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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灾害来袭(海洋灾害措施)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3-03-29 08:38   点击:220  编辑:jing 手机版

1. 海洋灾害措施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06年1月8日)

1.1

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 宪法 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⑴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⑵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⑶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⑷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国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

工作原则

⑴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⑵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⑷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⑸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1.6

应急预案体系

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⑴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⑵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⑶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

⑷突发公共事件地方应急预案。具体包括:省级人民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基层政权组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上述预案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

⑸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

⑹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

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国务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家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相关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国务院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2.2

办事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设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2.3

工作机构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决定事项。

2.4

地方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2.5

专家组

国务院和各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 运行机制  

    3.1 预测与预警

  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 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 应急处置

    3.2.1 信息报告

  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2.2 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在境外发生涉及中国公民和机构的突发事件,我驻外使领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2.3 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国务院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国务院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地区、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需要多个国务院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该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3.2.4 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3.3 恢复与重建

    3.3.1 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3.2 调查与评估

  要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3.3.3 恢复重建

    根据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3.4 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 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 人力资源

    公安(消防)、医疗卫生、地震救援、海上搜救、矿山救护、森林消防、防洪抢险、核与辐射、环境监控、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铁路事故、民航事故、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事故处置,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增进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要加强以乡镇和社区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4.2 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3 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4.4 基本生活保障

  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 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7 治安维护

  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8 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9 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4.10 公共设施

  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4.11 科技支撑

  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我国公共安全科技水平;注意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5.2 宣传和培训

  宣传、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关方面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3 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海洋灾害的防御措施

第三十三章 积极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

坚持陆海统筹、人海和谐、合作共赢,协同推进海洋生态保护、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权益维护,加快建设海洋强国。

第一节 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围绕海洋工程、海洋资源、海洋环境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培育壮大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推进海水淡化和海洋能规模化利用,提高海洋文化旅游开发水平。优化近海绿色养殖布局,建设海洋牧场,发展可持续远洋渔业。建设一批高质量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特色化海洋产业集群,全面提高北部、东部、南部三大海洋经济圈发展水平。以沿海经济带为支撑,深化与周边国家涉海合作。

第二节 打造可持续海洋生态环境

探索建立沿海、流域、海域协同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严格围填海管控,加强海岸带综合管理与滨海湿地保护。拓展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范围,保障入海河流断面水质。加快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构建流域-河口-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动机制,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防范海上溢油、危险化学品泄露等重大环境风险,提升应对海洋自然灾害和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完善海岸线保护、海域和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制度,探索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和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

第三节 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

积极发展蓝色伙伴关系,深度参与国际海洋治理机制和相关规则制定与实施,推动建设公正合理的国际海洋秩序,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深化与沿海国家在海洋环境监测和保护、科学研究和海上搜救等领域务实合作,加强深海战略性资源和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价。参与北极务实合作,建设“冰上丝绸之路”。提高参与南极保护和利用能力。加强形势研判、风险防范和法理斗争,加强海事司法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有序推进海洋基本法立法。

3. 海洋灾害防治

海冰,即直接由海水冻结而成的咸水冰。

海冰漂浮在海面上,阻碍船只航行,甚至会引发沉船事故;它们还会将宽广的海面冻结起来,困住船只,甚至将船只挤碎。此外,海冰还会损坏海洋建筑,影响海产养殖业,给沿海地区人们造成巨大影响。

海冰出现后,有时会影响海洋水文状况、大气环流以及海洋气候。此外,海冰还会给海上运输、海洋渔业以及海洋油气资源开发等活动带来直接损失。

4. 海洋灾害措施有哪些

如何抵御强风暴潮、巨浪、海啸等重大海洋灾害的袭击,是浙江海洋防灾减灾工作面临的巨大考验。长期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海洋防灾减灾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挂帅的海洋灾害应急指挥部,建立健全全省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印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洋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海洋灾害防御“十二五”规划》,对海洋灾害防御进行了系统和全面的部署。近年来,随着沿海开发开放脚步不断加快,浙江越来越关注城市高速发展中凸显的海洋灾害风险问题。

  以“链式”减灾措施应对“链式”灾害风险,这就是浙江给出的答案。灾害承灾体调查、重点防御区划定、灾害风险评估、近岸城市预报等,构成了浙江应对海洋灾害的清晰路径。

  开展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是摸清灾害底数的重要基础。近岸海洋灾害最终危害体现在社会的承灾体属性上,同样的灾害叠加在不同的承灾体上造成的危害千差万别。浙江花了2年多时间,对全省沿海33个县(市、区)28类承灾体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风险排查。彻底摸清了沿海地区海洋灾害承载体的分布情况及其属性,分析了其脆弱性特征,排查了沿海地区存在的海洋灾害安全隐患,全方位编制了海洋灾害风险隐患清单。

  开展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选划明确灾害防御的重点。《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明确提出要求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和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海洋灾害重点防御区。浙江收集了沿海33个县(市、区)的潮位观测资料和历史风暴潮灾害损失资料,根据相关导则和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初步划定出了浙江沿海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向依法治海和依法治灾方向走出了坚实的一步。

  推进以县为单元灾害风险评估是精确掌握未来极端状况下灾害分布的重要手段。在承灾体调查的基础上,浙江开展了风暴潮和海啸灾害风险评估,利用先进的建模手段和分析方法,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风暴潮和海啸灾害的淹没范围、灾害风险分布和人员撤离疏散路线进行了准确的研判。目前,全省沿海近50%的县(市、区)已经完成了灾害风险评估,相关成果已经在防御灾害中得到应用和推广。

  做好近岸城市海洋环境预报是将灾害信息精确传递至社会公众的重要途径。近年来,社会公众对精细化海洋预报信息的需求持续增长,特别是近岸海域分地区、分岸段、有针对性的海洋预报服务尤其受到关注,近岸城市海洋环境预报成为解决这一矛盾需求的突破口。浙江从实际出发,着眼于未来发展,向全省41个预报海域,提供72小时的预警报信息。进一步满足了我省沿海政府部门、涉海企业、社会公众对近岸海域预报服务信息的广泛需求,保障沿海城市海洋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确保沿海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为有力支撑“海洋经济强省”建设战略,“十三五”期间,浙江将在不断强化海洋灾害治理和危机应对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城市安全,更好统筹海洋防灾减灾规划设计与沿海城市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土地利用、产业布局等的有机联系,全面提升对海洋灾害风险和城市安全保障的顶层设计和系统管理能力

5. 海洋灾害措施英语作文

大自然亘古不变的规律就是“均衡”。斗转星移,各行其道;芸芸众生,各从其类;无不遵循均衡法则,万事万物,概莫能外。

由此可见,自然界何为健康?就是如何满足均衡法则,越趋近均衡状态,就越接近健康。海洋是地球上最复杂、最庞大的自然系统,海洋的健康自然就不可能有统一的标准,也很难形成统一的认识。

海洋的均衡,既受到地球自转与公转的自身作用,也受到太阳、月亮,甚至其他星球的影响,是地壳内生动力与外生动力的综合反映。第四纪以来,又增加了人类对海洋的影响。所以说,海洋的均衡只能是一种理论概念,永远也不会达到真正的均衡态。因此,健康海洋也只能是一个理论目标。随着人类影响的加大,海洋健康指数肯定会连年下降,但它能从另一个侧面唤醒人们朝着均衡的方向不断发展,也就是朝着健康海洋的目标不断努力。

健康海洋的内涵

海洋是地球的命脉,海洋在全球范围内调控生态、滋养生命、影响经济、孕育文明。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没有海洋健康,就没有人类的繁荣。今天海洋无偿赠予我们的,正是关乎明天人类存亡的无价之宝。

总体说来,近海生态系统处于“不健康”或“亚健康”状态,突出表现为三点:

一是海洋生态系统退化。滨海湿地、珊瑚礁、红树林等海岸带生态环境受人类活动影响不断加重,出现不同程度的衰退。海湾、河口及滨海湿地无机氮含量持续增加,氮磷比例失衡日益严重,使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二是海洋生态灾害频发。赤潮、绿潮、水母等海洋生态灾害发生频率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赤潮生物种也由几种增加为几十种,给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重大损害。三是近海污染日益严重,使生态系统平衡失调。首先受到危害的是海洋植物,继而是海洋动物,而最终受损的还是人类自己。

关于海水动力系统健康。海水是海洋的基础,没有海水就不称其为“海洋”。海水是地球上最广袤、最重要的资源体系,也是最重要的动力系统。自古无风三尺浪,一平方公里海面储存的波浪能就足足超过一个三峡大坝。可见海水动力系统的平衡是何等重要。而这种源于自然、人类难以控制,甚至难以预测的动力系统是否健康稳定,关键是靠自然界的均衡作用调节。由于海洋动力系统的不平衡,使海洋灾害频仍,令人谈虎色变。风暴潮灾害、海浪灾害、海冰灾害、海雾灾害、飓风灾害、海啸灾害等突发性事件都源于海水动力系统的不均衡。

关于海洋洋地质系统健康。海洋就是由海水和海盆构成的统一体,而与海盆相关的内容就是海洋地质系统。不管是“盆底”发生破裂还是“盆缘”发生变化,都会对海洋产生巨大影响。由此可见,海洋地质系统是健康海洋的基础,只有盆底完整、盆缘稳定,才能稳定整个海洋。

海洋如何服务人类健康

海洋是维护人类健康的最大医药宝库。海洋的特殊环境孕育了特殊的生态系统,也形成了特殊的药物资源。向海洋要药,开发“蓝色药库”,保障国民健康已成为“健康中国”的重要环节。随着陆地药源的匮乏,海洋已成为不可替代的新的健康产业资源。人们越来越清楚,未来的药品与保健品的主要原料基地在海洋。

发展海水养殖业,既能为人类提供优质蛋白,又能弥补因过度捕捞而损坏的生态环境。创建立体化海水养殖新模式,加快海水养殖由粗放型向集约化转变,大力发展超大型智能化深水网箱养殖、工厂化设施养殖、集约化池塘养殖,提高名优特养殖产品比例。

如何维护海洋健康

世界上的海洋是连通的,海水是流动的,全人类拥有同一片海洋。海洋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依托和支撑。只有全人类共同努力,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人海和谐,才能真正维护海洋的健康。也只有健康海洋,才能真正把可持续的资源和空间奉献给当今人类,才能真正促进人类健康。中国是海洋大国,健康海洋是健康中国的前提和基础。中国倡导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就是未来健康海洋的联结线,也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联结线,更是沿海国家促进国民健康的联结线。

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大力发展海水养殖,保障人类食品安全。

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就是通过增殖放流、资源修复、海洋牧场、海底鱼礁、海底森林等一系列技术措施,克服海底荒漠化,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平衡。

从水产环境、健康苗种、病害防治、养殖模式、精深加工、安全监测等方面,进行从源头到终端的全程质量安全分析,完善现代水产品加工综合配套技术,建立规范完善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确保海洋食品的健康安全。

开展生态资源修复,发展海洋牧场,恢复海洋生态环境。

科学保护和恢复海洋生态环境,遏制海洋生态荒漠化的发展势头,是打造健康海洋、实现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坚持绿色发展,突出人海和谐,努力减少海洋环境污染。

目前海洋微塑料、海洋垃圾、海洋污染、海洋富营养化、海洋酸化,已是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生物资源过度开发、海岸工程无序建设,导致海洋自然系统功能严重衰退,有些海区“荒漠化”严重。因此,急需开展环境、生态和资源开发的全面调查,建立全方位、实时化、连续性、定量化的污染检测体系及重要海洋生态灾害预测预报体系。

以活性物质提取为突破口,加大海洋天然产物开发,打造新型蓝色药库。

重点开发针对抗肿瘤和治疗糖尿病、心血管病、抗衰老、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等重大疑难病症的海洋药物。密切跟踪已进入临床试验的海洋药物的应用开发,强化海洋新药高通量筛选平台和技术集成,开发深海和极地海洋生物活性物质采集、分离、鉴定技术,研制海洋化学合成和半合成药物和海洋多糖、多肽和核酸类的海洋药物。发展现代海洋中草药,开发滩涂湿地药用盐生植物资源。

发展海水农业,实现“耕海种洋”,拓展新的蓝色经济空间。

面对当前人增地减、灌溉用水匮乏、农业面源污染严重的现实,应充分利用盐碱地、滩涂、滨海湿地、海面水域和海底洋盆等空间资源,以海水为媒介发展“海水农业”,真正实现“耕海种洋”“白地绿化”“蓝色粮仓”。

强化预警预测技术,发展防灾减灾产业,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海底地震、海岛火山、台风海啸、风暴潮、富营养化、海洋酸化等生物灾害、地质灾害、海水灾害和突发性海洋污染事件,发展以数值预报为基础的自动化、高精度、时效性的海洋灾害和环境污染预警预报技术,为海洋防灾减灾提供技术支持,为制定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提供依据,为抗击海洋灾害的组织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海洋预报、防灾减灾、救助打捞、渔业安全通信救助体系和海洋环境信息的服务体系建设,为海洋产业和生命财产的安全提供环境保障。

海洋防灾减灾重在预测,贵在预防。关键是把由政府被动地应急处置变成以企业为主体的主动的、长期的、预先的产业性投资,实现由“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向“不治已病治未病”的根本转变。要强化政策引导,突破关键技术,发展新型防灾减灾产业,把海洋防灾减灾变成沿海国家的自觉行动,使蔚蓝的大海真正造福全人类。

6. 海洋灾害的种类,产生的规律,预防的措施

应该有海水侵蚀,海洋风暴,海水洋流运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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