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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钻井桥架(海洋钻井工程)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3-02-08 18:43   点击:128  编辑:jing 手机版

1. 海洋钻井工程

不是海上建设的,是在船厂建好,用拖船拖去的,到需要钻井海域,用锚固定

2. 海洋钻井工程师

每个海上油田的管理是不一样的,有的海上油田准许使用但仅限在居住的生活区域中,不准带入工作区,因为手机电磁信号有可能触发油田的一些电磁控制阀门。有的油田甚至不让带到海上平台要存放在陆地。大部分的平台没有手机信号,少数离岸近的平台才有。

3. 深海钻井平台

全世界最大、钻井深度最深的海上钻井平台。它重量42000吨,甲板面积相当于一个标准足球场大小。从船底到钻井架顶端有37层楼高,建造价格非常昂贵,大约要7亿美金,相当于两架空客A380的价格。取名叫蓝鲸,寓意它将成为代表人类海工领域最高科技水平的平台。而它是中国人自己造的。

4. 海洋钻井工程课后题答案

海上钻井平台既有移动式的,也有固定式的。

海上钻井平台(drilling platform)是主要用于钻探井的海上结构物。平台上装钻井、动力、通讯、导航等设备,以及安全救生和人员生活设施,是海上油气勘探开发不可缺少的手段。主要分为移动式平台和固定式平台两大类。

其中按结构又可分为:

(1)移动式平台:

坐底式平台、自升式平台、钻井船、半潜式平台、张力腿式平台、牵索塔式平台。

(2)固定式平台:

导管架式平台、混凝土重力式平台、深水顺应塔式平台固定式钻井平台大都建在浅水中,它是借助导管架固定在海底而高出海面不再移动的装置,平台上面铺设甲板用于放置钻井设备。支撑固定平台的桩腿是直接打入海底的,所以,钻井平台的稳定性好,但因平台不能移动,故钻井的成本较高。

5. 海洋钻井工程事故分析

水上交通事故的分类

  世界各国对海事的分类都有规定,尽管细节不同,但基本原则相同。我国《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对水运交通事故进行了界定。

  1、碰撞事故。碰撞事故是指两艘以上船舶之间发生撞击造成损害的事故。碰撞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船舶受损、船舶沉没等后果。碰撞事故的等级按照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确定。

  2、搁浅事故。搁浅事故是指船舶搁置在浅滩上,造成停航或损害的事故。搁浅事故的等级按照搁浅造成的停航时间确定:停航在24h以上7d以内的,确定为“一般事故”;停航在7d以上30d以内的,确定为“大事故”;停航在30d以上的,确定为“重大事故”。

  3、触礁事故。触礁事故是指船舶触碰礁石,或者搁置在礁石上,造成损害的事故。触礁事故的等级参照搁浅事故等级的计算方法确定。

  4、触损事故。触损事故是指触碰岸壁、码头、航标、桥墩、浮动设施、钻井平台等水上水下建筑物或者沉船、沉物、木桩渔棚等碍航物并造成损害的事故。触损事故可能造成船舶本身和岸壁、码头、航标、桥墩、浮动设施、钻井平台等水上水下建筑物的损失。

  5、浪损事故。浪损事故是指船舶因其他船舶兴波冲击造成损害的事故。也有人称之为“非接触性碰撞”,因此,浪损事故的损害计算方法可参照碰撞事故的计算方法。

  6、火灾、爆炸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是指因自然或人为因素致使船舶失火或爆炸造成损害的事故。同样,火灾、爆炸事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船舶损失等。

  7、风灾事故。风灾事故是指船舶遭受较强风暴袭击造成损失的事故。

  8、自沉事故。自沉事故是指船舶因超载、积载或装载不当、操作不当、船体漏水等原因或者不明原因造成船舶沉没、倾覆、全损的事故;但其他事故造成的船舶沉没不属于“自沉事故”。

  9、其他引起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的水运交通事故。例如,船舶因外来原因使舱内进水、失去浮力,导致船舶沉没;船舶因外来原因造成严重损害,导致船舶全损等

6. 海洋钻井工程作业活动及危险,控制措施

钻井发展一百多年了,海上钻井也发展几十年了,已经非常成熟!中海油以前的老板傅成玉是一个非常有想法的人,这些年平稳发展搞得不错!中海油的待遇也非常好,如果能去的话肯定是好事!不要想着危险不危险,有的人在家里还会出事,你能说家里也危险么?

7. 海洋钻井工程pdf

海上平台是19世纪80年代就有了雏形,第一个海上钻井平台早在1937年就已经建成,位于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离岸16公里的位置。这是很了不起的事情,因为当时距离卫星上天还有二十年的时间,没有卫星遥感技术,只能依靠人工勘探,即使不考虑海上平台的建造技术,能够在海上打井找到石油,这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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