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工程技术英文There are mainly two majors in marine engineering technology: shipbuilding and outfitting. Marine engineering technology trains advanced technical applied professionals who master the basic theories and skills of ship driving and transportation。 2. 船舶工程 英语barque三桅帆船,船;boat小舟,小船;sailer(尤指表示航行性能特点等的)船ship船,海船,舰shipboard舷侧,船vessel船,容器,器皿,脉管,导管canoe独木舟,轻舟motorboat摩托艇hovercraft气垫船,水翼船ferry摆渡,渡船,渡口tanker油轮submarine潜水艇,潜艇yacht游艇,快艇,轻舟flattop[美俚]航空母舰,平顶的屋子floatingaerodrome航空母舰aircraftcarrier航空母舰amphibian两栖动物,水陆两用飞机,水陆两用的平底车辆 3. 船舶工程技术英文怎么说最基本的,英语四六级,计算机二级。 我同学里面,考的有: 证券从业资格证 注册会计证 保荐人资格证 英语笔译证 教师资格证 4. 船舶工程英语翻译MED是英语MIDDLE的缩写,意思是指风速中等;HI是英语HIGH 的缩写,意思是风速最大;LO是英语LOW 的缩写,意思是风速最低。 空调即空气调节器,是指用人工手段,对建筑或构筑物内环境空气的温度、湿度、流速等参数进行调节和控制的设备。 一般包括冷源/热源设备,冷热介质输配系统,末端装置等几大部分和其他辅助设备。主要包括,制冷主机、水泵、风机和管路系统。末端装置则负责利用输配来的冷热量,具体处理空气状态,使目标环境的空气参数达到一定的要求。 5. 船舶工程专业英语当然没的说,哈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全国排名第二,仅次于上海交大。毕业后有机会去中海油,不过机会不大,去船厂的多一点,随着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地位在将来的确立,这方面的人才的需要将越来越大,暂时不会太挤。至于留学问题不用太担心,中英合资专业出国留学的每年就几十个,大多数都在3年后转入正规班三年级,就是得多学一年,不过努力的话相信在英语上较他们有很多优势,现在既精于技术又有不错的外语水平的人才还是很抢手的,将来就业方面预计会不错。 6. 船舶工程师英文级别不同,电子电器员俗称老电是高级船员,电子技工俗称电工是普通船员,现在多数船舶的电子电器员由轮机员兼任,只有一些老船才配,电子技工更少!电子电器员拿二管轮工资,电子技工拿机工工资,两都相差万元左右 7. 船舶工程技术英文翻译在船舶里,SVC是英文sevice的缩写,翻译过来是服务的意思。 RCV是receive,收到,收货的意思。 船舶(boats and ships),各种船只的总称。船舶是能航行或停泊于水域进行运输或作业的交通工具,按不同的使用要求而具有不同的技术性能、装备和结构型式。 船舶是一种主要在地理水中运行的人造交通工具。另外,民用船一般称为船,军用船称为舰,小型船称为艇或舟,其总称为舰船或船艇。 8. 船舶工程技术英语船舶专业英语、船舶原理、船舶舾装、船舶管装、船舶涂装、船舶防火分隔设计、船舶内装设计、船舶动力装置、船舶工程学、江南体育网站是什么 、船体生产设计、船体下料设计、船舶焊接、船舶防腐与涂装、船厂经济学、船舶管理学、船舶型线设计、船舶模型建造(有一部分)、船舶电工学、船舶设计……不同的专业还有一些不同的课程,比如船舶动力系还增加有船舶主辅机操作维修等相关专业课程,够你喝一壶的。 9. 船舶电子电气工程英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海洋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海洋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66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湖光校区: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邮政编码:524088 海滨校区: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中5号;邮政编码:524005 阳江校区: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罗琴路1号;邮政编码:5295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海洋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本科层次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如果考生所在省(区、市)有考生的成绩排位,则按考生的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如果考生所在省(区、市)没有考生的成绩排位,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按该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体育类及艺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投档至本校的广东省生源考生,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投档至本校的非广东省生源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综合成绩=术科统考成绩×70%+文化课成绩×30%;艺术类统考专业综合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术科统考总分)×7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3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术科统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顺序,相同科目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艺术类专业在使用校考成绩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本校对应专业校考合格证前提下,投档至本校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术科校考成绩÷100)×7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3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术科校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顺序,相同科目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在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则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在不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则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本校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校在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浙江省、海南省、山东省、广东省、河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辽宁省、福建省和重庆市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所在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有关规定,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辨色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男性应不低于165cm,女性应不低于160cm,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双眼矫正视力均能达5.0(1.0)及以上;轮机工程和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要求辨色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身高155cm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双眼矫正视力均能达5.0(1.0)及以上。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轮机工程(陆上)专业不招收色盲者。因职业、用人单位有特殊要求,报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男性身高低于168CM、女性身高低于158CM、双眼裸视力低于4.7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九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条 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具体操作实施按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 本校按学分制收费,学费和住宿费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详见各省(区、市)专业目录。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一)设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特别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设立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目前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面为30%,奖学金等级为一、二、三等。 (三)设立专项助学奖学金。主要是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捐资在本校设立的各类金额不等的专项助学奖学金。 (四)设立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五)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申请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工作,获取劳动报酬,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六)设立临时特困补助。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发放给特困学生一定的临时性困难补助。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9-2396115 传 真:0759-2383182 电子邮箱:zsb@gdo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gdo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jy.gdou.edu.cn 第三十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庞老师 监督电话:0759-2383146 传 真:0759-2383145 电子邮箱:jwb@gdou.edu.cn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东海洋大学授权广东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0. 船舶工程技术英文缩写FWT=FRESH WATER TANK ,一定不会是DWT,因为DWT在船舶方面的意思是DEAD WEIGHT TON=载货吨的意思 11. 船舶工程技术英文读音船舷 [chuán xián] 1.船的两旁 2.船的栏杆,代表船舶边缘,在货运或贸易中,常用作划分买卖双方责任、费用、风险的界线。 船舷,在实际业务的操作过程中,船舷是一个比较虚幻的,不好界定的概念,货物损坏是在船舷内还是外,卖方是否承担货损的风险,具体操作起来责任不好确定。实际上,因为大多数承载船舶都是不规则的立体结构,船舷很可能是一个很不规则的立体交叉结构,传统的定义很难适用于实际情况。 因而,现在船务界对船舷最流行的约定就是指承载船舶在海面上投影形状的最大边缘界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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