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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灭火后考虑稳性(船舶有效的防火控制是什么)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1-09 11:00 点击:87 编辑:admin

1. 船舶有效的防火控制是什么

防火控制图每个船是不同的,你只能为了你关注的某条船专门要放火控制图。

如果你在大学里,需要用放火控制图来研究某些东西,可以找你的学长让他们从现在的岗位上弄一张图给你,这个很简单而且涉及不到保密的问题。如果你刚刚工作可以找前辈问,他们会给你随便找一张防火控制图。希望我的答案对你有帮助。

2. 船舶常用的消防系统

1、消火栓箱

  遇有火警时,根据箱门的开启方式,按下门上的弹簧锁,销子自动退出,拉开箱门后,取下水枪拉转水带盘,拉出水带,同时把水带接口与消火栓接口连接上,拔动箱体内公里壁的电源开关,把室内消火栓手轮顺开启方向旋开,即能进行喷水灭火。

  2、消防水枪

  消防水枪是灭火的射水工具,用其与水带连接会喷射密集充实的水流。具有射程远、水量大等优点。它由管牙接口、枪体和喷嘴等主要零部件组成。直流开关水枪,是直流水枪增加球阀开关等部件组成可以通过开关控制水流。

  3、水带接扣

  水带接扣:用于水带、消防车、消火栓、水枪之间的连接。以便输送水和泡沫混合液进行灭火。它由本体、密封圈座、橡胶密封圈和档圈等到零部件组成,密封圈座上有沟槽,用于扎水带。具有密封性好,连接既快又省力,不易脱落等特点。管牙接口:装在水枪进水口端,内螺纹固定接口装在消火栓。消防水泵等出水口处;它们都由本体和密封圈组成,一端为管螺纹,一端为内扣式。它们都用于连接水带。

  4、消防水带

  消防水带是消防现场输水用的软管。消防水带按材料可分为有衬里消防水带和无衬里消防水带两种。无衬里水带承受压力低、阻力大、容易漏水、易霉腐,寿命短,适合于建筑物内火场铺设。衬里水带承受压力高、耐磨损、耐霉腐、不易渗漏、阻力小,经久耐用,也可任意弯曲折叠,随意搬动,使用方便,适用于外部火场铺设。

  5、室内消火栓

  一种固定消防工具。

  主要作用是控制可燃物、隔绝助燃物、消除着火源。

  室内消火栓使用方式:

  1打开消火栓门,按下内部火警按钮(按钮是报警和启动消防泵的)。

  2一人接好枪头和水带奔向起火点。

  3另一人接好水带和阀门口。

  4逆时针打开阀门水喷出即可。

  注:电起火要确定切断电源。

  6、室外消火栓

  一种安装在室外的固定消防连接设备,种类有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室外直埋伸缩式消火栓。地上式在地上接水,操作方便,但易被碰撞,易受冻;地下式防冻效果好,但需要建较大的地下井室,且使用时消防队员要到井内接水,操作不方便。室外直埋伸缩式消火栓平时消火栓压回地面以下,使用时拉出地面工作。比地上式能避免碰撞,防冻效果好;比地下式操作方便,直埋安装更简单。

3. 船舶防火控制计划内容不正确的是

1、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消防工作岗位,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2、企业近5年承担过至少两项面积10000㎡火系统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3、

a、10人具有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职称;

B、至少10人电气、设备有相关职称。

4. 船舶防火措施有哪些?

常用措施  

1 采用阻燃电缆;  

2 采用防火电缆托架;  

3 采用防火涂料;  

4 电缆隧道、夹层出口等处设置防火隔墙、防火挡板;  

5 架空电缆应避开油管道、防爆门,否则应有要取局部穿管或隔热防火措施。发电厂电缆的防火措施  1 防止电缆火灾延燃的措施有:封、堵、涂、隔、包、水喷雾和其他。  2 涂料、堵料必需经国家技术鉴定合格,并由公安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工厂生产,其产品应是适用于电缆的不燃或难燃材料,并符合规范规定的耐火时间。在涂刷时要注意稀释液的防火。   3 凡穿越墙壁、楼板和电缆沟道而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及仪表盘、保护盘等处的电缆孔、洞、竖井和进入油区的电缆入口处必须用防火堵料严密封堵。发电厂的电缆沿一定长度可涂以耐火涂料或其他阻燃物质。靠近充油设备的电缆沟,应设有防火延燃措施,盖板应封堵。  4 如需在已完成电缆防火措施的电缆层上新敷设电缆,必须及时地补做相应的防火措施。  5 电缆廊道内宜每隔60m划分防火隔段。  

6 严禁将电缆直接搁置在蒸汽管道上,架空敷设电缆时,电缆与蒸汽管净距不应少于1m(电力电缆)和0.5m(控制电缆),与油管道的净距应尽可能增大。  

7 电缆夹层、隧(廊)道、竖井、电缆沟内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电缆沟洞严禁积油。   

8 汽机机头附近、锅炉灰渣孔、防爆门以及磨煤机冷风门的泄压喷口,不得正对着电缆,否则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如采用罩盖、封闭式槽盒)。  

9 在电缆夹层、隧(廊)道、沟洞内灌注电缆盒的绝缘剂时,熔化绝缘剂工作应在外面进行。   

10 在多个电缆头并排安装的场合中,应在电缆头之间加隔板或填充阻燃材料。  

11 进行扑灭隧(廊)道、通风不良的场所的电缆头着火时,应戴上氧气呼吸保护器及绝缘手套,并穿上绝缘鞋。  

12 电力电缆中间接头盒的两侧及其邻近区域,应增加防火包带等阻燃措施。  

13 防止施工中动力电缆与控制电缆混放,电缆分布不均甚至堆积乱放。在动力电缆与控制电缆之间,应设置层间耐火隔板。  

14 火力发电厂汽机,锅炉房、输煤系统宜使用铠甲电缆或阻燃电缆,不适用普通塑料电缆。

5. 船舶防火防爆知识

船舶中高压电气设备安全使用,一要保证绝缘良好并做好设备的接地工作,二要保证不超负荷,三要保证良好的通风以利于散热,四要注意危险区域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等。

6. 船舶有效的防火控制是什么工作

不需要。防火控制图是标明该船满足船检要求的需的防火设备、器材等的数量和放置处所。应变部署表是标明发生应急情况时各船员的应变任务。它与防火控制图一样,均要张贴在船上显要位置。

7. 船舶防火防爆主要应严防明火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水上消防工作,保护船舶、港口码头及沿岸的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管辖范围的水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的中外民用船舶、港口码头以及沿岸与水上消防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管理部门)

市公安局是本市水上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市消防局负责本市水上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水上消防监督站(以下称“市水上消防监督站”)负责具体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各自职责,做好水上消防监督工作。

第二章火灾预防

第四条(消防设施建设)

在水域和沿岸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应当按城市规划建设消防站(包括消防艇专用码头)和消防供水、消防通讯和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防火设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防火设计,应当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建设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改动经过审核同意的防火设计图纸。

第六条(防火员和消防设备)

单位应当配备必需的防火员,并按规定配置、保养、更新消防器材、设备。

营运船舶必须配备经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消防设备。

第七条(码头、仓库、储供油设施的设置)

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码头、仓库,应当按消防规范设在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对不符合消防规范的码头、仓库,必须进行改造或迁移。

不得擅自在水上设置固定的储油、供油设施。

第八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

运输、装卸、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当持有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签发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

(二)船舶载运、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当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供有关情况;有专用码头的,还应当向**港务局提供船舶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情况;

(三)船舶运输、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当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消防监护、消防护航;对拒不接受消防监护、消防护航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通知,不予安排作业。消防监护、消防护航的收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码头,应当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器材及防火围控设施,并持有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颁发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

(五)从事运输、装卸、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有关操作人员,应当持有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颁发的《**市化学危险品作业证》。船员作业涉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按有关规定管理。

第九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检查)

港口客运部门应当配备必需的专(兼)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检查员和安全检测仪器,对旅客携带和托运的行李进行检查。

严禁旅客擅自携带、托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站、上船。

第十条(明火作业审批制度)

明火作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单位需明火作业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由明火作业的审批部门指派专人到现场检查动用明火条件和消防措施落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审批决定;

(二)油库和船舶的机舱、油舱等危险场所,应当按规定测爆合格后方能动用明火;

(三)明火作业时,有关单位应当按规定派员在现场看火,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

(四)明火作业审批人员和看火人员,应当持有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颁发的《**市明火作业审批资格证》和《**市明火作业看火监护证》,从事焊工作业的人员应当持有市劳动局颁发的《**市特种职业操作证》。

第十一条(拖轮消防两用船)

拖轮消防两用船应当保持良好的灭火状态,火灾发生时,应当服从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统一调动指挥。

第三章消防监督

第十二条(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职责)

市公安局应当根据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有利于加强水上消防工作的原则,确定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水上消防监督工作的职责分工。

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规定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防火设计的审核和施工中的消防监督,并参加竣工验收;

(二)按规定负责明火作业的审批和监督;

(三)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运输、装卸、储存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载运该类物品的船舶进行消防监护或护航;

(四)对消防器材、设备的配置、管理、维修、保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的调查、鉴定和处理;

(六)负责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和专(兼)职防火员的业务指导。

第十三条(市水上消防监督站职责)

市水上消防监督站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部署、检查、监督、协调全市水上消防工作;

(二)对有关单位的公安消防、保卫部门进行消防业务指导;

(三)必要时可对中外民用船舶(包括修理、建造中的船舶)以及与水上消防安全相关的单位及其运输、装卸、储存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四)按规定负责有关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防火设计的审核和施工中的消防监督,并参加竣工验收;

(五)负责特大火灾的调查、鉴定和处理;

(六)市公安局确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监督程序规定)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按国家和本市有关公安消防监督程序的规定,实施水上消防监督管理。

第四章火灾扑救

第十五条(火灾报警)

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警。

单位发生火灾,必须及时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灭火指挥)

船舶发生火灾,在公安消防队伍到达火灾现场前,由船长指挥自救;在公安消防队伍到达火灾现场后,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指挥扑救。

火灾扑救时,其他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当服从市消防局统一指挥。

海上船舶、设施、石油钻井平台发生火灾,由**海上搜救中心或者海上安全监督局组织扑救。

第十七条(火灾现场交通秩序)

船舶、水上设施发生火灾,由港务监督部门负责维护火灾现场水上交通秩序。

第十八条(灭火保障)

消防车赶赴火灾现场时,车辆渡轮应当保证消防车迅速通行;消防艇赶赴火灾现场时,沿途其他船只应当及时避让,保证水道畅通。在紧急情况下,火灾现场指挥员根据需要有权调动有关单位的船舶和救助设备,协同灭火。

第十九条(灭火补偿)

对参加扑救火灾的外单位专职、义务消防队伍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以及对火灾原因进行技术鉴定的费用,发生火灾的单位参加保险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保险公司偿付的施救费中予以补偿;未参加保险的,由发生火灾的单位负责补偿。

对外籍船舶(包括挂外国旗的远洋租船)和在国外投保火险的国内运输船舶的火灾扑救收费,按交通部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条(奖励)

对水上消防管理工作作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部门给予表彰、奖励;成绩特别突出的,报请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一条(处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由公安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市消防监督管理处罚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执法要求)

公安人员执行本办法时,应当严格遵守法纪,秉公执法。对徇私舞弊、索贿受贿、违法执行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船舶有效的防火控制是什么原理

利用自然界的可燃物质在燃烧时所释放出的光谱射线为目标,采用特种红紫外探测系统对燃着点火源射线进行监测感知火灾的发生与存在。采用了先进的红紫外火焰探测系统、中央电脑控制系统和机电一体化系统,全天候、全方位自动监测其保护区域内的一切火情 。一旦发生火灾,装置立即启动,发出信号到消防控制中心,实行报警,同时全方位地进行巡回扫描寻的,精确定位,并驱动灭火装置把喷口迅速准确地瞄准火源,继而自动启泵、开阀,把灭火剂及时、准确地喷向着火点,瞬时间即可把刚刚初燃的火源扑灭。

9. 对货船防火控制应做到

冬季,船舶如何做好防冻安全措施

冬季航行准备,特别是寒潮降温天气下的准备工作越充分,航行的危险和损失会愈少。

船舶航行灯

在航行中不论昼夜保持常亮,目的是在严寒中驱除水气保持航行灯内干燥,防止灯丝骤冷骤热,延长使用寿命。

磁罗经

标准磁罗经、船尾露天应急舵磁罗经(如有)、罗经柜内照明灯泡常开,柜外帆布套扎紧。

复示器

室外电罗经复示器、转速表复示器、舵角指示器内的照明灯泡不论昼夜应保持常开。

救生艇淡水桶(箱)

艇内淡水桶存放的淡水只能装至其容器容量的四分之三。应用帆布包妥淡水桶,或其他许可的处理,如暂时移至室内。

甲板集装箱

甲板集装箱的绑扎设备、箱底脚的紧锁器在航行中如受浪打或溅湿会被冻住陷于冰中;到港后此冰块仍难溶化。建议用草包裹住箱的底脚(一般限于船首部甲板上底层第一排和第二排近舷侧的数箱或十数箱),虽然用草包裹住后仍会结冰,但较易敲掉清除。此外,法兰螺丝因螺杆套筒中存水结冰而无法旋动收紧,可能耽误开航时间。建议在未进入寒冷区域前将其内的残水倒光,并防止雨水浪花再度进入其内。

货舱通风筒

如空舱或货物无需通风,应关闭通风筒,以防冷气入内,使舱内或相隔的舱内的存水结冰。

消防水管

船员朋友应该注意:一旦发生火灾因消防水管被冻而无法施救则将构成渎职罪。新型船舶的消防水管有的安装在露天甲板之下不易受冻,但一旦被冻裂则不易发觉,如解冻后再启动消防泵,因水管接头处法兰垫片受冰的张力而损坏,所以水花四溅,易损及电器设备、货物及物料等。其预防措施如下:1. 论露天的或非露天的消防水管皆应放尽其残水后再关闭,自上向下半空中设置的消防水栓或阀门应打开放尽其残水后再关闭或复原,但如处于正常运营时,机舱与居住舱室走廊内的消防水管与水栓除外。冲锚链水的出口阀应常开。2. 如在短时间内停用消防水,则可免除1的规定,但必须保持消防泵常开与冲锚链水出口阀常开,以保持管系内海水不断流动。

室内外淡水管和冲洗管

室内外淡水管和冲洗管,包括室外供工人洗涤用的淡水管,如船首物料间附近,仍需放尽管内淡水或用稻草包扎。

上部边水舱和前后尖舱在严寒中,上部边水舱和前后尖舱易因存水结冰而膨胀变形或崩裂,因为以往各船多航行于温热带,故发生的案例甚少而未被重视,应引起注意。下列几种条件都沾边的水舱则更易结冰,如:

1. 舱的外壁属船壳板的一部分;

2. 水舱的上壁属露天甲板的一部分;

3. 水舱外壁在水线以上的面积大、体积大,而在水线以下的面积小体积小者,如水舱外壁全部在水线以上则更易结冻;

4. 水舱外壁和上壁的露天面积之和与该水舱容积之比甚大者;

5. 水舱外壁位于上风一侧;

6. 水舱内壁属货舱的一部分,而该货舱系空舱者;

7. 距机炉舱、上层建筑及燃油舱远者;

8. 属淡水舱;

9. 水舱内的存水不作循环也不流动。从上述几点来看,全集装箱双层船壳组成的前边水舱最易受冻。

此外,散货船的前部上层边水舱也易受冻,因为其外壁与上壁皆暴露在外。一般防冻措施要求水舱的存水不要太满,但究竟减少多少才属“不太满”的行列。过分地将各水舱的存水都抽掉相当份量,有时会引起稳性降低或过强、自由液面增加,吃水差改变、受风面积增加、螺旋桨露出水面等弊病。故对上层边水舱、边水舱与前后尖舱应先加考虑,其实存水量应不超过满舱的85%。

机电设备

巨型船舶机舱内设备所占的空间比例比小吨位船小得多,故在寒冬停泊时,机舱内的温度并不高,如属无人机舱,则更有冷冷清清之感,但此时空气的相对湿度大,降低了电器的绝缘,温度稍低或过低,对主机、燃油与其他设备都有不利,其预防措施如下:

1.用电热等设备与减少通风量以调节机舱与舵机舱的温度与湿度;

2.甲板机械与电机中有加温防潮设备者应开启;

3.在严寒时,对于关键的机电设备可视情况保持常开。

甲板通道,如甲板上结冰,可撒少量黄沙。如甲板上有积雪,应在甲板的下风侧扫出一条通道。在大风浪前,于甲板下风侧安设从首至尾的扶手绳。

应急消防泵

大吨位新型船舶其应急消防泵多装于船首近船底处,此地冷辟无人问津易被人遗忘。如其残水未放尽,则其进水管与泵壳皆可能被冻裂,尤其是泵壳无论是冻裂或变形,船员难以自修解决。

双层底水舱

一般低温下,双层底水舱是不易结冰的,因为船底下方的水还未结冰,则 海水温度可传至双层底舱内的存水而不易结冰。除非船体已搁浅在冰中或爬在冰上时,双层底舱的存水才有结冰的可能。但当气温极低,船舶吃水小,双层底水舱四周有部分舱壁能受到寒风冷却,但这种情况极少发生,即使发生也不会太严重。故建议严寒时双层底水舱内的存水量至多为其容量的95%。此外,绝不允许其空气管和测量管在双层底舱舱顶以上的部分存水,液货船特别要注意。

惰性气体设备

液货船船上的惰性气体设备延伸到甲板的部分也应注意防冻工作。在管路上的压力真空切断阀应确保是不冻的液体。在湿式甲板水封内流动的防止气体倒流的液体,可以在保证气体不倒流进入机舱的情况下,保持水流的流动或排干净残水。液货船上的呼吸阀也应检查,排净残留的积水。

当然船舶进入寒冷地区前的准备工作是复杂的,在船工作的人员,除了要严格执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外,在思想上应做好准备,船体与设备上做好准备,航行管理上做好准备,这对船舶的防冻工作是必须的

10. 船舶有效的防火控制是什么意思

跳楼要行政拘留,是有法律规定的。  一般跳楼都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即使到无人偏远地方,警察须出动警力、地方政府出动工作人员营救,也是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1. 船舶防火与灭火

救火的四个方法是:

第一种方式是隔离灭火法,就是将火灾周围所有的可燃物全部移走或者隔离,让火灾没有可燃物继续烧,从而达到灭火的效果,但在实际中这种方法实现难度较大。

第二种方法是窒息灭火法,就是将燃烧所需要的空气去除从而让火灾无法再继续,比如家里油锅着火时扣上锅盖就是典型的窒息灭火法。

第三种方法是冷却灭火法,这也是最常用的扑救火灾的方法,一般用水或者干冰灭火器等对着火源进行喷射,通过降低温度来扑灭火灾。

最后一种方法是抑制灭火法,灭火剂可以与可燃物发生物理或者化学反应来抑制着火,比如常用的干粉灭火器就是这个原理

三个原则是:

1、“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

  先控制,后消灭是相对于不可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而言的。对于能一举扑灭的小火,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当火势较大,灭火力量相对较弱,不能立即扑灭时,要把主要力量放在控制火势发展或防止爆炸、要燃物泄漏等危险情况的发生上,防止火势扩大,为消灭火灾创造条件。

  2、“救人第一”的原则

  救人第一原则,是指火场上如果有人受到火势威胁,各单位消防人员、保安员及在场群众的首要任务就是把被火围困的人员抢救出来。在灭火力量较强时灭火和救人可以同时进行,人未救出之前,灭火是为了打开救人通道或减少烟火对人员的威胁,为人员脱险创造条件。

  3、“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先重点,后一般是指在扑救初起火灾时,要全面了解并认真分析火场情况,区别重点与一般,对事关全局或生命安全的物资和人员要优先抢救,之后再抢救一般物资。人和物相比保护人是重点;贵重物资和一般物资相比,保护和抢救贵重物资是重点;控制火势蔓延的方向应以控制受火势威胁最大的方向为重点;有爆炸、毒害、倒塌危险的方面与其他方面相比,应以危险的方面为主;火场上的下风方向与上风、侧风方向相比,下风方向是重点;要害部位与其他部位相比,要害部位是火场保护重点;易燃可燃物集中区域与一般固体物资区域相比,前者是保护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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