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板部 高级船员 (1)船长:(18 个月以上的大副工作资历可申请船长考试) 船长是船舶领导人,负责船舶安全运输生产和行政管理工作,对航运公司负责。最大限度地保障船舶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发挥船舶正常航海和运货;严守国际公约和地区性规定和承担应尽的国际义务;遇到应急情况时果断而稳妥地处理各项事务。 (2)大副:(12个月以上的二副工作资历可申请大副考试) 主持甲板日常工作,协助船长做好安全生产和船舶航行,担任航行值班;主管货物装卸、运输和甲板部的保养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甲板部各项工作计划;负责编制货物积载计划、维护保养计划。 (3)二副:(18个月以上的三副工作资历可直接申请二副适任证书) 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主管驾驶设备包括航海仪器和操舵仪等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负责航海图书资料,通告及日常管理和更正工作,以及各种记录的登录。 (4)三副: (有18个月水手资历再完成1年的航海类教育培训) 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主管救生、消防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 轮机部 高级船员 (1)轮机长: (18 个月以上的大管工作资历可申请轮机长考试) 是全船机械、电力、电气设备的技术总负责人。全面负责轮机部的生产和行政管理工作;检查轮机部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以使各种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2)大管轮: (12个月以上的二管工作资历可申请大管轮考试) 在轮机长的领导下,参加机舱值班,维护机舱正常的工作秩序;主管推进装置及附加设备,锅炉以及润滑冷却、燃油、起动空气、超重动力和应急装置的使用和维护。 (3)二管轮: (18个月以上的三管工作资历可直接申请二管适任证书) 履行值班职责,主管辅机及其附属系统、应急发电系统与燃油柜、驳运泵、分油机、空压机、油水分离设备和污油柜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4) 三管轮:(有18个月技工资历再完成1年的航海类教育培训) 履行值班职责,主管副锅炉及其附属系统、各种水泵、甲板机械、应急设备和各种管系。 (5)电子电气员 : 负责船舶的供电,做好电气电子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 甲板部 普通船员 (1)水手长(高级水手):(由资深的木匠或水手晋升担任水手长) 在大副领导下,具体负责木匠和水手工作;做好锚、缆、装卸设备的养护维修工作;带领水手做好油漆、帆缆、高空、舷外、起重、操舵及其他船艺工作。 (2)木匠: (由资深的水手晋升担任木匠) 执行木工及有关航次维修和保养工作;负责起锚机的操作和保养工作;负责淡水舱、压载舱及植物油舱的测量及维护工作。 (3)一等水手: (参加海船水手适任培训合格者) 执行操舵、航行值班职责和日常甲板部维护保养工作。 (4)二等水手: (符合海员条件的人员参加专业培训) 执行带缆、收放舷梯和甲板部各种工艺工作。 △ 轮机部 普通船员 (1) 技工长(高级技工):(由资深的技工晋升担任技工长) 在轮机员的领导下,执行船舶动力和机械设备的检修、保养工作,安排手下技工日常工作。 (2)铜匠:(有电焊气割等钳工能力的船员担任) 在轮机员的领导下,负责机械设备的和管路的焊接维修工作。 (3)机工: ( 参加海船技工适任培训合格者) 在轮机员和技工长的领导下,执行机炉舱和机械设备的检修、保养工作。 △ 事务部 船员 (1)厨师:(符合海员条件的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并有厨师技能) 负责船上人员的伙食和餐饮,管理船上的后勤工作。 (2)服务员:(符合海员条件的人员参加专业培训) 负责生活场所卫生、生活用品保养以及接待工作,安排高级船员起居和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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