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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洋邻国(我国海洋邻国日本的国防政策)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3-03-04 20:03   点击:56  编辑:jing 手机版

1. 我国海洋邻国日本的国防政策

《五国海军条约》的签订限制海军军备问题是华盛顿会议的主要议题之一,也是争论非常激烈的问题。在1921年11月12日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美国便提出了一个限制海军军备的方案。其主要内容是:在今后十年内不得建造主力舰,包括目前正在建造的新舰;拆毁一定数量的旧舰;参照现有海军力量,确立各主要国家主力舰的吨位比例为5∶5∶3,即英美各为50万吨,日本为30万吨;新造主力舰的排水量不得超过35,000吨(巴拿马运河最大的通航能力)。   英国在会前就已放弃了传统的“两强标准”,因而英国对英美对等原则表示同意;对日本所占的比例也没有异议,它认为这个差额足以对付日本。日本代表则坚持要求英美日之间的比例应为10∶10∶7。日本认为,进攻舰队对迎击舰队必须保持50%以上的优势兵力,而防守舰队则必须对敌国的舰队保持相当于该舰队70%以上的兵力。美国坚决反对日本的要求,并对它施加压力,宣称要是日本继续坚持下去,那末日本每造一艘军舰,美国就造四艘。日本只好就范,表示同意接受美国提出的比例,但又提出了两个交换条件:一是承认日本原来在中国的利益,二是美国不得在太平洋上建筑海军基地。美国基本上满足了日本所提出的条件。另外,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法意两国主力舰的吨位各定为17.5吨。   在辅助舰方面,除了关于航空母舰总吨位的限制问题各国取得一致外,其他均未达成协议。水下辅助舰即潜水艇问题成为争论的焦点之一。美国提出美英潜水艇的吨位各为9万吨,日本5.4万吨。法国坚持自己的潜水艇吨位也应为9万吨,以补偿它在主力舰方面的劣势。英国认为,法国9万吨潜水艇的要求卡住了英国的喉咙,对英国是十分危险的因素。在水上辅助舰方面,美国把美英总吨位分别定为40万吨,日本27万吨。法国则提出了35万吨的要求。英国对40万吨的限额也不满意,拒绝对自己的水上辅助舰实行限制。由于分歧太大,各国又互不相让,使关于辅助舰的问题没有作出任何规定。   经过近三个月的激烈争论,1922年2月6日,美、英、日、法、意签订了《关于限制海军军备条约》,即华盛顿《五国海军条约》。条约规定,五国主力舰替换总吨位的限额是:美英各52.5万吨,日本31.5万吨,法意各17.5万吨,即一般所说的5∶5∶3∶1.75∶1.75的比例,主力舰排水量不得超过3.5万吨;舰炮口径不得超过16英寸。另外规定五国航空母舰总吨位的限额是:美英各为13.5万吨,日本为8.1万吨,法意各为6万吨。   条约还规定美国不得在阿留申群岛、萨摩亚、关岛及菲律宾建立新的海军基地和要塞;英国则保证不在香港以及东经110度以东的岛屿属地设防,但加拿大海岸附近、澳在利亚和新西兰除外;日本则承诺不在台湾、澎湖列岛、琉球群岛、千岛群岛、小笠原群岛、奄美大岛以及日本在太平洋中现有和将来取得的一切岛屿或属地上新建军事基地。在英国的一再要求下,日本答应英美可以在新加坡建设新的要塞,英美在远东的海军基地也仅此一处了。这样一来,除了新加坡之外,英美所有的海军基地都在远离日本本土5000公里至6000公里以外,这种状况对日本十分有利。   《五国海军条约》的签订是美国外交的又一胜利。它使美国取得了同英国平起平坐的资格,标志英国海上优势从此结束。日本虽然在军舰吨位方面居于美英之下,但它在海军基地建设方面基本没有受到束缚,使它在新加坡以北的太平洋水域占有优势、限制了美英向西太平洋扩张,保证一旦发生战争,日本海军能够在太平洋上取得主动。   这个条约是世界现代史上第一个裁军协定,但它没有从根本上限制军备竞赛,它既没有禁止辅助舰和3.5万吨以下的主力舰的制造,又没有对裁减空军和陆军作出任何规定。因此它并没有真正消除军备竞争,相反,它成为日后国际争端的重要根源。

2. 我国与邻国有争议的海洋国土有哪些

中国海洋面积是299.7万平方公里,约为陆地面积的三分之一。其中还有部分海洋国土存在争议。

在黄海,总面积38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中应划归我国管辖的有25万平方公里。可是在海域划界问题上,韩国主张等距线为界,如果按此划分,朝、韩可以多划18万平方公里。也就是说,我国与朝鲜和韩国存在着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海区。

在东海,我国固有领土钓鱼列岛被日本非法占领;东海大陆架是我国陆地的自然延伸,因此,面积77万平方公里的海区中应归我管辖的为54万平方公里,但是日本却提出中日两国是共架国,要求按中间线划分海域。按日本的无理要求,日本与我国有16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地区。

在南海,我海洋权益受到的侵犯更加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地理部分读到:“中国国土面积960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472.7万平方公里”。中国政府网是这么说的:“中国位于亚洲东部,太平洋西岸。陆地面积约960万平方千米,东部和南部大陆海岸线1.8万多千米,内海和边海的水域面积约470多万平方千米。”这里没说中国管辖的海洋面积,只说中国中国内海和边海的水域面积有470多万平方千米。

渤海、黄海、东海、南海是中国周边的边缘海,面积分别为7.7、38、77、350万平方千米。加上台湾东部的200海里以内的近海面积8万平方千米,中国周边的近海水域面积确有473万平方千米。但是,中国周边的近海并不全归中国管辖。黄海要与朝鲜、韩国划界,东海要与日本划界,南海要与更多的国家划界。因此,中国管辖的海洋面积要远小于473万平方千米。

据测算,中国管辖的内水、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加起来的海洋总面积约300万平方千米。但其中部分还与邻国存有争议。

3. 日本与中国存在双边海洋领土争端

我国海上邻国有8 个,自北向南是朝鲜、韩国、日本、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越南。其中,朝鲜和越南既是我国的陆上邻国,又是我国的海上邻国,其余6 个国家则和我国隔海相望。

我国的海域

我国是一个海陆兼备的国家,既有广阔的陆地,又濒临渤海(内海)、黄海、东海、南海及台湾以东的太平洋等辽阔的海域。

渤海、黄海、东海、南海4个海域彼此连成一片,呈东北—西南向的弧形排列,环绕在祖国大陆的东面和东南面。这片海域东面有朝鲜半岛、日本九州岛和琉球群岛,南面被菲律宾群岛、大巽他群岛、中南半岛和马来半岛所环抱。

我国大陆海岸线北起鸭绿江口,南至北仑河口,总长度约1.8万千米,仅次于澳大利亚、俄罗斯、美国和加拿大,居世界第五位。岛屿岸线总长度约1.4万千米。

我国主张管辖的海域不但包括领海,也包括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等。沿海国家对领海有主权权利,对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享有勘探、开发和管辖的主权权利。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开发蓝色国土和利用海洋中丰富的资源,直接关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我们的海上邻国窥觎我国海洋领土已久,海洋领土主权纷争频频发生。因此,重视我国的海域,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是我们应当担负起的神圣使命。

我国的海上邻国

我国在海上与8个国家相邻或相向,朝鲜以黄海为邻,韩国以黄海、东海为邻,日本以东海为邻,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越南以南海为邻。其中,朝鲜、越南既是我国的陆上邻国,又是我国的海上邻国,其余6个国家则与我国隔海相望。

4. 中国与日本的海洋权益争议主要是什么

海洋维权执法是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而产生的一种行政执法职能,它必须有一定的法律依据。海洋维权执法以维护我国海洋权益为宗旨,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确定我国海洋权益的重要标准。然而,该公约却不能直接作为海洋维权执法的法律依据。

对此,我国应该加紧完善国内立法,唯此才能通过海洋维权执法真正实现(但不限于)该公约所确认的海洋权益。

5. 我国海邻国家有几个,海洋国土争议的有几个

中国海上相邻的国家有8个,陆上相邻的国家有14个,其中陆海都相邻的国家2个,具体如下:

1、中国陆上相邻的国家有14个,分别是是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蒙古、朝鲜、越南、老挝、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巴基斯坦、阿富汗。

2、中国在海洋上相邻的国家有8个,其中:(1)中国与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文莱、菲律宾海上相邻;(2)越南与朝鲜在海、陆两方面都与中国互为邻国。

6. 中国和日本领海划分

  中国有四大海域,分别是渤海、黄海、东海、南海。渤海在过去又被称为沧海,平均水深是25米,黄海因河流带有大量泥沙导致水质呈黄色而得名,平均水深44米,东海平均水深有349米,水产资源丰富,南海平均水深1212米,也是中国最大的外海。

  我国有四大海域,它们分别是渤海、黄海、东海、南海,被称为“中国的邻海”,是中国的近海。它们连成一片,自北向南分布,横跨温带、亚热带、热带等地区,看上去气势磅礴。

  渤海过去叫做沧海,也被称为北海,它的平均水深是二十五米,尤其沿岸的水十分的浅。黄海平均水深为四十四米,因为河流带来了许多泥沙使得海水呈黄色,所以叫黄海,是非常不错的自然景观。

  东海位于黄海的南边,平均水深有三百四十九米,是世界著名渔场之一,产有大黄鱼、小黄鱼、刀鱼等,水产资源较为丰富。南海平均水深一千二百一十二米,是中国最大的外海,大概有三百五十万平方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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