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官网app 为船舶与海洋工程行业提供技术支持与动力,是船舶行业最大门户分类网站
全国: | 上海:
水上物流产品分类
主页 > 船舶类型 > 内河船 > 内河船舶技术标准(内河船舶技术标准规范)
内河船舶技术标准(内河船舶技术标准规范)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3-03-20 00:20    点击:304   编辑:admin

一、船舶抗风等级划分标准?

船长L≥40m的内河渡问船,当满足下述一条件可适问当提高抗风等级。

1. 对于C级航区渡船,若满足《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问对B级航区的稳性和干舷要求时,抗风等级为小于等于6级;若船舶一满足《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对A级航区的稳性和干问舷要求时,抗风等级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7级。

2. 对于B级航区渡船,若满足《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对问A级航区的稳性和干舷要求时,抗风等级为小于等于7级;若一满足现行《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对沿问海航区的稳性和干舷要求时,抗风等级可核定为8级。

二、2020内河船舶标准化尺寸?

1 根据最新的规定,2020年内河船舶的标准化尺寸是根据船舶类型和用途的不同而有所区别的。2 具体来说,内河集装箱船的标准化尺寸为长95米、宽16.5米、深4.5米,排水量为3200吨;内河散货船的标准化尺寸为长135米、宽20.4米、深6米,排水量为5000吨;内河液货船的标准化尺寸为长135米、宽20.4米、深6米,排水量为5000吨。3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准化尺寸只是参考值,具体尺寸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确认。

三、内河通航标准的历次版本?

63版:《全国内河通航试行标准》((63)计交顾字62号);

90版:《内河通航标准》(GBJ139-90);

2004版:《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 ;

2011版:《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1),尚未正式发布。

2014版:《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

四、2019内河船舶检验规范?

规范如下:10米级船舶一般属于内河船舶,按照规范主要是对船体长度宽度和吃水深度以及船体水密度进行检验,再就是要进行一个船体钢板测厚和看船底腐蚀程度。还要对挂浆机的匹配进行检验。

五、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共有几个版本?

就一个版本,《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 之前,有一个2004的版本,经过2007、2008修改形成2007修改通报和2008修改通报,然后在2011年发布了现在的最新版《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

六、内河a级标准?

A级指航道波高为1.5米以上的河流!

内河船(Riverboat)是船的一种,是航行于内陆的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库的船,主要用于在内河行驶,一般不再海上行驶。根据水文和气象条件,内河船舶航行区域划分为A、B、C三级。A级的波高为1.5米以上,B级的波高为0.5~1.5米,C级的波高为0.5米以下。对于有急流湍流的水域,又划分为急流航段。在不同航区中航行的内河船,有不同的稳性和抗沉性要求。

七、内河船舶最新配员标准?

《内河船舶最新配员标准》第一部分《船舶配员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发布,其主要内容包括:(1)对满足规定条件的船舶,实行船员配置和资格证书制度;

(2)设置最低准备船舶和5000kw以上驶航号船舶配备考试,并在船舶配备船员考试期间以及之后,依法给予被重新判定有能力执行任务船员以及相关海洋行业人员特殊保护;

(3)纳入配备船员考试范围比对应规定的船舶操纵标准要求更加精细全面的内容;

(4)在共用资格证书的前提条件下, 为非全日外洋船而设的日外洋船站等新的船舶配备考试;

(5)充实内河船舶船员培训教材;

(6)新设置必备岗位及自行车理论考试科目;

(7)对汽轮机员、厨师、水手进行成绩晋升等相关制度的调整。

八、船用发动机国标?

我国内河船舶排放标准主要包括《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GB20891《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和GB15097《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等。

1、《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2011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版)生效,正式在全国内河实施船舶发动机NOx排放控制,限值与IMO Tier I相同,适用于130kW以上柴油机。2015年3月1日,《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5修改通报》正式生效,新造船舶柴油机NOx排放需满足IMO Tier II要求,这也是我国130kW以上船舶柴油机现行排放标准。

2、GB20891《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2007年4月3日,我国发布了GB20891-2007《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阶段)》,第I、II阶段分别于2007年10月1日和2009年10月1日实施,但仅规定额定净功率不超过37kW的船舶柴油机可参照执行,非强制要求。

2014年5月16日,我国又发布了GB20891-2014《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第III阶段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第IV阶段实施时间待定,且明确规定额定净功率不超过37kW的船舶柴油机需强制执行。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