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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船舶二氧化碳(内河船舶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0-15 01:55 点击:248 编辑:admin

1. 内河船舶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

内河一类三副考试难。

首先要如有驾驶中专及以上学历,最近5年做满内河一等二副12个月,可以考海船三副。考试、评估通过后需要在船上实习12个月。

海员三副主要工作职责:

1、三副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并主管救生、消防设备。

2、开航前,三副应编妥船舶应变部署表和船员应变卡,并经大副审核,船长和政委批准后公布执行。

3、进出港口、靠离移泊和抛起锚时,三副在驾驶台协助了望,传达和执行船长命令,并操纵车钟.记录车钟和船舶的主要动态和情况。

2. 内河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一、未配置相应的防污染设备和器材,或者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船舶未配置相应的防污染设备和器材,或者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船舶临时停航。

  二、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的。

  三、未按规定保存《油类记录簿》《货物记录簿》和《船舶垃圾记录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二)船舶未按规定保存《油类记录簿》《货物记录簿》和《船舶垃圾记录簿》的。

  四、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残油、废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第(一)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水污染的,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船舶承担:(一)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或者排放船舶的残油、废油的。

  五、超过标准向内河水域排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船舶超过标准向内河水域排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等。

  六、未按规定向船方出具船舶污染物接收单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二)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未按规定向船方出具船舶污染物接收单证的。

  七、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者要求的船舶用燃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者要求的船舶用燃油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八、船舶运输粉尘物资等货物,未采取封闭或者其他防护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运输及装卸粉尘物资等货物,船舶未未采取封闭或者其他防护措施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3. 内河船舶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安装

你好,配电间是必须配置气体灭火的。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规定配电间是需要做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的,特别是高层建筑配电间是强制要求做气体自动灭火系统。可供选择的气体灭火系统有七氟丙烷灭火系统、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等,至于具体选择哪种气体灭火系统,需要专业公司根据配电间的面积大小来设计的。

4. 船用二氧化碳灭火器

船长及负责操作的现场责任船员包括替代人员(一般是驾驶员)应熟悉系统各设备的实际布置并熟练掌握操作程序。

例如机舱火灾时采用CO2灭火系统进行灭火的过程如下:施放CO2警报→确认所有人员撤出机舱(未全部撤出时搜寻受困者)→停车→风油切断→施放CO2(一次性施放所需剂量)→船长向公司和就近海事机构报告→监视机舱处所开口→监视火场温度→准备消防水和灭火器→进入机舱查看火场情况(按进入封闭舱室程序)→清理火场→报告及记录

5. 船用固定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操作说明

似乎未规定过,因为报警和释放的触发装置不一样,这应是由使用者决定的,而非机器的一个设定。

否则如果由自动延时释放,假如人还在机舱内未撤离出来,岂不是会造成人员窒息死亡。

6. 内河船舶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设计

1.警铃是带编址的,可以接到回路中,如果启动它,可以直接手动启动,也可以自动联动。

2.警铃直接接在主板上。主板上有专门为警铃设计的电路输出。例如西门子FC18/720的消防主机,在操作面板上就有声光的启动按键和停止按键。

3.警铃由控制模块控制。控制模块启动,就可以把24V电源接到警铃上,警铃就会启动。

7. 船上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船上生活区配备什么灭火器?

船舶在出厂时,已在船上容易发生火灾的各个部位,配置好了符合相适应的各种类型的手提式灭火器,并得到了船检机构的认可。

目前常用的船用灭火器有1.干粉类的灭火器。2.泡沫型灭火器。3.二氧化碳灭火器

8. 船舶固定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主要组件有储存容器、容器阀、选择阀、单向阀、压力开关、喷嘴等。

储存容器

二氧化碳容器有低压和高压两种。一般当二氧化碳储存量在10吨以上才考虑采用低压容器,下面主要介绍高压容器。

(1)构造 二氧化碳容器由无缝钢管制成,内外均经防锈处理。容器上部装设容器阀,内部安装虹吸管。虹吸管内径不小于容器阀的通径,一般采用13~15mm,下端切成30°斜口,距瓶底约5~8mm。

(2)性能及作用 目前我国使用的二氧化碳容器工作压力为15MPa,容量40L,水压试验压力为22.5Mpa。其作用是储存液态二氧化碳灭火剂。

(3)使用要求

1)钢瓶应固定牢固,确保在排放二氧化碳时,不会移动。

2)在使用中,每隔8~10年作水压试验一次,其永久膨胀率不得大于10%。凡未超过10%即为合格,打上水压试验钢印。超过10%则应报废。

3)水压试验前需先经内部清洁及检视,以查明容器内部有否裂痕等硖陷。

4)容器的充装率(每L容积充装的二氧化碳kg数)不宜过大。二氧化碳容器所受的内压是由充装率及温度来确定的。对于工作压力为15MPa,水压试验压力为22.5MPa的容器,其充装率不应大于0.68kg/L。这样才能保证在环境温度不超过45℃时容器内压力不致超过工作压力。

9. 船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操作

二氧化碳灭火器不能扑灭活泼金属(如金属钠。钾、钙)着火。因为这些金属在二氧化碳中还可以燃烧。二氧化碳灭火器简介 手提式二氧化碳系列灭火器是按GB5399标准要求制造。适用于扑灭油类、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电气设备、文物资料的初起火灾,是车辆、船舶、工厂、科研单位、博物馆等必备的消防器材。 二氧化碳灭火剂是一种液化低温气体,具有降低空气中含氧量及降低燃烧表面温度,使之燃烧中断的物理灭火原理,并有灭火不留痕迹的特点。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一般由两人操作,使用时两人一起将灭火器推或拉到燃烧处,在离燃烧物10米左右停下,一人快速取下喇叭筒并展开喷射软管后,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人快速按逆时针方向旋动手轮,并开到最大位置。

灭火方法与手提式的方法一样。 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在室外使用的,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

在室外内窄小空间使用的,灭火后操作者应迅速离开,以防窒息。

10. 船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手动释放

二氧化碳灭火器可以灭油类的火。

1、二氧化碳灭火器不能扑灭活泼金属(如金属钠。钾、钙)着火。因为这些金属在二氧化碳中还可以燃烧。

2、手提式二氧化碳系列灭火器是按GB5399标准要求制造。适用于扑灭油类、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电气设备、文物资料的初起火灾,是车辆、船舶、工厂、科研单位、博物馆等必备的消防器材。

3、二氧化碳灭火剂是一种液化低温气体,具有降低空气中含氧量及降低燃烧表面温度,使之燃烧中断的物理灭火原理,并有灭火不留痕迹的特点。

4、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在室外使用的,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在室外内窄小空间使用的,灭火后操作者应迅速离开,以防窒息。

11. 船舶二氧化碳消防系统

二氧化碳灭火剂是一种液化低温气体,具有降低空气中含氧量及降低燃烧表面温度,使之燃烧中断的物理灭火原理,并有灭火不留痕迹的特点。

二氧化碳系列灭火器是按GB5399标准要求制造。适用于扑灭油类、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电气设备、文物资料的初起火灾,是车辆、船舶、工厂、科研单位、博物馆等必备的消防器材。

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在室外使用的,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在室外内窄小空间使用的,灭火后操作者应迅速离开,以防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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