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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法怎么走(海洋法各区域图解)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3-02-12 22:37   点击:139  编辑:jing 手机版

1. 海洋法各区域图解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海域的划分从内海开始向外延伸依次是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

2. 海洋法的图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1982年获得通过。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内水、领海、临接海域、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公海等重要概念做了界定。对当前全球各处的领海主权争端、海上天然资源管理、污染处理等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裁决作用。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1982年12月10日在牙买加的蒙特哥湾召开的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最后会议上通过,1994年11月16日生效,已获150多个国家批准。公约规定一国可对距其海岸线200海里(约370公里)的海域拥有经济专属权。

3. 国际海洋法图示

1、岛屿有领海、专属经济区,详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第2款。

2、低潮高地的话分情况:《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3条规定,如果低潮高地全部或一部与大陆或岛屿的距离不超过领海的宽度,该高地的低潮线可作为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如果低潮高地全部与大陆或岛屿的距离超过领海的宽度,则该高地没有其自己的领海;除在低潮高地上筑有永久高于海平面的灯塔或类似设施,或以这种高地作为划定基线的起讫点已获得国际一般承认者外,低潮高地不应作为划定基线的起讫点。

3、礁石很麻烦,《公约》第3款明确规定不应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但是又没领海和毗连区我不确定,暂时没找到相关的规定,感觉应该也没有吧~

4. 海洋法划分图

1982年12月10日根据《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三条的规定,沿海国的领海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不应超过12海里。

在实践中,目前绝大多数沿海国(110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但仍有一些国家的领海宽度不是12海里,有的国家采用低于12海里的领海宽度,如3海里、4海里、6海里等;有的国家的领海宽度高于12海里,如20海里、35海里、50海里、200海里等。

各国宣布的领海宽度:

3海里(约旦、帕劳等国)、

4海里(挪威、芬兰 2国)、6海里(土耳其、希腊等 4国)、

12海里(中国、俄罗斯、美国、英国、法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泰国、阿尔及利亚、埃及、扎伊尔、苏丹、摩洛哥等世界多数国家)、

20海里(安哥拉)、

30海里(尼日利亚、多哥)、

50海里(马达加斯加、坦桑尼亚、喀麦隆、冈比亚 4国)、

70海里(毛里塔尼亚)、

100海里(塞内加尔)、

200海里(阿根廷、巴西、秘鲁、塞拉利昂、贝宁等 14国)

5. 国际海洋法海域划分图

国家海洋局

近海海域:指近岸海域外部界限平行向外20海里的海域。

远海海域:指近海海域外部界限向外一侧的全部我国管辖海域。

中国海军

在最靠近陆地200海里以内的海域称为近海

距我海岸200-600海里的海域称为中海

距我海岸600海里以外的海域称为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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