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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移动平台入级规范2012(海上移动平台入级规范2020)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1-01 01:05    点击:174   编辑:admin

1. 海上移动平台入级规范2020

zc是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名字叫中国船级社,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建立的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的团体。頭條萊垍

建于1986年,办理船舶和海上设施的入级检验业务和有关的公证检验业务,接受中国政府和其他国家政府的授权代行法定检验,办理主要船用产品的签证检验,制定船舶规范和规章,进行有关船舶安全技术、入级标准的研究和试验以及提供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萊垍頭條

中国船级社的宗旨是对船舶和海上设施提供合理和安全的入级标准,并通过其检验工作和技术咨询,为航运、海上开发及相关的制造业和保险业服务,为促进和保障海上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海上环境污染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萊垍頭條

中国船级社总部设在北京,代表符号为“ZC”,是国际船级社协会(1ACS)会员,在国内主要港口及国外重要港口设置分支机构,派驻验船师,在所辖地区开展船级社各项业务。中国船级社颁布有《船舶入级及检验规范》等一系列验船规章,是船级社执行检验及入级业务的依据。萊垍頭條

2. 海上移动平台入级规范2020级

第一条 为加强船舶检验管理,规范船舶检验服务,保障船舶检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定。萊垍頭條

第二条 船舶检验活动及从事船舶检验活动的机构和人员的管理适用于本规定。條萊垍頭

本规定所称船舶检验是指对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和船运货物集装箱的检验。萊垍頭條

军用船舶、体育运动船艇、渔业船舶以及从事石油天然气生产的设施的检验,不适用本规定。萊垍頭條

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舶检验管理。萊垍頭條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对船舶检验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條萊垍頭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据各自职责权限开展船舶检验监督工作。條萊垍頭

第二章 船舶检验机构和人员頭條萊垍

第四条 船舶检验机构是指实施船舶检验的机构,包括交通运输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置的船舶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和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验船公司(以下简称外国验船公司)。萊垍頭條

交通运输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审批国内船舶检验机构或者外国验船公司时,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规定的验船机构审批条件作出是否予以审批的决定。予以审批的,同时应当明确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和外国验船公司的检验业务范围。垍頭條萊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应当向社会公布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业务范围。垍頭條萊

第五条 国内船舶检验机构按照A、B、C、D四类从事船舶法定检验:萊垍頭條

(一)A类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包括国际航行船舶、国内航行船舶、水上设施、船运货物集装箱和相关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萊垍頭條

(二)B类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国内航行船舶的法定检验和相关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萊垍頭條

(三)C类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内河船舶的法定检验;萊垍頭條

(四)D类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内河小型船舶,以及封闭水域内船长不超过30米、主机功率不超过50千瓦的货船和船长不超过30米、主机功率不超过50千瓦的客船的法定检验。萊垍頭條

第六条 外国验船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萊垍頭條

(一)依据船旗国政府授权,对悬挂该国国旗及拟悬挂该国国旗的船舶、海上设施实施法定检验和入级检验;萊垍頭條

(二)对本款第(一)项规定的船舶、海上设施所使用的有关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等船用产品实施检验;條萊垍頭

(三)对外国企业所拥有的船运货物集装箱实施检验;萊垍頭條

(四)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认可,在逐步在逐步开放的范围内对自由贸易区登记的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实施入级检验。條萊垍頭

第七条 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船舶检验活动。萊垍頭條

第八条 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报告年度船舶检验工作情况,包括质量体系运行、检验业务量、检验人员变化等情况。垍頭條萊

第九条 船舶检验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检验技能,满足国家有关船舶检验人员资质的要求。萊垍頭條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统一组织船舶检验人员考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船舶检验人员资格证书。頭條萊垍

第十条 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对船舶检验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不定期持续知识更新培训。萊垍頭條

第三章 法定检验萊垍頭條

第十一条 法定检验是指船旗国政府或者其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法定检验技术规范,对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和船运货物集装箱的安全技术状况实施的强制性检验。萊垍頭條

法定检验主要包括建造检验、定期检验、初次检验、临时检验、拖航检验、试航检验等。…………萊垍頭條

3. 海上移动平台入级规范2021

船级社(英语:Classification society,或称验船协会、有时统称为验船机构)是一个建立和维护船舶和离岸设施的建造和操作的相关技术标准的机构。通常为民间组织。萊垍頭條

世界上最早的船级社是1760年成立的英国劳氏船级社。此后一些国家相继成立了船级社,如美国船舶局、挪威船级社、法国船级社和日本海事协会等。萊垍頭條

船级社主要业务是对新造船舶进行技术检验,合格者给予船舶的各项安全设施并授给相应证书;根据检验业务的需要,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萊垍頭條

受本国或他国政府委托,代表其参与海事活动。有的船级社也接受陆上工程设施的检验业务。頭條萊垍

世界主要船级社有:條萊垍頭

1、英国劳氏船级社 LR萊垍頭條

2、法国船级社 BV條萊垍頭

3、意大利船级社 RINA萊垍頭條

4、美国船级社 ABS條萊垍頭

5、挪威船级社 DNV頭條萊垍

6、德国劳氏船级社 GL條萊垍頭

7、日本海事协会 NK頭條萊垍

8、希腊船级社 HR垍頭條萊

9、俄罗斯船舶登记局 RS頭條萊垍

10、波兰船舶登记局 PRS垍頭條萊

11、南斯拉夫船舶登记局 JR垍頭條萊

12、保加利亚船舶登记局 BKR垍頭條萊

13、中国船级社 CCS萊垍頭條

14、捷克船舶登记局 CSLR萊垍頭條

15、韩国船级社 KR萊垍頭條

16、印度尼西亚船级社 BKI條萊垍頭

17、罗马尼亚船舶登记局 RN頭條萊垍

18、印度船级社 IRS垍頭條萊

19、克罗地亚船舶登记局 CRS萊垍頭條

4. 海上移动平台入级规范2016

12月28日,中广核下属北京广利核公司的核级数字化仪控系统平台“和睦系统”(英文名称:FirmSys)与核电厂数字化仪控专用平台(英文名称:SpeedyHold)获得由中国船级社颁发的船用产品试验证书,成为我国第一批获得船级社证书的核电数字化仪控设备,为“和睦系统”及SpeedyHold产品在海上小型反应堆及其他船舶领域的应用奠定了基础。

中广核的“和睦系统”与SpeedyHold两大平台已在陆地多个百万千瓦核电站成功应用。基于两大平台丰富的工程应用经验,广利核公司联合中广核研究院,与中国船级社总社、中国船级社武汉分社共同制定了核电厂数字化仪控设备应用至海上船舶的产品检验过程研究和技术实施方案,并于2017年年12月完成现场审评。

船级社验船师对广利核公司的质量保证体系、生产检验过程、“和睦系统”与SpeedyHold平台产品设计、设备鉴定、软件验证和确认(V&V)以及型式试验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于12月28日颁发正式的船用产品试验证书。

中广核海上小型核电站的研究工作,由中广核研究院牵头实施。2016年,中广核研究院与广利核公司成立了ACPR50S联合仪控系统专项工作组,共同推进海上小堆仪控系统的总体方案设计、设备的船级社认证等相关工作。后续,双方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紧密合作,共同推进ACPR50S仪控系统的设计及工程实现。

中国船级社作为交通部直属事业单位,是国家的船舶技术检验机构,负责船舶与海上设施入级规范的制定与执行,同时也承担船舶与海上设施技术法规的编制工作。民用船舶所使用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在正式上船应用前,均需通过船级社认可并获得相关认可证书。

5. 海上移动平台入级规范第五篇

就是表述船舶技术状况以及安全程度已达到某船级社规范要求的某种船舶级别的证明,CCS是中国船级社的简称。垍頭條萊

中国船级社(CCS)为船舶、海上设施及相关工业产品提供世界领先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提供入级检验服务,同时还依据国际公约、规则以及授权船旗国或地区的有关法规提供法定检验、鉴证检验、公证检验、认证认可等服务。萊垍頭條

6. 海上移动平台入级规范2020年

中国船级社验船师工资待遇,在职朋职业圈上已有1位圈友现身分享:验船师平均工资为19458元/月(截止2013年),其中100%的工资收入位于区间16000-20000元/月。條萊垍頭

中国船级社成立于1956年,总部设在北京。萊垍頭條

中国船级社是国家的船舶技术检验机构,是中国唯一从事船舶入级检验业务的专业机构,国际船级社协会的正式会员。萊垍頭條

中国船级社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国际公约、规则,为船舶、海上设施及相关工业产品提供技术规范和标准,提供入级检验、鉴证检验、公证检验、认证认可服务,以及经中国政府、外国(地区)政府主管机关授权,开展法定检验和有关主管机关核准的其他业务。頭條萊垍

7. 海上移动平台入级与建造规范

第一章 总 则萊垍頭條

第一条 为加强船舶检验管理,规范船舶检验服务,保障船舶检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定。萊垍頭條

第二条 船舶检验活动及从事船舶检验活动的机构和人员的管理适用于本规定。萊垍頭條

本规定所称船舶检验是指对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和船运货物集装箱的检验。頭條萊垍

军用船舶、体育运动船艇、渔业船舶以及从事石油天然气生产的设施的检验,不适用本规定。萊垍頭條

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舶检验管理。頭條萊垍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对船舶检验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萊垍頭條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据各自职责权限开展船舶检验监督工作。垍頭條萊

第二章 船舶检验机构和人员萊垍頭條

第四条 船舶检验机构是指实施船舶检验的机构,包括交通运输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置的船舶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和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验船公司(以下简称外国验船公司)。萊垍頭條

交通运输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审批国内船舶检验机构或者外国验船公司时,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规定的验船机构审批条件作出是否予以审批的决定。予以审批的,同时应当明确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和外国验船公司的检验业务范围。萊垍頭條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应当向社会公布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业务范围。萊垍頭條

第五条 国内船舶检验机构按照A、B、C、D四类从事船舶法定检验:萊垍頭條

(一)A类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包括国际航行船舶、国内航行船舶、水上设施、船运货物集装箱和相关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萊垍頭條

(二)B类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国内航行船舶的法定检验和相关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頭條萊垍

(三)C类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内河船舶的法定检验;頭條萊垍

(四)D类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内河小型船舶,以及封闭水域内船长不超过30米、主机功率不超过50千瓦的货船和船长不超过30米、主机功率不超过50千瓦的客船的法定检验。萊垍頭條

第六条 外国验船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萊垍頭條

(一)依据船旗国政府授权,对悬挂该国国旗及拟悬挂该国国旗的船舶、海上设施实施法定检验和入级检验;萊垍頭條

(二)对本款第(一)项规定的船舶、海上设施所使用的有关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等船用产品实施检验;萊垍頭條

(三)对外国企业所拥有的船运货物集装箱实施检验;垍頭條萊

(四)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认可,在逐步开放的范围内对自由贸易区登记的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实施入级检验。萊垍頭條

第七条 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船舶检验活动。萊垍頭條

第八条 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报告年度船舶检验工作情况,包括质量体系运行、检验业务量、检验人员变化等情况。頭條萊垍

第九条 船舶检验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检验技能,满足国家有关船舶检验人员资质的要求。萊垍頭條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统一组织船舶检验人员考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船舶检验人员资格证书。萊垍頭條

第十条 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对船舶检验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不定期持续知识更新培训。萊垍頭條

第三章 法定检验條萊垍頭

第十一条 法定检验是指船旗国政府或者其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法定检验技术规范,对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和船运货物集装箱的安全技术状况实施的强制性检验。萊垍頭條

法定检验主要包括建造检验、定期检验、初次检验、临时检验、拖航检验、试航检验等。萊垍頭條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或者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船舶、水上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国内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建造检验:萊垍頭條

(一)建造船舶、水上设施的;萊垍頭條

(二)改变船舶主尺度、船舶类型、分舱水平、承载能力、乘客居住处所、主推进系统、影响船舶稳性等涉及船舶主要性能及安全的重大改建,或者涉及水上设施安全重大改建的。萊垍頭條

船舶、水上设施建造或者重大改建,应当向建造或者改建地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检验。萊垍頭條

第十三条 营运中的中国籍船舶、水上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向签发船舶检验证书的国内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垍頭條萊

定期检验可以委托营运地国内船舶检验机构代为进行。萊垍頭條

第十四条 中国籍船舶、水上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国内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初次检验:垍頭條萊

(一)外国籍船舶、水上设施改为中国籍船舶、水上设施;萊垍頭條

(二)体育运动船艇、渔业船舶改为本规定适用的船舶;萊垍頭條

(三)营运船舶检验证书失效时间超过一个换证检验周期的;萊垍頭條

(四)老旧营运运输船舶检验证书失效时间超过一个特别定期检验周期的。萊垍頭條

有前款第(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新的检验周期按照原证书检验周期计算。頭條萊垍

第十五条 中国籍船舶、水上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国内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临时检验:條萊垍頭

(一)因发生事故,影响船舶适航性能;萊垍頭條

(二)改变证书所限定的航区或者用途;萊垍頭條

(三)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证书失效时间不超过一个换证周期;萊垍頭條

(四)涉及船舶安全的修理或者改装,但重大改建除外;頭條萊垍

(五)变更船舶检验机构;萊垍頭條

(六)变更船名、船籍港;垍頭條萊

(七)存在重大安全缺陷影响航行和环境安全,海事管理机构责成检验的。條萊垍頭

对于前款第(三)项所列情形,船舶、水上设施申请检验时,国内船舶检验机构须对失效期内应当进行的所有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周期按照原证书检验周期计算。萊垍頭條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的外国籍船舶,有第一款第(一)、(七)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原签发检验证书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临时检验。外国籍船舶的发证机构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验船公司的,应当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指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临时检验。萊垍頭條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对移动式平台、浮船坞和其他大型船舶、水上设施进行拖带航行,起拖前应当申请拖航检验。條萊垍頭

第十七条 船舶试航前,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向国内船舶检验机构申请试航检验,并取得试航检验证书。萊垍頭條

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在签发试航检验证书前,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并确认船舶试航状态符合实施船舶图纸审查、建造检验的船舶检验机构批准的船舶配载及稳性状态。萊垍頭條

第十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从事钻探、开发作业的外国籍钻井船、移动式平台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授权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下列检验:萊垍頭條

(一)作业前检验;萊垍頭條

(二)作业期间的定期检验。萊垍頭條

第十九条 中国籍船舶、水上设施所使用的有关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应当进行船用产品检验。條萊垍頭

应当进行法定检验的船用产品范围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公布。條萊垍頭

第二十条 船舶检验机构应当按照船用产品法定检验技术要求,对纳入法定检验范围内的船用产品开展工厂认可、型式认可、产品检验。條萊垍頭

第二十一条 船运货物集装箱的制造厂商或者所有人、经营人应当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下列检验:萊垍頭條

(一)船运货物集装箱制造时,申请工厂认可、定型设计认可和制造检验;萊垍頭條

(二)使用中的船运货物集装箱,申请营运检验,采用定期检验或者按照经检验机构进行技术审核的连续检验计划进行检验。條萊垍頭

第二十二条 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将船用产品和船运货物集装箱工厂认可、型式认可或者定型设计认可及单件产品的检验结果录入国家船舶检验数据库并对外公布。條萊垍頭

第二十三条 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和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和船运货物集装箱经检验符合相关的法定检验技术要求后,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应当使用国家船舶法定检验发证系统签发相应的检验证书或者技术文件。頭條萊垍

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经检验符合相关的法定检验技术要求后,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应当使用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认可的法定检验发证系统签发相应的检验证书或者技术文件,并由海事管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萊垍頭條

法定检验证书和国内航行船舶的检验报告和记录格式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制定并公布。條萊垍頭

第二十四条 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建立和严格执行保证检验发证质量的控制程序和管理制度。萊垍頭條

第二十五条 国内船舶检验机构根据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对中国籍船舶、水上设施的法定检验要求实施等效、免除的,应当达到海事国际公约或者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要求的同等效能及安全水平,并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报告,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另有规定的除外。條萊垍頭

第四章 入级检验萊垍頭條

第二十六条 入级检验是指应船舶、水上设施的所有人和经营人自愿申请,按照拟入级的船舶检验机构的入级检验技术规范,对船舶、水上设施进行的检验,并取得入级船舶检验机构的入级标识。條萊垍頭

第二十七条 除本规定第六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外,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加入船级的,应当向中国船级社申请入级检验。萊垍頭條

第二十八条 下列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加入船级的,应当向中国船级社申请入级检验:萊垍頭條

(一)在海上航行的乘客定额100人以上的客船;萊垍頭條

(二)载重量1000吨以上的油船;萊垍頭條

(三)滚装船、液化气体运输船和散装化学品运输船;萊垍頭條

(四)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申请入级的其他船舶。垍頭條萊

第二十九条 中国籍船舶、水上设施经入级检验符合相关的检验技术规范要求并取得法定检验证书的,船舶检验机构方可签发入级检验证书或者技术文件。頭條萊垍

第三十条 从事中国籍船舶、水上设施入级检验业务的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将其入级检验技术规范和证书格式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备案。條萊垍頭

第五章 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萊垍頭條

第三十一条 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包括与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船运货物集装箱相关的涉及航运安全及水域环境保护的检验制度、安全标准、检验规程等。萊垍頭條

第三十二条 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组织制定,经交通运输部批准后公布施行。萊垍頭條

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航行的下列船舶的法定检验技术规范,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并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未制定的,参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制定的小型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检验发证:萊垍頭條

(一)船长15米及以下的内河渡船;頭條萊垍

(二)船长20米以下的普通货船;頭條萊垍

(三)12人及以下的载客船舶。萊垍頭條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的制定机构应当组织开展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后评估:萊垍頭條

(一)实施满5年的;萊垍頭條

(二)上位法或者相关国际公约有重大修改或者调整的;萊垍頭條

(三)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影响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适宜性的;條萊垍頭

(四)其他应当进行后评估的情形。萊垍頭條

第六章 检验管理萊垍頭條

第三十四条 船舶检验机构开展检验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垍頭條萊

船舶检验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检验业务范围开展检验工作,不得拒绝满足法定检验受理条件的申请。頭條萊垍

船舶检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检验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检验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頭條萊垍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船舶检验机构不得检验:萊垍頭條

(一)船舶和水上设施的设计、建造与修造单位未建立质量自检制度;萊垍頭條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报废的船舶、水上设施;條萊垍頭

(三)未提供真实技术资料;萊垍頭條

(四)未按照规定取得新增运力审批的建造船舶;萊垍頭條

(五)未能为船舶检验人员提供安全保障。萊垍頭條

第三十六条 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在船舶、水上设施的建造或者重大改建开工前,对开工条件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展检验。萊垍頭條

第三十七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或者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船舶、水上设施未取得海事管理机构授予的船舶识别号的,船舶检验机构不得签发法定证书。萊垍頭條

第三十八条 船舶和水上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船用产品和船运货物集装箱制造厂商,船舶和水上设施的设计、建造与修造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如实提交检验相关资料。垍頭條萊

第三十九条 中国籍船舶、水上设施报废的,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报告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应当注销检验证书。垍頭條萊

第四十条 中国籍船舶、水上设施变更船舶检验机构,新接受的船舶检验机构在发放检验证书时应当收回存档原检验证书。頭條萊垍

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法定检验技术规范检验的船舶,船舶检验机构变更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船舶检验机构的,新接受的船舶检验机构可以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或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法定检验技术规范重新进行检验。萊垍頭條

第四十一条 外国籍船舶、水上设施因存在重大缺陷被强制取消船级的,新接受的境内设立的外国验船公司应当验证缺陷已改正后,方可受理检验。萊垍頭條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停止检验或者撤销相关检验证书:垍頭條萊

(一)违规建造、违规重大改建;萊垍頭條

(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萊垍頭條

(三)未通过检验。頭條萊垍

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还应当报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萊垍頭條

涂改检验证书或者以欺骗行为取得检验证书,船舶检验机构未撤销检验证书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责令船舶检验机构撤销检验证书。條萊垍頭

第四十三条 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建立船用产品法定检验质量监督机制,发现法定船用产品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撤销检验证书或者禁止装船使用。條萊垍頭

第四十四条 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对为其提供服务的检修、检测服务机构进行安全质量、技术条件的控制和监督。萊垍頭條

第四十五条 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有关检验档案资料。萊垍頭條

中国籍船舶、水上设施变更船舶检验机构的,原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将包含图纸的全部技术档案转交变更后的船舶检验机构。萊垍頭條

第四十六条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应当组织对船舶检验机构检验能力和条件进行核查,对船舶检验机构检验质量进行监督。頭條萊垍

第四十七条 海事管理机构发现涉及船舶检验重大质量问题或者有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七)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报相关船舶检验机构。萊垍頭條

涉及船舶检验重大质量问题的,应当报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组织调查处理。萊垍頭條

相关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对检验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通报海事管理机构。萊垍頭條

第四十八条 船舶检验机构应当配合海事管理机构开展船舶检验质量监督和调查。船舶检验机构对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和调查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报告。垍頭條萊

第四十九条 申请检验的单位或者个人对检验结论持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复验,接到复验申请的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复验的答复。萊垍頭條

对复验结论仍有异议的,可以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提出再复验,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组织技术专家组进行检验、评议并作出最终结论。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应当在接到再复验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再复验的答复。萊垍頭條

第七章 法律责任萊垍頭條

第五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移动平台、浮船坞、大型船舶、水上设施拖带航行,未经船舶检验机构进行拖航检验,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拖航,并对船舶、设施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船长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扣留船员适任证书6至12个月,对水上设施主要负责人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萊垍頭條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试航船舶未经试航检验并持有试航证书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试航,并对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试航船长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扣留船员适任证书6至12个月。垍頭條萊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从事钻探、开发作业的外国籍钻井船、移动式平台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未按规定申请作业前检验或者作业期间检验,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作业,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萊垍頭條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九条,报废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未向船舶检验机构报告,由海事管理机构对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萊垍頭條

第五十四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条的规定,船舶、水上设施和船上、设施上有关航行安全、防治污染等重要设备无相应的有效的检验证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对船舶、水上设施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以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萊垍頭條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项、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船舶、水上设施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擅自航行或者作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航行或者作业;拒不停止航行或者作业的,暂扣船舶、浮动设施;情节严重的,予以没收。萊垍頭條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所称无相应的有效的检验证书及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包括下列情形:頭條萊垍

(一)没有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頭條萊垍

(二)持有的检验证书属于伪造、变造、转让、买卖或者租借的;萊垍頭條

(三)持有的检验证书失效;頭條萊垍

(四)检验证书损毁、遗失但不按照规定补办。萊垍頭條

第五十五条 船舶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签发的相应检验证书无效,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开展相关检验业务,并向社会公告:垍頭條萊

(一)超越认可的业务范围开展检验业务;萊垍頭條

(二)违反规定开展检验;萊垍頭條

(三)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船舶检验人员独立从事检验活动;萊垍頭條

(四)违反检验规程受理检验;萊垍頭條

(五)船舶、水上设施的建造或者重大改建开工前,未对开工条件进行检查或者在检查不合格的情况下开展检验;萊垍頭條

(六)对未按照规定取得新增运力审批的建造船舶开展检验;條萊垍頭

(七)未对向其提供服务的检修检测机构的安全质量、技术条件进行有效管控;萊垍頭條

(八)在按规定取得船舶识别号前,签发法定检验证书;頭條萊垍

(九)出现重大检验质量问题。萊垍頭條

第五十六条 船舶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萊垍頭條

(一)国内船舶检验机构未对检验人员进行培训;萊垍頭條

(二)外国验船公司未对外国籍检验人员按照公约要求进行培训;萊垍頭條

(三)未按规定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报告有关事项;條萊垍頭

(四)未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萊垍頭條

第五十七条 船舶检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海事管理机构可视情节给予警告、撤销其检验资格:萊垍頭條

(一)未进行检验而签发相关检验证书;萊垍頭條

(二)超出所持证书范围开展检验业务;萊垍頭條

(三)未按照法定检验技术规范执行检验;萊垍頭條

(四)未按规定的检验程序和项目进行检验;萊垍頭條

(五)所签发的船舶检验证书或者检验报告与船舶、水上设施的实际情况不符;萊垍頭條

(六)发生重大检验质量责任问题;頭條萊垍

(七)不配合事故调查或者在调查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垍頭條萊

第八章 附 则萊垍頭條

第五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條萊垍頭

8. 海上固定平台入级与建造规范2016

海洋石油162萊垍頭條

“海洋石油162”由中集来福士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油服务分公司建造,型长62米,型宽37米,作业水深40米,井口作业设备最大提升能力158吨,入级中国船级社。頭條萊垍

简介條萊垍頭

海洋石油162萊垍頭條

2017年2月24日,中国建造的首座海上移动式试采平台“海洋石油162”在烟台交付,该平台是目前世界上功能最完善的海上移动式试采装备。四根高70多米的桩腿支撑着自重近7000吨的庞大身躯,远远看上去就像一栋20多层楼高的建筑耸立在海面上……通过试采可更加精准地确认海上油田的商业价值,降低开发风险,推动海上油田勘探开发一体化,从而实现油田经济效益最大化。萊垍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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