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1. 船舶物资有限公司1.青岛益帆船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青岛铭卓佳运船务有限公司 3.山东易舱船务有限公司 4.日照和瑞船务有限公司 5.青岛董家口外供船务有限公司 6.山东中标船务有限公司 7.青岛港荣发船务有限公司 8.美国总统轮船(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司 9.日照泗海船舶物资有限公司 10.烟台赛通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2. 中国船舶工业物资有限公司是央企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主要从事高能化学、三防技术、制氢及氢能源开发、特种气体、精细化工、石油测井、环境工程、气体分析、自动控制、核电消氢、变频节能、空气净化、医用制氧等方面的专业研究设计。 七一八所不断加强技术创新,先后为用户提供了450多种先进可靠的装备及产品,陆续建立了中国船舶工业化学物质检测中心、中国船舶工业化学计量测试检定站,建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应用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点,拥有高能化学工程、电解水制(氢)氧、气体净化、分析检测等现代化实验室,持有国家环保局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证书,具备压力容器设计(一、二类)和压力容器制造(BR1级)资格,通过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被国家科技部评为国家火炬计划首批骨干企业。 3. 中国船舶物资公司亚太船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秋仪,注册资金:33800万元,地址:饶平县井洲镇新井路,经营范围: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国内沿海普通货船运输;国际及国内沿海船舶机务和海务安全管理、船舶检修保养;船员配给、管理;船舶物资配送;船舶买卖、租赁、营运及资产管理,其他船舶管理服务;交通、能源、投资的技术开发、转让、培训;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及物业管理。 4. 船舶物资有限公司招聘只要是远洋货轮上的工作人员都需要!随船电焊工这个工种是需要的,特别是特种船,工程船。楼上的不懂不要误导别人! 5. 船舶物资有限公司报关发票章中文的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求时,则分别采用以下用语: 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使用)。 2、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 3、EDI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采用EDI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书面报关单。 4、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 一、预录入编号 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 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的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计算机自动打印。 二、海关编号 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前两位为分关(办事处)编号,第三位由各关自定义,后六位为顺序编号。各直属海关对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并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各直属海关的理单谖豢梢远怨榈档谋ü氐チ硇斜嘀评淼ス榈当嗪拧@淼ス榈当嗪挪坏迷诓棵乓酝庥糜诒ü氐ケ晔丁? 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选择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必须在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或分册,下同)限定或指定的口岸与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不符的,应向合同备案主管海关办理《登记手册》的变更手续后填报。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进口报关单填报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其他未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四、备案号 指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等手续时,海关给予《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来料加工及中小型补偿贸易登记手册》、《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成品登记手册》(以下均简称《登记手册》)、《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征免税证明》)或其他有关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除少量低价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登记手册》的外,必须在报关单备案号栏目填报《登记手册》的十二位编码。 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进口报关单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出口报关单填报《登记手册》编号。 2、凡涉及减免税备案审批的报关单,本栏目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不得为空; 3、无备案审批文件的报关单,本栏目免予填报。 备案号长度为12位,其中第1位是标记代码。备案号的标记代码必须与“贸易方式”及“征免性质”栏目相协调,例如:贸易方式为来料加工,征免性质也应当是来料加工,备案号的标记代码应为“B”。 五、进口日期/出口日期 进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本栏目填报的日期必须与相应的运输工具进境日期一致。 出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本栏目供海关打印报关单证明联用。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均免于填报。 无实际进出境的报关单填报办理申报手续的日期。 本栏目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 六、申报日期 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日期。 预录入及EDI报关单填报向海关申报的日期,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由审单关员按实际日期修改批注。 本栏目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 七、经营单位 经营单位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 本栏目应填报经营单位名称及经营单位编码。经营单位编码为十位数字,指进出口企业在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海关给企业设置的注册登记编码。 特殊情况下确定经营单位原则如下: 1、援助、赠送、捐赠的货物,填报直接接受货物的单位。 2、进出口企业之间相互代理进出口,或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的,填报代理方。 3、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填报外商投资企业。 八、运输方式 指载运货物进出关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的分类。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运输方式按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运输方式。 特殊情况下运输方式的填报原则如下: 1、非邮政方式进出口的快递货物,按实际运输方式填报。 2、进出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货物,按旅客所乘运输工具填报。 3、进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载运货物抵达进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出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载运货物驶离出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 4、无实际进出境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报《运输方式代码表》中的运输方式“0”(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和保税区退仓)、“1”(境内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退仓)、“7”(保税区运往非保税区)、“8”(保税仓库转内销)或“9”(其他运输)。 九、运输工具名称 指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编号。 本栏目填制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运输工具名称。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江海运输填报船舶呼号(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为监管簿编号+“/”+航次号)。 2、汽车运输填报该跨境运输车辆的国内行驶车牌号码+“/”+进出境日期(8位数字,即年年年年月月日日,下同)。 3、铁路运输填报车次(或车厢号)+“/”+进出境日期。 4、航空运输填报航班号+进出境日期+“/”+总运单号。 5、邮政运输填报邮政包裹单号+“/”+进出境日期。 6、进口转关运输填报转关标志“@”+转关运输申报单编号;出口转关运输只需填报转关运输标志“@”。 7、其他运输填报具体运输方式名称,例如:管道、驮畜等。 8、无实际进出境的加工贸易报关单按以下要求填报: 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及料件结转货物,应先办理结转进口报关,并在结转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转入方关区代码(前两位)及进口报关单号,即“转入XX(关区代码)XXXXXXXXX(进口报关单号)”。按转关运输货物办理结转手续的,按上列第6项规定填报。 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应先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在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进口方关区代码(前两位)及进口报关单号。 上述规定以外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为空。 十、提运单号 指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 本栏目填报的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提运单号,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运单时,应分单填报。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江海运输填报进口提单号或出口运单号。 2、汽车运输免于填报。 3、铁路运输填报运单号。 4、航空运输填报分运单号,无分运单的填报总运单号。 5、邮政运输免于填报。 6、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为空。 进出口转关运输免于填报。 十一、收货单位/发货单位 收货单位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包括: 1、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口货物的单位。 发货单位指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包括: 1、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货物的单位。 本栏目应填报收、发货单位的中文名称或其海关注册编码。 加工贸易报关单的收、发货单位应与《登记手册》的“货主单位”一致。 十二、贸易方式(监管方式)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并按海关规定的《贸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贸易方式。 加工贸易报关单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少量低值辅料(即5000美元以下,78种以内的低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登记手册》的,辅料进口报关单填报“低值辅料”。使用《登记手册》的,按《登记手册》上的贸易方式填报。 2、三资企业按内外销比例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的料件或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进口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 三资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全部使用国内料件的出口合同,成品出口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 3、加工贸易料件结转或深加工结转货物,按批准的贸易方式填报。 4、加工贸易料件转内销货物(及按料件补办进口手续的转内销成品)应填制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来料或进料)料件内销”;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应分别填制进、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来料或进料)成品减免”。 5、加工贸易出口成品因故退运进口及复出口以及复运出境的原进口料件退换后复运进口的,填报与《登记手册》备案相应的退运(复出)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 6、备料《登记手册》中的料件结转入加工出口《登记手册》的,进出口报关单均填报为“进料余料结转”。 7、保税工厂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根据《登记手册》填报相应的来料或进料加工贸易方式。 十三、征免性质 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征、减、免税管理的性质类别。 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或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征免性质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 加工贸易报关单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保税工厂经营的加工贸易,根据《登记手册》填报“进料加工”或“来料加工”。 2、三资企业按内外销比例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料件,填报“一般征税”或其他相应征免性质。 3、加工贸易转内销货物,按实际应享受的征免性质填报(如一般征税、科教用品、其他法定等)。 4、料件退运出口、成品退运进口货物填报“其他法定”。 5、加工贸易结转货物本栏目为空。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征免性质。 十四、征免比例/结汇方式 征免比例仅用于“非对口合同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代码“0715”)进口料、件的进口报关单,填报海关规定的实际应征税比率,例如5%填报5,15%填报15。 出口报关单应填报结汇方式,即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收结外汇的方式。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结汇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结汇方式名称或代码。 十五、许可证号 应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的货物,必须在此栏目填报外经贸部及其授权发证机关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编号,不得为空。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许可证号。 十六、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 起运国(地区)指进口货物起始发出的国家(地区)。 运抵国(地区)指出口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 对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如中转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则起、抵地不变,如中转地发生商业性交易,则以中转地作为起运/运抵国(地区)填报。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起运国(地区)或运抵国(地区)中文名称或代码。 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代码“142”)。 十七、装货港/指运港 装货港指进出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 指运港指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最终目的港不可预知的,可按尽可能预知的目的港填报。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港口航线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港口中文名称或代码。 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境内”(代码“0142”)。 十八、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 境内目的地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国内的消费、使用地或最终运抵地。 境内货源地指出口货物在国内的产地或原始发货地。 本栏目应根据进口货物的收货单位、出口货物生产厂家或发货单位所属国内地区,并按海关规定的《国内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内地区名称或代码。 十九、批准文号 进口报关单本栏目用于填报《进口付汇核销单》编号。 出口报关单本栏目用于填报《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 二十、成交方式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成交价格条款按海关规定的《成交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成交方式代码。 无实际进出境的,进口填报CIF价,出口填报FOB价。 二十一、运费 本栏目用于成交价格中不包含运费的进口货物或成交价格中含有运费的出口货物,应填报该份报关单所含全部货物的国际运输费用。可按运费单价、总价或运费率三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运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填报在本栏目。 运费标记“1”表示运费率,“2”表示每吨货物的运费单价,“3”表示运费总价。例如: 5%的运费率填报为5; 24美元的运费单价填报为502/24/2; 7000美元的运费总价填报为502/7000/3。 二十二、保费 本栏目用于成交价格中不包含保险费的进口货物或成交价格中含有保险费的出口货物,应填报该份报关单所含全部货物国际运输的保险费用。可按保险费总价或保险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保险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填报在运费栏目中。 保险费标记“1”表示保险费率,“3”表示保险费总价。例如: 3‰的保险费率填报为0.3; 10000港元保险费总价填报为110/10000/3。 二十三、杂费 指成交价格以外的、应计入完税价格或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费用,如手续费、佣金、回扣等,可按杂费总价或杂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杂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应计入完税价格的杂费填报为正值或正率,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杂费填报为负值或负率。 杂费标记“1”表示杂费率,“3”表示杂费总价。例如: 应计入完税价格的1.5%的杂费率填报为1.5; 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1%的回扣率填报为-1; 应计入完税价格的500英镑杂费总价填报为303/500/3。 二十四、合同协议号 本栏目应填报进(出)口货物合同(协议)的全部字头和号码。 二十五、件数 本栏目应填报有外包装的进(出)口货物的实际件数。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舱单件数为集装箱(TEU)的,填报集装箱个数。 2、舱单件数为托盘的,填报托盘数。 本栏目不得填报为零,裸装货物填报为1。 二十六、包装种类 本栏目应根据进(出)口货物的实际外包装种类,按海关规定的《包装种类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包装种类代码。 二十七、毛重(公斤) 指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 本栏目填报进(出)货物实际毛重,计量单位为公斤,不足一公斤的填报为1。 二十八、净重(公斤) 指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即商品本身的实际重量。 本栏目填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净重,计量单位为公斤,不足一公斤的填报为1。 二十九、集装箱号 集装箱号是在每个集装箱箱体两侧标示的全球唯一的编号。 本栏目用于填报和打印集装箱编号及数量。集装箱数量四舍五入填报整数,非集装箱货物填报为0。 例如: TBXU3605231*1(1)表示1个标准集装箱; TBXU3605231*2(3)表示2个集装箱,折合为3个标准集装箱,其中一个箱号为TBXU3605231。 在多于一个集装箱的情况下,其余集装箱编号打印在备注栏或随附清单上。 三十、随附单据 指随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并向海关递交的单证或文件,合同、发票、装箱单、许可证等的必备的随附单证不在本栏目填报。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证件的代码。 三十一、用途/生产厂家 进口货物填报用途,应根据进口货物的实际用途按海关规定的《用途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用途代码,如“以产顶进”填报“13”。 生产厂家指出口货物的境内生产企业,本栏目供必要时手工填写。 三十二、标记唛码及备注 本栏目上部用于打印以下内容: 1、标记唛码中除图形以外的文字、数字。 2、受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代理其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外贸企业名称。 3、加工贸易结转货物及凭《征免税证明》转内销货物,其对应的备案号应填报在本栏目,即“转至(自)XXXXXXXXXXXX手册”。 4、其他申报时必须说明的事项。 本栏目下部供填报随附单据栏中监管证件的编号,具体填报要求为:监管证件代码+“:”+监管证件号码。一份报关单多个监管证件的,连续填写。 一票货物多个集装箱的,在本栏目打印其余的集装箱号(最多160字节,其余集装箱号手工抄写)。 三十三、项号 本栏目分两行填报及打印。 第一行打印报关单中的商品排列序号。 第二行专用于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填报和打印该项货物在《登记手册》中的项号。 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进出口货物,必须填报与《登记手册》一致的商品项号,所填报项号用于核销对应项号下的料件或成品数量。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深加工结转货物,分别按照《登记手册》中的进口料件项号和出口成品项号填报。 2、料件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按照转出《登记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进口报关单按照转进《登记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 3、料件复出货物,出口报关单按照《登记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 4、成品退运货物,退运进境报关单和复运出境报关单按照《登记手册》原出口成品的项号填报。 5、加工贸易料件转内销货物(及按料件补办进口手续的转内销成品)应填制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登记手册》进口料件的项号。 6、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应先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征免税证明》中的项号,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登记手册》原出口成品项号,进、出口报关单货物数量应一致。 三十四、商品编号 指按海关规定的商品分类编码规则确定的进(出)口货物的商品编号。 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中商品编号与实际商品编号不符的,应按实际商品编号填报。 三十五、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本栏目分两行填报及打印。 第一行打印进(出)口货物规范的中文商品名称,第二行打印规格型号,必要时可加注原文。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应据实填报,并与所提供的商业发票相符。 2、商品名称应当规范,规格型号应当足够详细,以能满足海关归类、审价以及监管的要求为准。禁止、限制进出口等实施特殊管制的商品,其名称必须与交验的批准证件上的商品名称相符。 3、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本栏目填报录入的内容必须与备案登记中同项号下货物的名称与规格型号一致。 三十六、数量及单位 指进(出)口商品的实际数量及计量单位。 本栏目分三行填报及打印。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进出口货物必须按海关法定计量单位填报。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及数量,打印在本栏目第一行。 2、凡海关列明第二计量单位的,必须报明该商品第二计量单位及数量,打印在本栏目第二行。无第二计量单位的,本栏目第二行为空。 3、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不一致时,还需填报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打印在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栏下方(第三行)。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一致时,本栏目第三行为空。 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成交计量单位必须与备案登记中同项号下货物的计量单位一致,不相同时必须修改备案或转换一致后填报。 三十七、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 原产国(地区)指进出口货物的生产、开采或加工制造国家(地区)。 最终目的国(地区)指已知的出口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国家(地区)。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家(地区)名称或代码。 加工贸易报关单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料件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中国”(代码“142”),进口报关单填报原料件生产国。 2、深加工结转货物,进出口报关单均填报“中国”(代码“142”)。 3、料件复运出境货物,填报实际最终目的国;加工出口成品因故退运境内的,填报“中国”(代码“142”),复运出境时填报实际最终目的国。 三十八、单价 本栏目应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单位价格。 无实际成交价格的,本栏目填报货值。 三十九、总价 本栏目应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 无实际成交价格的,本栏目填报货值。 四十、币制 指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价格的币种。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成交情况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货币名称或代码,如《货币代码表》中无实际成交币种,需转换后填报。 四十一、征免 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征税、减税、免税或特案处理的实际操作方式。 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或有关政策规定,对报关单所列每项商品选择填报海关规定的《征减免税方式代码表》中相应的征减免税方式。 加工贸易报关单应根据《登记手册》中备案的征免规定填报。 四十二、税费征收情况 本栏目供海关批注进(出)口货物税费征收及减免情况。 四十三、录入员 本栏目用于预录入和EDI报关单,打印录入人员的姓名。 四十四、录入单位 本栏目用于预录入和EDI报关单,打印录入单位名称。 四十五、申报单位 本栏目指报关单左下方用于填报申报单位有关情况的总栏目。 申报单位指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直接向海关负责的企业或单位。自理报关的,应填报进(出)口货物的经营单位名称及代码;委托代理报关的,应填报经海关批准的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名称及代码。 本栏目还包括报关单位地址、邮编和电话等分项目,由申报单位的报关员填报。 四十六、填制日期 指报关单的填制日期。预录入和EDI报关单由计算机自动打印。 本栏目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 四十七、海关审单批注栏 本栏目指供海关内部作业时签注的总栏目,由海关关员手工填写在预录入报关单上。 其中“放行”栏填写海关对接受申报的进出口货物作出放行决定的日期。 海关监管方式与征免性质对应关系表 一、进口报关单海关监管方式(即贸易方式)与征免性质逻辑对应关系 监管方式 对应征免性质 一般贸易 0110 101一般征税299其他法定301特定区域307保税区401科教用品403技术改造406重大项目412基础设施413残疾人418国产化606海上石油608陆地石油609贷款789鼓励项目799自有资金898国批减免998内部暂定999例外减免 易货贸易 0130 101一般征税 301特定区域413残疾人789鼓励项目799自有资金898国批减免998内部暂定999例外减免 来料加工 0214 502来料加工 999例外减免 来料以产顶进 0243 101一般征税301特定区域307保税区898国批减免999例外减免 来料料件内销 0245 101一般征税301特定区域307保税区898国批减免998内部暂定999例外减免 来料深加工 0255 无对应征免性质(自动跳过) 来料余料结转 0258 无对应征免性质(自动跳过) 来料料件退换 0300 无对应征免性质(自动跳过) 来料成品内销 0345 101一般征税 301特定区域307保税区401科教用品403技术改造406重大项目412基础设施413残疾人501加工设备601中外合资602中外合作603外资企业606海上石油608陆地石油609贷款789鼓励项目799自有资金898国批减免998内部暂定999例外减免 加工贸易设备 0420 101一般征税501加工设备999例外减免 加工设备内销 0446 101一般征税 301特定区域307保税区403技术改造406重大项目412基础设施413残疾人601中外合资602中外合作603外资企业606海上石油608陆地石油609贷款789鼓励项目799自有资金898国批减免998内部暂定999例外减免 加工设备结转 0456 无对应征免性质(自动跳过) 补偿贸易 0513 502来料加工999例外减免 进料对口 0615 503进料加工999例外减免 进料以产顶进 0642 101 6. 中国船舶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防汛物资中的产品分类较多,其中包括: 堵水类: 折叠堵水墙、铝合金堵水墙、防汛沙袋、吸水膨胀袋、装配式子堤、装配式围井。 抛射类: 美式抛投器、韩式抛投器、远距离抛投器、手动抛投器、船用手动抛绳器、75式抛投器。 打桩类: ZL-020型打桩机、ZL-120型打桩机、ZL-200型打桩机、汽油打桩机。 照明工具/设备: 防爆照明灯、手提照明灯、落地照明灯、移动照明灯、升降照明车、头戴照明灯、强光手电筒。 救援运输: 水路两栖车、玻璃钢冲锋舟、充气橡皮艇、救生浮船、气垫船。 抢险工具: 铁锹、洋镐、工兵铲、钯、锄头、十磅锤、砍刀、方铲、电锯、切割机、扩张器、救生绳、千斤顶、塑料袋。 穿戴装备: 防汛战斗服、防寒雨衣、双背带、救生衣、水鞋、毛巾、水壶、头盔、氧气瓶、潜水服、氧气罩。 水上自救装备: 救生圈、救生浮筒、手环式救生衣。 仪器类: 水浓度测量仪、水位测量仪、水质测量仪、水位监测仪。 以上均有逐浪水利提供的资料。 7. 船舶物资供应有限公司船舶供应业务包括:为运输船舶供应淡水、润滑油、燃油、油漆、备件及机械设备等,船舶供应业务员应该是类似销售的一种职业,淡然也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销售,船舶行业的业务圈里一般老板都有长期的供应关系,并且供求关系偏向于供方,可能还有“油水”,个人感觉这个职位还可以。以上只是个人观点,你可以和提供这个职位的公司在细致了解一下,希望能帮到你。 8. 船舶物资有限公司经营项目可以添加劳动服务吗船舶固定费用是指为保持船舶适航状态所发生的费用。船舶固定费用分设以下明细项目,归集有关营运支出: 1、工资,是指在航船员的各类工资、津贴、奖金、补贴、航行津贴等按有关规定由成本列支的工资性费用。 2、职工福利费,是指按在航船员工资总额和规定的比率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润料,是指船舶耗用的各种润滑油剂。 4、物料,是指船舶在运输生产中耗用的各种物料、低值易耗品。 5、船舶折旧费,是指按确定的折旧方法按月计提的折旧费用。 6、船舶修理费,是指已完工的船舶实际修理费支出、日常维护保养耗用的修理料、备品配件等。 7、保险费,是指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各种船舶险、运输船员的人身险以及意外伤残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用。 8、税金,是指按规定交纳的车船使用税。 9、船舶非营运期费用,是指船舶在非营运期(如厂修、停航、自修、事故停航等)内发生燃料费、港口费等有关支出,具体包括: (1)燃料,是指船舶非营运期内耗用的燃料。 (2)港口费用,是指船舶非营运期内靠泊港口所发生的费用。 (3)其他非营运期费用,是指船舶非营运期内发生的不属于以上各项的费用。 10、船舶共同费用,是指为企业所有运输船舶共同受益,但不能分船直接负担,需经过分配由各船负担的费用,具体包括: (1)工资,是指替补公休船员、后备船员、培训船员等按规定支付的工资、津贴、奖金、补贴等工资性费用。 (2)职工福利费,是指按替补、后备、培训等船员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职工教育经费,是指按全部船员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提取、用于在册船员技术、业务、文化教育和岗前培训的费用。 (4)养老保险基金,是指按全部船员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缴纳的养老保险基金。 (5)工会经费,是指按全部船员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拨交工会的工会经费。 (6)失业保险基金,是指按全部船员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缴纳的失业保险基金。 (7)船员服装费,是指按规定向船员发放制服的费用和零星服装补助费。 (8)船员差旅费,是指船员因报到、出差、调动、公休、学习、探亲、国外就医等发生的差旅费。 (9)文体宣传费,是指用于船员文体活动而购置的书报杂志、电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幻灯片、体育用品等的费用及相应物品的租费。 (10)单证资料费,是指船舶营运中应用的客运票据、货运提单、仓单、海图及航海图书、技术业务资料及各项船用单证等的购置、印刷、寄递等费用。 (11)电信费,是指船舶与管理部门通过电台、卫星、高频电话等通信联络而发生的通信费用。 (12)研究试验费,是指应用于船舶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而发生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费用,以及购置样品、样机、测试仪器、制作模型等的费用。 (13)专有技术使用费,是指引进不属于无形资产性质的船舶专有技术所支付的使用费或转让费。 (14)营运间接费用,是指企业营运过程中所发生的不能直接记入运输成本计算对象的各种间接费用。包括企业各个分公司或船队为组织和管理运输生产所发生的运输生产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材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费、试验检查费、劳动保护费以及其他营运间接费用。 (15)其他船舶共同费用,是指不属于以上各项 9. 船舶物资有限公司是国企吗山东明洋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08月22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宋贞帅,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船舶管理服务;船务信息咨询;船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票务代理服务;船舶代理;船舶维修;船舶物料供应;船舶买卖及租赁;船员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代办船员证件;证件代办服务;人力资源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货运代理;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船用配套设备及零配件批发零售等。 10. 中国船舶物资有限公司简介:珠海市亿航外轮船舶物资供应有限公司位于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市珠海。 地址:珠海市南水镇南港路8号荷包综合楼B栋102、103号商铺 成立时间:2009年07月24日在珠海工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50万元 在公司发展壮大的8年里,我们始终为客户提供最好的产品、良好的技术支持、健全的售后服务,我公司主要经营船舶伙食供应,船用物料,快艇锚地接送(船用配件/人员),船用配件报关/代送上船,车辆租赁等等珠海市亿航外轮船舶物资供应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船舶伙食供应,船用物料,快艇锚地接送(船用配件/人员),船用配件报关/代送上船,车辆租赁等等法定代表人:蔡小贤成立时间:2009-07-24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工商注册号:440404000002458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地址:珠海市南水镇南港路8号荷包综合楼B栋102、103号商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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