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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厂的规章制度(船厂员工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0-21 13:25 点击:219 编辑:admin

1. 船厂员工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根据交通部、国家经贸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意见》和《关于贯彻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交海发[2000]2号和交海发[2000]37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乡镇船舶和乡镇运输船舶

  乡镇运输船舶指乡镇中企事业单位、个体、合伙经营户、承包经营户的客货运输船及合法从事季节性营运的农用船、乡镇渡船。

  乡镇船舶指含乡镇运输船舶在内的乡镇中从事农副业生产、生活服务日用船舶和江河、湖泊、库区、风景区水域中的游览船舶。

  二、乡镇船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

  1.经船舶检验部门检验,持有合格的技术证书或文件。

  2.经港航监督机构登记,持有船舶证书或船舶执照。

  3.从事客货运输的船舶,应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运输许可证》和《营运证》以及工商、税务部门核发的有关证件。

  4.按规定配备船员,职务船员应持有相应等级的适任证书。

  5.按规定配备齐全有效的消防、救生、灯光、声号等设备。

  6.按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勘划载重线,客船、渡船还应标明载客定额和有关安全告示、标志。

  三、乡镇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加强对船舶的安全技术管理,定期对船舶进行检修、保养,使之处于适航状态或者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2.从事水上运输的船舶,其船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持有相应等级的适任证书。严禁任用无证照人员担任船上职务。

  3.根据船舶的技术性能、船员条件、限定航区和水文气象条件,合理调度,操纵船舶,不得违章操作或者强令有关人员违章操作、超员超载等冒险航行。

  4.接受乡镇政府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港航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以及技术、业务培训。

  5.乡镇船舶不得载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租用或委托乡镇船舶运输危险物品。少数地区确因交通原因需要由乡镇船舶承运危险物品的,须按国家有关危险品管理和船舶运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四、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乡镇船舶安全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其职责是:

  1.负责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方针、政府,组织实施水上交通安全法规,搞好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2.对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

  3.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职责抓好船舶的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检查、协调部门关系。

  4.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进行安全检查,统筹安排人、财、物力,保障安全工作的开展。

  5.发生重大沉船伤亡事故,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赴现场指挥抢救,处理善后,并及时的报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6.督促本县船舶修造厂按国家颁发的生产技术认可条件及有关规定搞好安全生产。

  五、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负直接领导和管理责任。其职责是: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水上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2.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者和船员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隐患限期整改。

  3.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者和船员按规定到港航监督机构及其他主管部门办理船舶登记、船员考试、船舶检验、运输许可等必备手续。督促乡镇船舶修造厂按规定到船检部门办理开业资格评级手续。

  4.经常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完善乡镇船舶、船员技术档案。协助有关部门办理船员证照手续工作。

  5.协助港航监督机构调查处理乡镇船舶事故。

  六、各级港航监督机构是对本辖区乡镇运输船舶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通航水域航行秩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办理乡镇船舶登记、船员考试发证工作,调查处理乡镇运输船舶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对乡镇运输船舶及其设施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向政府报告安全情况等。

  各级船舶检验机构负责本辖区乡镇船舶修造厂点的企业生产技术条件等级认可工作。

  乡镇运输船舶的建造和修理必须在经过船检部门批准和认可的船厂进行。

  七、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对乡镇运输船舶的安全管理负有行业管理责任。其职责为:

  1.开展调查研究,掌握船舶安全状况,向县乡政府提出贯彻水上安全法规和加强船舶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建议。

  2.指导和帮助乡镇政府建立健全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3.审核和批准发放乡镇运输船舶《运输许可证》、《营运证》,检查和规范船舶经营运输行为。

  4.指导和协助乡镇建立、完善乡镇船舶、船员技术档案及船舶违章作业、发生事故等情况登记备案制度。

  八、水库、公园、风景区水域中的乡镇游览船舶,由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管理单位按照港监机关的要求负责管理,并接受当地港监机关的监督检查。凡管理混乱、安全责任不落实、不按规定载客的,港监机关有权责令其停业整顿。

  九、加强客渡船安全管理。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江西省渡口管理条例》,按照“谁主管、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按《条例》要求,积极筹措乡镇渡口建设资金。根据目前乡镇渡船技术状况,各地在农业税附加中安排渡口建设经费的比例不得低于20%,渡口建设经费应由各地渡口管理部门集中掌握,统筹安排,专款专用。

  十、渔业船舶的登记、检验、渔业船员的考试、核发证书及船名牌、渔业船舶进出渔港的安全监督管理等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

  江西省交通厅江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二○○一年一月十七日

2. 船厂规章制度范本

取得《船舶生产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下列船舶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

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商出资的,中方投资人的出资额不得低于50%。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的船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应当登记的其他船舶。

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的登记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

船舶经依法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

行;未经登记的,不得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

第四条

船舶不得具有双重国籍。凡在外国登记的船舶,未中止或者注销原登记国国籍

的,不得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 公司船员管理制度

船员的正常工时标准应以每天8小时、每周2天休息日(可补休)休息和公共节假日(应补偿)休息为依据。

除紧急或超常工作情况外,船员在船工作期间的休息时间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任何24小时内不少于10小时;

2,任何7天内不少于77小时;

3,任何24小时内的休息时间可以分为不超过2个时间段,其中1个时间段至少要有6小时,连续休息时间段之间的间隔不应超过14小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4. 船厂员工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汇编

你好:制造小型船只需要办理船舶修造厂生产技术条件认可证书。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等船厂等级评定条件要求;

2、具有法人资格以及与申请船舶生产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3、具备所申请船舶生产等级相适应的生产场地、设施、设备、工艺和试验检测设备4、具有所申请船舶生产等级进行正常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检验人员、管理人员和熟练技术工人5、具备船舶生产的技术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6、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规章和制度。 上海先策王老师提供

5. 船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按照图纸中的尺寸等在铁板上进行放样,为切割、装配等工作提供依据;

2.到船上测量尺寸,并在板上划线供装配或更换铁板;

3.绘出建造构架或铁板弯曲模板用于对其进行滚动、热弯及液压等工作;

4.所有模板及进行的放样必须让负责领导清楚了解;

5.与主管或者才材料员协作计算出材料需求;

6.将所有草图及材料使用情况提交主管,方便结算;

7.跟进项目计划;

8.保管好所属设备及工具;

9.遵守船厂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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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船员工作制度

海上各类船舶上的船员是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主要从事海上作业,在船上,尤其是在海上 作业时,他们要经受许多与常人不同的复杂因素的影响,如:(1)海上的自然环境、水文和气象的 复杂变化、湿度大、风浪多;(2)船舶的机动性大,在不同的海域中作业,停靠不同的港口码头; (3)船舶的环境特殊,不但固定,且空间狭小,既有噪音,振动,颠簸,高温,空气污染;又与家 庭、社会分离;生活单调,获得信息少而迟缓,新鲜食品蔬菜供应受限;(4)工作时间呆板,机械 紧张度高,值班时间多而时间安排特殊,劳动强度和体力消耗大等等。所有这些因素都严重影响 船员的身心健康,再加上海上作业以及随时都可发生的不可预测的各种特殊情况及事故,对船员 的心理影响更是显而易见的。但其影响度如何?这要看船员为适应海上作业所具备怎样的心理素 质。为避免在海上不愉快和不成功的生活,并将有益干减少海上事故和增进海上安全,不但要求 船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身体健康和心理素质也是选择船员的重要标准之一。 当今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船舶工业,航道航海技术也同样日新月异,对各类船员知识的要 求越来越高,这一点是毫无异议的。但是对船员的个体或是船舶上群体心理素质的评价,尚无依 据。 根据各类船员的特殊职业和处境,我们认为船员应具备良好的智力结构和智力品质,其中尤 为重要的是观察力、记忆力、思维力、注意力以及智力的预见性、深刻性和灵活性。海上作业时 情况千变万化,在遇到或预测到新的、突发的、严重的事故情况下,船员特别是高级船员应做出 敏捷的反应,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这就需要预测能力,敏锐的观察力,持久的记忆力,集中的 注意力,灵活迅速的思维能力,科学决策和果断指挥的能力。其次是非智力因素即情感、意志、 性格等的作用,“勤能补拙”,镇静、乐观、愉快的情感,坚强的意志,百折不挠,锲而不舍, 无疑对提高智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俗话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船员是正常健康的人,应具备和常人一样的情感,能正 确地认识和对待自己、社会、自己与社会的关系;情感的反应强度适当,波动适度,保持一定的 心境;情调应当是积极热情的,乐观开朗的,振奋憧憬的等等。船员又是特殊的人,所以对其情 感方面的要求也应具有特殊性。船员在船上工作,身居“斗室”,远离陆地,漂泊海上,常年累 月,因此一切忧郁自卑、萎靡不振、灰心丧气、忧愁苦闷、悲观冷漠、孤独客观等消极情绪,对 船员来说是不能容忍的。船员应该有以下几个方面优于常人的心理素质: 首先说要有一个好的心境,好心境是一种使人的所有情绪体验都染上某种色彩的较持久而又 微弱的情绪状态。如一个人兴致勃勃时,干任何事情都乐滋滋的,而灰心丧气时,总是干什么事 打不起精神来。对心境具有决定性影响的是在实践中形成的观念、信念和世界观。此外,人体的 生物节律,生活中的一般事件,对心境也有影响。船员需要有良好的心境,乐观、愉快、满意、 自信对船员的生活工作有很大的影响,尤其是在航行时,它有助于船员适应特殊情况,克服困 难,发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坚强意志的培养,并有助于身心健康。 二是应激状态是出乎意料的紧张情景所引起的情绪状态。航海业比较危险,紧张,意外事件 的发生率较高,对船员的应激素质要求也较高。最常见的是进出港口,离靠码头,船舶避碰,机 械故障,狂风巨浪,恶劣气候以及其他意外情况的发生,这些都刺激船员的大脑,使激素分泌增 加,身体处于充分动员状态,心律、血压、体温、肌内紧张度、代谢水平等都发生显著变化,需要 增加活动力量,以应付紧急情况。应激状态使机体有特殊的防御、排除机能,使人精力旺盛,思 维清晰、准确,动作机敏有力,推动人化险为夷,转危为安。但是应激又有消极的一面,例如注 意知觉范围缩小,言语不规则,语言不连贯,行为动作慌张、紊乱,甚至抵抗力降低,出现临床 休克等。船员需要积极的应激状态,而努力避免和调节消极状态。知识经验、系统训练和经受锻 炼对减少消极的应激表现起着重大的作用。此外,高度的思想觉悟、事业心、义务感、责任心、 献身精神,都是在紧张条件下,防止行为混乱的重要因素。 三是道德观,是个人用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感知比较与评价自己和他人的行为举止时所体 验的一切情感。道德感受社会的制约,不同的社会制度有不同的道德标准。有的船员要随船航行 全世界各地,各国的社会制度,意识形态,道德标准不同,他们又成年累月地生活在一个“大家 庭”之中,所以我们的船员应该具有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道德情感,主要是有国际主义情感和爱 国主义情感、集体主义情感,对工作对公共事物的义务感、责任感,船员之间的同志感、友谊 感、同情感,以及是非感、正义感。 总之,船员应有大海那样宽阔的胸怀,稳定而又深厚的情感,积极、热情、振奋、紧张充满 乐观情绪和高尚情操。同时,要注意自我调节,主动地防止、克服、抑制或掩盖消极情绪。调节 情绪的技巧很多,如培养幽默感,增强愉快经验,从积极的方面看事物,让情绪在一定程度上得 以释放、转移、忘却、让步,避免心理移位等。 中国航海学会航海心理学专业委员会的报批和登记手续已经全部完成,这标志着中国首个航海心理学专业组织的正式成立。   自2002年中国航海学会第一次理事长办公会议上提出成立"航海心理学"专业委员会以来,在中国航海学会和大连海事大学的努力下,经过数年的研究和论证,又经过一系列的报批和登记手续,终于正式挂牌成立。据悉,"航海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将挂靠在大连海事大学,第一次专业委员会全体会议将于6月12日在大连海事大学举行。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航海事故中,人的因素占有很大的比例,航海者的素质则与其心理因素相关。铁路、民航等其他交通机构均建有正式的心理学机构,航海心理学亦应受到充分重视。因此,成立航海心理学专业委员会是十分必要的。   该委员会成立之后,将聚集全国航海界的专门力量,开展系统和有序的研究,解决海运在航行中产生的心理问题,为保障航行安全和促进航海事业的发展提供帮助。该委员会的成立,填补了我国在该领域的空白

7. 船舶供应有限公司的管理制度

加强船公司本身的规范化管理和理顺船公司对船舶营运安全和防污染管理,是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主要任务。在运行过程中,操作是中心,领导者的责任是关键,组织结构是支柱,工作程序是依据,资源和人员是保证。

8. 船舶公司管理制度

执行渔业船舶上的管理制度、值班规定;

服从船长及上级职务船员在其职权范围内发布的命令;

参加渔业船舶应急训练、演习,落实各项应急预防措施;

及时报告发现的险情、事故或者影响航行、作业安全的情况;

——在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力救助遇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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