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污染对海洋的危害人类活动产生的大部分废物和污染物最终都进入了海洋,海洋污染越来越趋于严重.目前,每年都有数十亿吨的淤泥、污水、工业垃圾和化工废物等直接流入海洋,河流每年也将近百亿吨的淤泥和废物带入沿海水域.海洋污染的主要来源有:石油污染、城市污水和农业径流、空气污染、船舶、倾倒垃圾等.在海洋污染中,油类污染物已成为最大并最具威胁的污染源,一旦发生油污事件,损失极为巨大,不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还会导致伴随物质损害的经济损失,如因海域遭到污染而使渔民丧失生计、造成周边旅游业的萧条给旅馆饭店带来损失等.故B符合题意.故选:B. 2. 船舶污染的危害性1,含油污水要经过油水分离器处理,确保含油量小于25ppm,在离陆地25海里外,航行中排放。 2,垃圾要进入焚烧炉焚烧。 3,生活污水要经过生活污水处理器处理,在离岸3海里外,航行中排放。 3. 防止船舶对海洋环境污染的污染源有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海洋环境监督管理 第三章 海洋生态保护 第四章 防治陆源污染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五章 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六章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七章 防治倾倒废弃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八章 防治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航行、勘探、开发、生产、旅游、科学研究及其他活动,或者在沿海陆域内从事影响海洋环境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以外,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的,也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在重点海洋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海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国家建立并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确定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并对主要污染源分配排放控制数量。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四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海洋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第五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并负责全国防治陆源污染物和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评价和科学研究,负责全国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 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港区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港区水域外非渔业、非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并负责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外国籍船舶造成的污染事故登轮检查处理。船舶污染事故给渔业造成损害的,应当吸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参与调查处理。 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渔港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渔港水域外渔业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工作,并调查处理前款规定的污染事故以外的渔业污染事故。 军队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公开海洋环境相关信息;相关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公开排污信息。 第二章 海洋环境监督管理 第七条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拟定全国海洋功能区划,报国务院批准。 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国和地方海洋功能区划,保护和科学合理地使用海域。 第八条 国家根据海洋功能区划制定全国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海域区域性海洋环境保护规划。 毗邻重点海域的有关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建立海洋环境保护区域合作组织,负责实施重点海域区域性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海洋环境污染的防治和海洋生态保护工作。 第九条 跨区域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由有关沿海地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或者由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跨部门的重大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协调未能解决的,由国务院作出决定。 第十条 国家根据海洋环境质量状况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海洋环境质量标准。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海洋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海洋环境质量标准。 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地方海洋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和本行政区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确定海洋环境保护的目标和任务,并纳入人民政府工作计划,按相应的海洋环境质量标准实施管理。 第十一条 国家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应当将国家和地方海洋环境质量标准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在国家建立并实施排污总量控制 制度的重点海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还应当将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作为重要依据。 排污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 对超过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的重点海域和未完成海洋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海域,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暂停审批新增相应种类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第十二条 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依照法律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的,不再缴纳排污费。 向海洋倾倒废弃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倾倒费。 根据本法规定征收的排污费、倾倒费,必须用于海洋环境污染的整治,不得挪作他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三条 国家加强防治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对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落后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防止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第十四条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环境监测、监视规范和标准,管理全国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国海洋环境监测、监视网络,定期评价海洋环境质量,发布海洋巡航监视通报。 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分别负责各自所辖水域的监测、监视。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全国海洋环境监测网的分工,分别负责对入海河口、主要排污口的监测。 第十五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编制全国环境质量公报所必需的海洋环境监测资料。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供与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有关的资料。 第十六条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制定的环境监测、监视信息管理制度,负责管理海洋综合信息系统,为海洋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提供服务。 第十七条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可能受到危害者通报,并向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近岸海域的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者减轻危害。 第十八条 国家根据防止海洋环境污染的需要,制定国家重大海上污染事故应急计划。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计划,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船舶重大海上溢油污染事故应急计划,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沿海可能发生重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应当依照国家的规定,制定污染事故应急计划,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发生重大海上污染事故时,必须按照应急计划解除或者减轻危害。 第十九条 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在海上实行联合执法,在巡航监视中发现海上污染事故或者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时,应当予以制止并调查取证,必要时有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事态的扩大,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检查机关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4. 船舶污染对海洋的危害有哪些来自长江和省内6大水系所携带的大量工农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海中,使我省87%的近岸海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基本已无I类海水,沿海特别是河口海水中无机氮和无机磷严重超标,海水中磷酸盐合量在沿海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中排居首位。 近岸海底沉积物中氮、磷超标严重,成为海水二次污染的潜在危害源。另外,个别海域(如杭州湾和舟山海域)船舶排污及碰撞漏油,海上石油开采溢油等加剧了近岸海域的污染,有机污染和重金属也对海水水质产生明显的影响。 海洋灾害频繁——每年发生大小赤潮近20次 我省是风暴潮、赤潮等海洋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每年因台风给我省海洋渔业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数十亿元以上。由于海水水质下降和富营养化,导致赤潮灾害发生的频率逐年上升,给我省的海洋经济带来巨大的损失,近年来,每年发生的大小赤潮灾害近20次,年直接经济损失达数亿元。 围海造地——许多珍稀濒危野生生物绝迹,破坏生态 我省沿海滩涂资源359.04万亩,主要分布在钱塘江和杭州湾两岸,以及各海湾。由于不合理的围海造地,使沿海自然滩涂湿地面积缩减,不仅破坏了多种鸟类的栖息地,也使重要的经济鱼、虾、蟹和贝类生息、繁衍场所消失,许多珍稀濒危野生生物绝迹,而且大大降低了滩涂湿地调节气候、储水分洪、抵御风暴潮、净化地表径流及护岸保田等的能力,同时改变了海区的水动力方向,加速了航道和港口的淤积。 海洋食物链已经遭到严重破坏——经济鱼类资源大幅度降低 随着海洋开发话动的增多,海洋生态环境遭受破坏,使生物多样性衰减,某些生物种类已近绝迹,传统的经济鱼类资源大幅度降低,再也形不成渔汛,海洋食物链已经遭到严重破坏。东海生态系统中的主要经济物种严重衰竭,整体结构发生显著变异,系统内部自我调节的能力受到严重损害。 请勿将废水和生活垃圾直接排入海中 造成海水如此恶劣的污染源主要有陆上和海上两大类。陆上污染源主要是工业污水、居民的生活废水以及农田中使用的农药通过河流流入大海,沿海企业和居民直接将污水和废水排入海中。海上的污染源主要有船舶上和港口的油污和生活废水,养殖场、海洋工程、海岸工程产生的污染。 为了使我们的海域不再受污染,省有关部门已经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对海域污染进行了治理。同时也提醒沿海的居民不要将废水和生活垃圾直接排入海中,出海的渔民应该把该回收的都要回收,而不要一丢完事。 5. 船舶污染对海洋的危害有多大石油及其产品、农药、放射性物质、有机废液、生活污水等有害物质进入海洋造成的污染。包括陆源污染、船舶污染、海上事故、海洋倾废等。 海洋污染通常是指人类改变了海洋原来的状态,使海洋生态系统遭到破坏。有害物质进入海洋环境而造成的污染,会损害生物资源,危害人类健康,妨碍捕鱼和人类在海上的其他活动,损坏海水质量和环境质量等。 6. 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1)废气污染。在船舶营运中,会排出大量的废气,其中对大气产生污染的主要有烟尘、VOCS、NOX 、SOX 等。 (2)石油污染。由船舶航行引起的油污染有两类: 第一类是正常营运操作性排油,主要有机舱舱底污水、油船压载水、洗舱水等. 第二类是由于各种事故造成的溢油,从燃油舱或油舱货舱溢出石油。在石油污染中, 最为严重的是油船泄漏,其往往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7. 船舶防止海洋污染的措施石油及其产品在开采、炼制、贮运和使用过程中进入海洋环境而造成的污染。各种含油废水、海上船舶压舱水和洗舱水的排放,油船遇难、输油管道和近海石油开采的泄漏等,都是海洋石油污染的重要途径。 估计世界经由各种途径入海的石油每年约600余万吨。石油入海后,立即发生一系列变化,包括扩散、蒸发、溶解、乳化、光化学氧化、微生物降解、沉降、形成沥青球等。 石油污染会破坏海滨景观和浴场。海面上的油膜能阻碍大气与海水之间的气体交换,影响海洋植物的光合作用。海兽的皮毛和海鸟羽毛被石油沾污后,就会失去保温、游泳或飞翔能力。石油污染物还会干扰海洋生物的摄食、繁殖和生长发育,改变鱼类的洄游路线,沾污渔具和渔获物,使海产品带有石油味而不能食用。 8. 船舶污染海洋会造成哪些损害1、直接污染海洋环境。与陆地污染源不同,船舶污染是船舶逸漏或不正当排放污染物质于海洋,而不是通过船舶专门将陆上有害物质倾倒入海中。 2、船舶污染物质通常是运输中的有害物质和船舶清除垃圾、船上人员生活污水,但最主要是油类物质。据估计每年由于石油运输活动排放到海洋中的石油高达100多万吨,而由于人类其他活动泄入海洋中的石油仅为此数字的十分之一。 3、船舶污染是一种特殊的海上侵权行为,属于环境侵权行为。在这种侵权行为关系中,与船舶污染有关的人为侵权人,包括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承租人和对环境污染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污染受害人为沿海国家、当地政府、居民、渔民和企业。 4、船舶污染具有跨国性或国际性,易引起较复杂的国家管辖问题。这一特点是船舶的移动性和海洋的自然流动性所决定的。 9. 轮船对海洋生物的污染影响藤壶是一种寄生类节肢动物,通常附着在鲸鱼,海龟,轮船底等等。 藤壶寄生在鲸鱼身上,跟海水污染关系不大。主要是有的鲸鱼体积够大,速度比较慢,体表还粗糙,有利于藤壶的寄生。其实,不是所有的鲸鱼都有藤壶寄生的,一些皮肤光滑,游泳速度快的鲸类,就没有藤壶寄生,比如虎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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