政治地理中内海是指领海基线向内一侧的全部海水,包括:(1)海湾、海峡、河口湾;(2)领海基线与海岸之间的海域;(3)被陆地所包围或通过狭窄水道连接海洋的海域。《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第2条第3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向陆一侧的水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据此,我国的内海海域包括直线基线与海岸之间的海域、直线划入的领湾、领峡、港口、河口湾等,包括琼州海峡、渤海湾以及沿海分布的几百个商港、军港、渔港、工业港、专用港等港口在内的全部海域都是我国的内海。

专属经济区指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是国际公法中为解决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因领海争端而提出的一个区域概念。

2. 海洋国土和领海的区别在哪

完全是2个概念。《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海域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海域中的内水,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至海岸线的海域。

? 海域使用权是指单位和个人通过法定程序所取得的使用海域资源的权利。《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海域所有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海域。

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可以向县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使用海域,经依法批准后颁发给相应的海域使用权证书。

海域使用申请人自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之日起,取得海域使用权。======地球表面被陆地分隔为彼此相通的广大水域称为海洋。

3. 海洋领土划分的标准

各个国家有各个国家的划法,并不完全相同!!

一般以大陆海岸线为基准向外延伸200海里。若此范围未超出大陆架的范围则以大陆架的范围为标准。

《联合国海洋公约》规定沿海国可建立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和作为其陆地领土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对这两个区域内的自然资源享有主权权利,对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对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与保全等事项享有管辖权,并享有为此而采取一定措施的权利。

目前世界上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正常基线法,一种是直基线法。

1.正常基线法:又叫低潮基线法,就是以落潮时海水退到离岸边最远的那条线作为领海基线,以此基线为起点,向外延伸到国家所规定的领海宽度即为领海线。领海线和领海基线之间的海域就是领海。海岸平直的国家多采用此法。

2.直基线法:又叫折线基线法,就是在大陆沿岸突出部或外沿的岛屿上,选定某些点作为领海基线,把连接各相邻基点所得的折线作为领海基线,以此基线为起点,向外延伸到国家所规定的领海宽度即为领海线,领海线和领海基线之间的海域就是领海。海岸曲折或沿岸多岛屿的国家,多采用此法。

注:我国也采用直基线法,又叫折线基线法。

4. 海洋国土和领海的区别是什么

内水和领海是有一定的区别,内水是领海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海域,而领海是领海基线向海一面一定宽度范围内的海域。还有无害通过只适用于领海,不适用于内水,这正是领海和内水的根本区别之处。

沿岸领海基线向陆地一面至海岸线的水域,称为“内水”,又称为“内海水”。内水是国家领水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国家陆地领土相同的低位,完全处于一国管辖之下,非经该国许可,他国船只不得进入。被陆地包围的陆锁海和湖泊也属于内水。

领海是指岛国或临海国家主权管辖下的与其海岸或内水相邻接的一定范围的海域,也包括领海上空及其海床和底土。国际海洋法会议确定12海里为领海,200海里为经济水域的制度。领水则是国家陆地疆界以内的水域和与陆地疆界邻接的一带海域,包含了内水和领海两大部分。

5. 海洋国土和领海的区别和联系

又称蓝色国土。是一个沿海国家的内水、领海和管辖海域的形象统称。管辖海域包括领海以外的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历史性海域或传统海疆等。除内水和领海与陆地领土一样享有完全排外的完整主权外,其他管辖海域仅享有部分主权权益。

6. 海洋领土包括哪几部分

陆地国土,领空和领海三部分。

7. 国家海洋领土

我国的海洋国土面积是300万平方公里。

这是根据我国国内法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我国主张管辖的海域面积,包括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是我国可以行使主权、主权权利及管辖权的海域范围。

470万平方公里是我国四大海域(渤海、黄海、东海、南海)的自然面积,精确一点是472.7万平方公里

因此说,300万平方公里是法律权利概念,472.7万平方公里是自然地理概念。

8. 海洋领土主权的重要性

1.邻海基线:量算领海的宽度要有一条起点线。这条起点线在海洋法中被称为“领海基线”。

确定方法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一般有3种确定沿海国领海基线的方法:一种是正常基线法,一种是直线基线法,还有一种是混合基线法。正常基线是指沿海国官

方承认的大比例尺海图所标明的沿岸低潮线。

直线基线是指在海岸线极为曲折,或者近岸海域中有一系列岛屿情况下,可在海岸或近岸岛屿上选择一些适当点,采用连接各适当点的办法,形成直线订攻斥纪俪慌筹苇船俩基线。混合基线则是交替采用正常基线和直线基线来确定本国的领海基线。

2.大陆架:大陆架是大陆向海洋的自然延伸,通常被认为是陆地的一部分。又叫“陆棚”或“大陆浅滩”。它是指环绕大陆的浅海地带。

大陆架自海岸线(一般取低潮线)起,向海洋方面延伸,直到海底坡度显著增加的大陆坡折处为止。陆架坡折处的水深在20~550米间,平均为130米,也有把200米等深线作为陆架下限的。大陆架平均坡度为0~0.7,宽度不等,在数公里至1500公里间。

3.专属经济区:专属经济区是指从测算领海基线量起200海里、在领海之外并邻接领海的

一个区域。这一区域内沿海国对其自然资源享有主权权利和其他管辖权,而其他国家享有航行、飞越自由等,但这种自由应适当顾及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并应遵守沿海国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和其他国际法规则所制定的法律和规章。

2018-09-24

抢首赞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