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辉就管理两条散货船,其余的都是油轮,属于香港巴拉歌,油轮不归英辉管,只是往油轮上派实习生。那两条散货,是香港巴拉歌的,让英辉管理,主要跑欧美和南北美,要是在上面干甲板还凑合,要是干机舱,那得累死你,机舱里的设备竟是毛病,一个月你就够了!
着火时为了指明火警部位警铃或汽笛汽笛鸣响五声表示机舱失火对吗
不对。
1. 释义:船舶首部失火-警铃和汽笛短声.连放一分钟后,鸣1短声。船舶中部失火-警铃和汽笛短声.连放一分钟后,鸣2短声。船舶尾部失火-警铃和汽笛短声,连放一分钟后,鸣3短声。船舶机舱失火-警铃和汽笛短声,连放一分钟后,鸣4短声。上层建筑失火-警铃和汽笛短声,连放一分钟后,鸣5短声。 2. 相关知识:保持镇静,不能惊慌失措,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立即与水上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并发出水上求救信号。船长要以“救人为第一要务”指挥报警组、灭火组、救援组第一时间投入战斗。及时转移易燃易爆物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将易燃易爆物品抛入水中。机动组要迅速组织乘客逃生,不要盲目跳入水中,应该视情况而定,及时消除乘客的恐慌心理,安全有序撤离船只,游向岸边、岛上或其他救生物(救援船艇等)。乘客要按照指挥人员的安排,找到避难场所,等待相关部门和船艇的救援。
怎么才能考海员三管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所称高级船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通信人员以及其他在船舶上任职的高级技术或者管理人员。
三副、三管轮是高级海员。但你只持有适任证书,也就是说有这个资格做,但还没拿到正式的船员证,还不能顶三副、三管轮。海事局规定,需要实习至少12个月海龄才能转正,那时才算高级海员呢。
远洋货轮一般都在万吨以上,全船人员一般定员19—24人。除船长[我国远洋船舶还有政委]外,高级船员8人,普通船员10人,厨师2人。高级船员又叫干部船员,包括船长(政委)、轮机长[老轨]、大管轮[二轨]、二管轮[三轨]、三管轮[四轨]、大副、二副、三副、电机员。普通船员包括机工、水手等。船员组织系统分为甲板部、轮机部。每个部门内部都有明确的岗位分工。
一、甲 板 部
主要负责船舶航海、船体保养和船舶营运中的货物积载、装卸设备、航行中的货物照管;主管驾驶设备包括导航仪器、信号设备、航海图书资料和通讯设备;负责救生、消防、堵漏器材的管理;主管舱、锚、系缆和装卸设备的一般保养;负责货舱系统和舱外淡水,压载水和污水系统的使用和处理。
二、轮 机 部
主要负责主机、锅炉、辅机及各类机电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保养;负责全船电力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三、事 务 部
主要负责全船人员的伙食,生活服务和财务工作。
人员职责可分为三个级别:
1、管 理 级
⑴ 船 长:船长是船舶领导人,负责船舶安全运输生产和行政管理工作,对公司经理负责。主要工作包括领导全体船员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下达的各项指示和规定;优质全面地完成运输生产和其他任务,最大限度地保障船舶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发挥船舶正常航海和运货;严守国际公约和地区性规定和承担应尽的国际义务;遇到应急情况时果断而稳妥地处理各项事务。
⑵ 政 委:政委是船舶的领导之一,受上级党委和行政双重领导,负责船舶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工作,保卫工作;协助船长做好行政管理、安全生产和其他相关工作。
⑶ 大 副:主持甲板日常工作,协助船长做好安全生产和船舶航行,担任航行值班;主管货物配载、装卸、运输和甲板部的保养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甲板部各项工作计划;负责编制货物积载计划、维护保养计划;主持安全月活动和相关安全工作。
⑷ 轮 机 长[老]):是全船机械、电力、电气设备的技术总负责人。全面负责轮机部的生产和行政管理工作;检查轮机部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以使各种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技术状态。
⑸ 大 管 轮[二轨]:在轮机长的领导下,参加机舱值班,负责主机,维护机舱正常的工作秩序;主管推进装置及附加设备,锅炉以及润滑冷却、燃油、起动空气、超重动力和应急装置的使用和维护。
2、操 作 级
⑴ 二 副: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主管驾驶设备包括航海仪器和操舵仪等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负责航海图书资料,通告及日常管理和更正工作,以及各种记录的登录。
⑵ 三 副: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主管救生、消防等应急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⑶ 二 管 轮[三轨]:履行值班职责,主管辅机及其附属系统、应急发电系统与燃油柜、驳运泵、分油机、空压机、油水分离设备和污油柜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⑷ 三 管 轮[四轨]:履行值班职责,主管副锅炉及其附属系统、各种水泵、甲板机械、应急设备和各种管系。
⑸ 事 务 员[管事]:具体负责全船的生活服务工作;办理进出港有关手续和有关客运工作。
⑹ 无 线 电 员[报务员]:负责船舶无线电通讯和无线电导航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
3、支持级
⑴ 水 手 长:在大副领导下,具体负责木匠和水手工作;做好锚、缆、装卸设备的养护维修工作;带领水手做好油漆、帆缆、高空、舷外、起重、操舵及其他船艺工作。
⑵ 木 匠:执行木工及有关航次维修和保养工作;负责起锚机的操作和保养工作;负责淡水舱、压载舱及植物油舱的测量及维护工作。
⑶ 一 水:执行操舵、航行值班职责和日常甲板部维护保养工作。
⑷ 二 水:执行带缆、收放舷梯和甲板部各种工艺工作。
⑸ 机 工:在轮机员的领导下,执行机炉舱和机械设备的检修、保养工作。
⑹ 服 务 员[大台]:负责生活场所卫生、生活用品保养以及接待工作。
⑺ 厨 师:负责船员的伙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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